摘要:中国是对日受降第二大国,在中国(东三省除外)、越南北部、台湾与澎湖列岛之日本中国派遣军、 第十方面军、第三十八军、中国方面舰队、高雄警备府五大单位向中国战区投降,投降官兵131.6万占海外日 本陆海军的40%。文章全面梳理中国战区16个地区的受降行动,对资料中有关受降区的名称、受降方式、受 降日军单位与人数等问题进行了辨析与订正。
关键词:中国战区;16个受降区;投降日军单位与人数
作者简介:黄力民,中国计量学院教授,浙江杭州,310012
芷江洽降期间,中国陆军总司令部(以下简称“中国陆总”)1945年8月21日致冈村宁次第1号 备忘录附《中国战区各区受降主官分配表》,首次公布中国第1-3、5-7、9- 12战区(以及第11战区副 长官部)与中国陆总下属第1-4方面军担任大陆15省范围(即热河、察哈尔、绥远、山西、河北、山东、 河南、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广东、湖南、湖 北,此时日军已退出云南、贵州、广西三省)与越南北部对日受降,并注明第8战区防地宁夏、甘肃、新 疆省无日军,不担负受降。8月29日公布新成立的台湾警备总司令部担任台湾受降,主官是台湾行政长官兼台湾警备总司令陈仪。
8月22中国陆总第4号备忘录公布《中国陆军各地区受降主官姓名、受降地点及日军代表、投降部队主官姓名与投降部队集中地点番号表》(表后注明9月4日,系应冈村宁次要求订正了一些部队番号)。
9月9日中国战区日本投降签字典礼后,公布《中国陆军各地区受降主官姓名、日本官兵各地区善后联络部及联络部长姓名表》。
受降行动全面结束后,有存档文件《中国战区日本陆军及海军陆战队缴械情形一览表》(1946年 2月14日第3处受降组制)。
以上4种汇总表见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战 区受降纪实》,[1]究中国战区各区受降的重要依据。
一、受降地区冠名
关于中国战区16个受降地区的名称,1945年9月9日之前在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的有关文件中只有 “受降地点”、“受降主官”、“接收地区”的说法。
9月9日南京受降后,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军字第1号命令》规定各受降区日军改称“某某地区日本官兵善后联络部”,这是对受降地区最规范的命名。例如“杭州厦门地区日本官兵善后联络部”是 16个“地区日本官兵善后联络部”之一,受降地区相应称为“杭州厦门受降地区”,而“浙江地区”之说[2]则属杜撰。
地方资料[3]江属于第6受降区”。“第× 受降区”之说可能源于中国陆总8月22日第4号备 忘录附表中的排列次序,但这种次序在不同文件中亦有变动致使所述不准确,例如中国陆总第1号备忘录各受降地区的次序就与第4号备忘录、《中国战区日本陆军及海军陆战队缴械情形一览表》不一样。
由于中国战区每个战略单位主持一个受降区, 称“杭州厦门受降地区”为“第3战区受降地区”也很准确,尽管未必出现在正式文件中。
二、受降仪式与受领证签字
1945年日本投降事件的路径是:9月2日,日本天皇、政府、大本营向盟军最高统帅与美、中、英、苏 四国签字投降----最高统帅部《第1号命令》日军大本营令各地日军向美、中、英、苏、澳五国六名统帅投降----部队奉命投降、缴械----各地日军投降官兵。
9月9日“中国战区日本投降签字典礼”的具体内容是,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率领中国(东 三省除外)、越南北纬16度以北、台湾与澎湖列岛地区日本陆海军向中国战区最高统帅代表、中国陆 军总司令何应钦投降,冈村宁次、何应钦在《降书》上签字。冈村宁次同时受领《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第 1号命令》,并在受领证上签字。
次日何应钦召见冈村宁次,当面交付中国陆总《军字第1号命令》(9月9日):宣布即日起中国战区受降区域所有日军受本总司令节制指挥,不受日本政府任何牵制;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即改称中国战区日本官兵善后总联络部,冈村宁次改称中国战区日本官兵善后总联络部长官,传达、执行本总司令命令,不得主动发布任何命令;各受降地区由中国陆总指定的日军方面军或军司令(不一定是当地日军长官)担任投降指挥官,称日本官兵善后联络部长,传达、执行各区受降长官命令,不得主动发布任何命令。中国陆总《军字第2号命令》(9月10日)规定中国战区受降地域内日本海军所有舰艇、装备、港口 设施等由中国海军总司令部参谋长曾以鼎中将负责接收,令冈村宁次转饬中国方面舰队司令福田良三执行。嗣后,中国方面舰队司令部改称中国战区日本海军总联络部,9月16日在上海举行移交仪式。
中国陆总《军字第9号命令》规定除台湾区与越北区外各受降地区不举行仪式,只须日军指挥官受领有关命令,并签具受领证。但实际情况是绝大多数受降区举行了正式仪式,容易理解中国陆总命令的被变更----降仪式毕竟是中国军民扬眉吐气的大秀场。各区仪式大都参照9月2日密苏里号战列舰受降与9月9日南京受降的模式,由中国军队受降主官主持受降仪式,有盟军与中国官兵、地方官员、新闻记者、民众参加。中国受降主官向日军投降主官当面交付《某字第1号命令》,日军代表在受领证上签字,现今资料中通常被描述为“在投降书上签字”。
各区的受降主官、日军投降主官、时间、地点如下表(以受降执行时间为序):
表1:中国战区各区受降时间、地点(以受降式时间为序)
受降地区 | 中国受降主官 | 日本投降主官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京沪 | 第3方面军汤恩伯 | 京:第六军十川次郎 | 9.10-9.11 | 南京 上海 | 汤恩伯分别召见十川、松井, 交付命令 |
沪:第十三军松井太久郎 | |||||
山西 | 第2战区阎锡山 | 第一军澄田赉四郎 | 9.13 | 太原 | 双方主官派代表办理 |
南浔 | 第9战区薛岳 | 第十一军笠原幸雄 | 9.14 | 南昌 | 薛岳未到场 |
杭州厦门 | 第3战区顾祝同 | 第十三军松井太久郎 | 9.15 | 杭州 | 顾祝同召见松井代表 |
长衡 | 第四方面军王耀武 | 第二十军坂西一 良 | 9.15 | 长沙 | |
广州海南岛 | 第二方面军张发奎 | 第二十三军田中久一 | 9.16 | 广州 | |
武汉 | 第6战区孙蔚如 | 第六方面军冈部直三郎 | 9.18 | 汉口 | |
郾城 | 第5战区刘峙 | 第十二军鹰森孝 | 9.2 | 漯河 | |
新汴 | 第1战区胡宗南 | 第十二军鹰森孝 | 9.22 | 郑州 | |
徐海 | 第10战区李品仙 | 第六军十川次郎 | 9.24 | 蚌埠 | |
包绥 | 第12战区傅作义 | 驻蒙军根本博 | 9.28 | 归绥 | 根本博未到场 |
越北 | 第一方面军卢汉 | 第三十八军土桥勇逸 | 9.28 | 河内 | |
潮汕 | 第7战区余汉谋 | 第二十三军田中久一 | 9.28 | 汕头 | 双方主官均未到场 |
平津保 | 第11战区孙连仲 | 华北方面军根本博 | 10.1 | 北平 | |
台湾 | 台湾警总陈仪 | 第十方面军安藤利吉 | 10.25 | 台北 | |
青岛济南 | 第11战区副李延年 | 第四十三军细川忠康 | 12.27 | 济南 |
注1:中国陆总10月2日《诚字39号训令》郾城、新汴两地区合并,称河南地区
注2:中国陆总10月4日《诚字45号训令》徐海地区改称苏皖地区
拙作4分述各区受降情况,据此统计:
16个受降地区中京沪、山西、杭州厦门地区未举行正式受降式。包绥地区受降式之说仅见于《中华民国史事日志》,是否有正式仪式尚未能确证。平津保地区受降式在北平太和殿广场举行,规模最大(第11战区前进指挥所主任吕文贞称要压过美军天津受 降的风头)。京沪地区日军投降官兵27万多,居第 一。受降主官有山西阎锡山、南浔薛岳、潮汕余汉谋 未出席受降仪式或正式召见日军投降代表。南浔地 区实际受降主持人——第9战区前进指挥所主任、第 五十八军军长鲁道源级别最低。日军投降主官有山西地区澄田赉四郎、杭州厦门地区松井太久郎、包绥地区根本博、潮汕地区田中久一未到场亲自投降。投降日军五大单位之一的高雄警备府司令志摩清英海军中将未在南京受降式与台湾地区受降式露面。
三、南京与16区之外的其他受降
1.日军曾侵占杭州、厦门之间的台州、温州、福州,日本战败前已撤出,厦门空距杭州670公里,厦门日军就地投降、缴械、遣返。原定由第3战区副长官兼福建省主席刘建绪上将主持、省保安处受降,后何应钦与第3战区长官顾祝同商定改由海军担任。9月28日在鼓浪屿海滨旅社举行受降仪式,中国海军 第二舰队司令李世甲少将主持,厦门要港部司令刘德 浦海军少将出席,日军厦门方面特别根据地队司令原 田清一海军中将在投降书上签字,投降日军2810人。
2.驻惠州日军第一○四师团已于9月16日随第二十三军向第二方面军司令张发奎投降,18日中国陆总令改由第7战区接收日军第一○四师团。10月15日第7战区第六十三军在惠州举行受降式,第7战区参谋长缪培南主持,第一○四师团长末藤知文签字投降。
3.美国海军陆战队第三两栖军长洛基(K. E. Rockey)中将10月6日在天津承德道旧法租界公议局大楼广场接受日军第118师团长内田银之助的投降。
4.美国海军陆战队第六陆战师长谢伯尔(L. C.Shepherd)少将10月25日在青岛汇泉跑马场接受日军独立混成第五旅团长长野荣二的投降。
据第十一战区参谋长、前进指挥所主任吕文贞记述,他受美军邀请参加天津受降,事先并不知情(此时第11战区长官孙连仲尚未到北平)。天津地方资料误称“第十一战区前进指挥所主任施奎龄”参加天津受降,施实为文职厅长。青岛受降仪式有第十一战区副长官部驻青岛办事处长参加,但军政部特派员陈宝仓中将才是主要角色,可见天津、青岛受降都由最高当局决定之。
四、日军缴械投降前的几项主要异动
临近战败时,日军大幅调整兵力部署,8月9日远东战役发起后从中国关内调兵增援,日本投降之后有的部队奉中国方面命令前往集结缴械地点。 一支部队在“8.15”前、“8.15”后、投降缴械时所在位置可能有大的变化,有的隶属关系改变了、有的尚未及改变,必须一一区别。
6月10日,中国派遣军南京会议决定华南前线 第三、十三、二十七、三十四、四十、一三一师团改由总军直辖,经江西、湖南沿长江移往京沪地区,战败时尚 在进行途中,再奉中国陆总命令分赴镇江、九江、无 锡、浦镇、芜湖、安庆缴械投降。
6-7月间,第四十七师团随第三十四军司令部 从湖南北调朝鲜,日本投降时到达泰安、济南一线。
1945年5月,老河口作战后,在第十二军序列参 战的战车第三师团调往北平,独立混成第九十二旅团转隶上海第十三军尚未执行,留置河南郾城担任战场警备。
8月4日,越北第二十二师团奉命经寮国开往泰国,未完成。
远东战役发起后,上海地区第一一八、 一六一师团紧急北调,分别中止于天津、南京;杭州第六军司令部、嘉兴第七十师团、奉化独立混成第八十九旅团紧急北调,分别中止于南京、蚌埠、上海。
侵入滇西的南方军部队已被消灭殆尽,残部退回缅甸。
1945年初,侵入贵州都匀、独山的第十一军部队 退回广西,7月底收缩在桂林以北,8月17 日从广西全县撤至湖南祁阳、衡阳,奉第六方面军命令部队交湖南第二十军、军司令到汉口待命,后再奉中国陆总命令转到南浔地区缴械。
远东战役时,驻蒙军司令部及独立混成第二旅团在张家口以北与苏蒙骑兵机械化集群交战后撤至北平、昌平沙河镇。
8月21 日,华北方面军司令下村定大将赴东京就任东久迩宫稔彦王内阁陆军大臣,所遗职务由驻蒙军司令根本博中将兼任。
以上日军缴械投降前的几项主要异动,与最终受降情况密切关联。例如原隶属驻蒙军的第一一八师团于1944年7月在大同由独立步兵第九旅团升级编成,1945年4月改隶第十三军移驻上海,8月9日从 上海紧急北调支援关东军,因察哈尔方向形势突变, 又变更命令赴张家口,日本投降之日约有一个步兵大队到达张家口,主体暂驻天津,最终在此地缴械投降。涉及第一一八师团的位置与隶属情况须看具体时段。 又如浙江地方资料[5]错称日军投降部队是第七十师团、第一三三师团、第六十二旅团、第八十九旅团、 第九十一旅团、海军陆战队”,[6]忽视了1945年8月 15日前几天内京沪杭地区日军态势的变动,第七十 师团与独立混成第八十九旅团已离开浙江。
五、各区受降日军单位
盟军最高统帅部《第1号命令》规定中国战区受降区域是“中国(东三省除外)、越南北纬16度以北、 台湾与澎湖列岛”,投降日军包括互不隶属的5支部队:陆军的中国派遣军、驻台湾第十方面军、驻越南北部第三十八军,海军的中国方面舰队、高雄警备府。 《第1号命令》将溥仪政权管辖的热河省划为中国战区受降区域,因此投降日军还包括原隶属关东军的驻热河部队——承德支队。
最终文件《中国战区日本陆军及海军陆战队缴 械情形一览表》汇总了中国战区受降日本陆海军各 类作战部队如下:
表2:《中国战区日本陆军及海军陆战队缴械情形一览表》之“合计”部分[7]
部别 | 总数 | |
合计 | 方面军 | 3 |
军团 | 10 | |
师团 | 36 | |
独立旅团 | 41 | |
独立警(守)备队及支队 | 20 | |
特种兵队 | 6 | |
附记 | 2.本表所称“特种兵队”,系指海军某某特别根据地队及海军 陆战队而言。(1.3.4.款略) |
日军部队组织的第1-5级分别是:
陆军:总军-方面军-军-师团、独立旅团、独立 警备队等-步兵旅团/步兵联队;
海军:联合舰队-方面舰队、镇守府-舰队、警备 府-战队、根据地队等-驱逐队、航空队、陆战队等。
由表2可知,中国军事当局的统计口径是日本陆海军部队组织的前四级(陆军支队规模可能略小,但指挥层次处于第4级),这与战史研究的惯例一致。 现分析表2之错误、遗漏并予以订正。
1.《一览表》之“合计”有“师团36”,实包括33个师团、1个战车师团、2个飞行师团,但《一览表》越北区、新汴区投降日军第22师团不应计入,实际情况是第二十二师团部与主力不在中国受降区内。
8月4日,日本大本营令第三十八军第二十二师团转隶泰国第十八方面军,日本宣布投降时第二十二师团主力包括步兵第八十五、八十六联队已到达曼谷,后向英军缴械投降,还有步兵第八十四联队尚在越北顺化,向中国第一方面军投降。南京受降前一天冈村宁次致中国陆总《支总涉第12号》请求将《9月4日中国陆总备忘录》中第一方面军受降的越北第二十二师团之三分之一改正为独立混成第三旅团,未见中国陆总的答复。分析原因,可能是1944年12月第二十二师团在南宁以南与从越南谅山出击的南方军第三十八军第二十一师团会师,实现日军打通华北到印度支那交通线的作战意图,是中国军队的最后一辱。中国陆总承办参谋可能有意在文献上记载为第二十一、二十二师团同在越北区向中国军队投降。
最终文件《一览表》上越北地区投降日军确有独立混成第三十四旅团,却仍然列有第二十二师团(三分之一)。但《一览表》越北地区“备考”栏所称第二十二师团"主力在第1战区新乡缴械"是错误的,第二十二师团自1938年7月投入侵华战场至1945年初调离中国,一直在浙赣、两广地区作战、驻防,从未到中原地区。
2.《一览表》之“合计”的“独立旅团”实有三种不同建制
1934年,日本陆军首次有独立混成第一、十一旅团,1938年2月在华北组建独立混成第二旅团形成定制,"独立混成旅团"辖几个独立步兵大队或一个步兵联队,是仅次于师团、有固定编制的合成野战单位。战争期间组建124个独立混成旅团,中国派遣军曾有36个,其中14个扩编或改制为师团。
1944年日军大本营调集兵源在中国派遣军序列组建14个独立步兵旅团。独立步兵旅团辖几个独立步兵大队,多用于占领地警备,亦有参与军级野战行动,其中独立步兵第三、四、九旅团后扩编改制为师团。骑兵第四旅团是战败时日本陆军仅有的骑兵旅团。
3.关于《一览表》之"合计"的"独立警(守)备队及支队”
1945年日军大本营在"本土决战"扩充军备时,下令在中国派遣军序列陆续编组第1-7、9-14独立警备队。独立警备队代字为Ks,辖6个独立警备步兵大队和1个作业队,每个独立警备步兵大队下辖3个步兵中队、1个机枪中队(4挺重机枪),官兵员额约5100人,司令官为少将军衔。独立警备队火力与编制人数远不如独立警备队,亦有参与军级野战行动。
“独立警备队”之外,《一览表》还列有广州海南岛地区的雷州支队、海南警备队,潮汕地区的潮汕支队,平津保地区的华北特别警备队,包绥地区的21Ks、24Ks,台湾地区的澎湖守备队,加上上述13个独立警备队恰好是"合计"所示20个。
1)21Ks、24Ks是“独立警备步兵第二十一、二十四大队”之误
全日本陆军没有第二十一、二十四独立警备队,第4号备忘录附表记载应向第12战区投降日军是“包头,一大队”,[6]日本防卫厅编《昭和二十年的中国派遣军》记载有两个大队于9月24-26日在包头缴械投降,以此判定21Ks、24Ks是驻蒙军第四独立警备队下属"独立警备步兵第二十一、二十四大队"之误,当时独立警备步兵第二十一大队长是丸尾三男大尉,独立警备步兵第二十四大队长是框原丰一少佐,其上级第四独立警备队司令部在大同。
2)海南警备队显然是海军海南警备府之误称
1939年日军占领海南岛后组建海南岛根据地队,1941年4月升格为海南警备府,隶属中国方面舰队。海南岛是太平洋战争发动时日军的主要出发地,海南警备府另一项战略任务是开发、攫取岛上资源。日本战败投降时海南警备府官兵4.94万,所属地面部队有横须贺镇守府第四特别陆战队、舞鹤镇守府第一特别陆战队、佐世保镇守府第八特别陆战队、第十五警备队、第十六警备队等,战败时海南岛已无日本陆军。1945年初日军大本营判断美军有登陆华南的企图,令第二十三军收缩兵力以确保广州、香港,4月中国派遣军与中国方面舰队订立协定,海南岛、金门岛防务完全由海军担任,独立混成第二十三旅团一部与独立混成第三十一联队撤出海南岛、金门岛。
3)华北特别警备队非作战部队
“华北特别警备队”即“北特警”,系由日军“驻中国宪兵司令部”迭次改制而成。华北特别警备队下辖10个大队,“大队”当然不是独立警备队编制内的“独立警备步兵大队”。1944年2月15日华北特别警备队“增加第6-11大队,总定额为1157人”,[9]编制人数远不如独立警备队,1943年8月始华北派遣军宪兵司令加藤泊治郎兼任华北特别警备队司令。
4)澎湖守备队是驻守澎湖的陆海军部队非正式称呼
首先澎湖守备队不是一支建制部队,陆军以守备 队命名的建制部队只有 以下几种 :[10]
1909年日军在中国东北占领地组建独立守备队,1933年改称第一独立守备队。关东军相继有第1一9独立守备队,南方军在马来、荷属东印度、菲律宾等占领地有第10-18独立守备队。独立守备队辖6 个独立守备步兵大队和1个作业队,队长少将军衔。 1943年底始相继扩编改制为师团、独立混成旅团。
1938年3月始在中国东北筑垒地域组建第1- 15国境守备队,战争后期关东军的对苏作战预案修 改为逐次收缩到南满、朝鲜,遂于1944年始将国境守 备队陆续撤销或改制为野战部队,日本投降时仅存一 个第十五国境守备队。
千岛第1-3守备队,南海第1-4守备队,日本 战败时除南海第四守备队外都改制。
在日本陆军指挥体系中,国境守备队、独立守备 队、独立警备队、独立步兵旅团、独立混成旅团都与师 团处于同一层次。
日本海军没有守备队建制,只有警备队、防备队建制。
但“守备队”也用于非正式称呼而不是番号,如驻中国滇西日军拉孟守备队、腾越守备队实即第五十六师团驻守当地部队,塞班岛的所有陆海军笼统称为 塞班岛守备队,因此澎湖守备队应是驻守澎湖部队的一般称呼。日本陆军1903年设澎湖岛要塞司令部,1945年初以其为基干编组独立混成第七十五旅团, 其主力后调往台湾岛新竹。海军在澎湖的部队是马公方面特别根据地队。《一览表》中国海军第二舰队 受降“澎湖守备队”,因此可以判定“澎湖守备队”是 驻澎湖陆海军部队(海军为主)的笼统称呼。
5)潮汕支队是第一三○师团驻防潮汕部队的误称
《一览表》中第7战区受降、接收日军潮汕支队与第一○四师团,第一○四师团实际已向广州第二方 面军投降,此后奉命改由第7战区接收。“支队”是日本陆军具有临时性的编制,为执行特定野战任务而编组,任务结束后归建。支队的编成基干是步兵联队或几个大队,临时番号以主官或地名命名。
驻潮州、汕头日军主要包括第一三○师团第九十四旅团的独立步兵第二八一、六二一大队与师团炮兵队,旅团长小野修少将任指挥官。1939年6月日军即攻占汕头,潮汕地区的部队为一般驻防而非任务编组,此时由第一三○师团下属部队担任,按日军番号 规则不会称为“支队”,也不应重复计算。
《大东亚战争全史》“中国方面部队终战时态势要图 ”[11]日本宣布投降时各部队番号、隶属与位置,以上21Ks、24Ks、华北特别警备队、澎湖守备队、潮汕支队都没有出现在该图。
6)雷州支队尚未归建,但不应重复计算
第4号备忘录附表注明雷州支队是“独立混成第二十二、二十三旅团各一大队”,即“雷州支队”是由第二十三军或第十一军所辖部队临时编组而成,至1945年8月15日尚未归建,若作为一个投降单位统计则导致重复。
“雷州支队”列入“中国方面部队终战时态势要图”。战争前期日军与广州湾(今湛江)、印度支那的法国殖民当局和平相处,1943年始日军先后以武力夺取该两地,雷州支队就是此行动的一支任务部队, 日本战败时位于西营(今湛江霞山区)。战争后期日军第二十三军控制范围以广州为中心,东沿海岸到汕头,北沿粤汉铁路到曲江,西沿西江到广西梧州、平南之间,广州湾孤立于这三个狭长地带之外,雷州支队有其独立性。日方资料[12]称“在雷州半岛方面,我雷州支队长9月21日晋见中方主持受降的邓龙光将军 (注:邓龙光任第二方面军副司令兼第三十五集团军总司令)”。
7)“中国方面部队终战时态势要图”在华北方面军序列有“承德支队”
1933年日军侵占热河,热河省被纳入溥仪政权, 1940年8月关东军在承德组建第九独立守备队, 1944年7月扩编为第一○八师团。日本战败前夕日军《大陆命1374号》之第7项新规定关东军与中国派遣军的作战地界是“山海关-大城子-达里诺尔湖东端-右古吉尔庙”,即包括承德的热河西部、南部属中国派遣军作战地域。第一○八师团主体撤至锦县,以第一○八师团步兵第二四○联队为基干编组承德支队,改隶中国派遣军。
远东战役发起后,中国派遣军令“将新纳入派遣军指挥的关东军承德支队置于华北方面军指挥。并命令该方面军,当外蒙方面的苏军进攻时,必须用当地现有兵力予以击溃。”[13]又因紧接发生的投降区域划分,盟军《第1号命令》规定整个热河省属于中国战区受降范围,承德支队在中国派遣军序列投降。承德支队是保留至日本战败尚未归还建制、其母体又不在中国派遣军的特殊情形,计入投降单位是合适的。步兵第二四○联队长是中村赳,承德支队长不明。
4.《一览表》之“合计”的“特种兵队6个”是明显错误(其“附记”说明:“系指海军某某特别根据地队 及海军陆战队”。)
实际情况是中国大陆(除东三省)有青岛、上海、 扬子江、厦门特别根据地队与上海特别陆战队,而台湾地区高雄警备府下属高雄特别根据地队、马公特别根据地队、第二十九航空战队在《一览表》全部漏列。
问题是连高雄警备府的名字都没有出现在《 一览表》 的台湾受降区,这也是南京受降式独缺高雄警备府代表的后果。[14]
日本海军的陆战队是根据地队的下级单位,未进入统计,如海南警备府的横须贺第四特别陆战队、 鹤第一特别陆战队、佐世保第八特别陆战队都未计 入,但上海特别陆战队是唯一的例外,与根据地队同级 。
根据以上分析整理出中国战区各受降区日军单位 :
表3:各受降区日军单位、人数
受降 | 陆军 | 海军 | ||
地区 | 单 位 | 人 数 | 单 位 | 人数 |
京沪 | 京:CGA、6A、3D、34D、40D、161D、13FD沪:13A、 27D、60D、61D、69D、89MBs、90MBs | 京138830、沪165000 (包括杭州) | 中国方面舰队、上海根 据地队、上海陆战队 | 缺 |
山西 | 1A、114D、3MBs、10IBs、14IBs、4Ks、5Ks | 58000 | ||
南浔 | 11A、13D、58D,22MBs、84MBs、87MBs、7IBs | 66830 | ||
杭州厦门 | 133D、62MBs、91MBs | 含于上海 | 厦门根据地队 | 2810 |
长衡 | 20A、64D、68D、116D、17MBs、81MBs、82MBs、2Ks | 70180 | ||
广州 海南岛 | 23A、104D、129D、130D、23MBs、8IBs、13IBs | 83890 | 海南警备府 | 49400 |
武汉 | 6HA、132D、83MBs、85MBs、86MBs、88MBs、5IBs、 | 142600 | 扬子江根据地队 | 缺 |
11IBs、12IBs | ||||
郾城 | 115D、4KB、92MBs、13Ks、14Ks | 72740 | ||
新汴 | 12A、110D、6Ks、10Ks | |||
徐海 | 65D、70D、131D、6IBs、1Ks | 41470 | ||
包绥 | 4Ks下属独立警备步兵第21、24大队 | 缺 | ||
越北 | 38A、21D、34MBs | 30081 | ||
潮汕 | 130D下属独立步兵第281、621大队等 | 4460 | ||
平津保 | 华北HA、驻蒙A、118D、3TKD、1MBs、2MBs、 8MBs、9MBs、2IBs、3Ks、7Ks、承德支队 | 126800 | ||
台湾 | 10HA、9D、12D、50D、66D、71D、8FD、75MBs、 | 128080 | 高雄警备府、高雄根据 地队、马公根据地队、 第29航空战队 | |
76MBs、100MBs、102MBs、103MBs、112MBs | 46713 | |||
青岛济南 | 43A、47D、5MBs、1IBs、9Ks、11Ks、12Ks | 70500 | 青岛根据地队 | 缺 |
人数合计 | 中国派遣军1041300,第10方面军128080,第38军30081 | 中国方面舰队63755(含香港) 高雄警备府46713 |
注1:日本陆军部队代字:CGA/ 中国派遣军,HA/ 方面军,A/军,D/师团,TKD/ 战车师团,FD/飞行师团,MBs/独立混成旅 团,IBs/独立步兵旅团,KB/骑兵旅团,Ks/独立警备队。
注2:广州海南岛区受降第2天,中国陆总《军字18号命令》“为便于广东方面接收日军之投降,兹改定如下:1、在惠州附近之日军第104师团由余汉谋长官接收”。
投降日军单位按日军互不隶属的5支部队统计:
中国派遣军——方面军2、军9、师团26、战车师 团1、飞行师团1、独立混成旅团22、独立步兵旅团 11、骑兵旅团1、独立警备队13、支队1;
第十方面军——师团5、飞行师团1、独立混成旅 团6;
第三十八军——师团1、独立混成旅团1;
中国方面舰队——警备府1、根据地队4、(上 海)陆战队1;
高雄警备府——根据地队2、航空战队1。
表4:《中国战区日本陆军及海军陆战队缴械情形一览表》 “合计”部分的重新整理
部别 | 总数 | |
总军 | 1 | |
方面军 | 3 | |
军 | 10 | |
师团 | 32 | |
陆军 | 战车师团 | 1 |
飞行师团 | 2 | |
独立混成旅团 | 29 | |
独立步兵旅团 | 11 | |
骑兵旅团 | 1 | |
独立警备队 | 13 | |
支队 | 1 | |
方面舰队 | 1 | |
海军 | 警备府 | 2 |
根据地队 | 6 | |
(上海)陆战队 | 1 | |
航空战队 | 1 | |
附记 |
《中国战区日本陆军及海军陆战队缴械情形一览表》的错漏与不妥,表明当年中国对日情报在准确性、规范性方面的欠缺。还有如该表新汴地区备考栏称“第一一○师团原驻开封、洛阳各一旅团”,第一一〇师团早在1942年4月改为三联队制,下属没有旅团建制。中国陆总文件一直采用日文汉字表达的部队番号,《一览表》却将“军”译为军团。
六、中国战区受降日军人数
表3除越北、台湾地区之外的日本陆军人数均取自《昭和20年的中国派遣军》,合计1041300,另有包绥区两个独立警备步兵大队人数不详,徐海区“蚌埠 1000人”疑为万人之误(蚌埠有第七十师团)。其第94页并记载:“从投降到1954年止,从中国派遣军原占领地域遣返日本国内人员1528883人(内中国派遣军的军人及军事机关文职人员约105万)”。
《冈村宁次回忆录》[15]停战时中国派遣军的兵力,约为105万(华北方面军30万,第六方面军 35万,第十三军30万,第二十三军10万)”(注:此处漏第六军番号,第六军司令部刚由关东军转隶不久, 连冈村宁次尚未留存深刻印象)。
《大东亚战争全史》载1950年日本厚生省制《停战时各地区外地部队人员一览表》[16]国派遣军人 数“1049700”。
《冈村宁次回忆录》与《大东亚战争全史》所说应当包括陆军香港占领地总督部,其主力是香港防卫队3个独立步兵大队。
《停战时各地区外地部队人员一览表》提供中国 方面舰队数字“63755”,应当包括驻香港的第2遣华 舰队及下属香港根据地队,估计中国方面舰队向中国 战区投降人数6.1万。
《停战时各地区外地部队人员一览表》还提供了第十方面军、高雄警备府在台湾及澎湖地区陆海军人数,以及第十方面军、高雄警备府在日本西南诸岛官兵向美国陆军第十集团军投降人数。
日军部别 | 投降人数 | 数字来源 |
第三十八军 | 30081 | 第一方面军司令卢汉1945年11月9日记者招待会宣布 |
中国方面舰队 | 约6.1万 | 《大东亚战争全史》 |
高雄警备府 | 46713 | 《大东亚战争全史》 |
合计 | 131.6万(陆军120.8万,海军10.8万) |
现今中文资料向中国战区投降日军人数多采用 “128.32万”,其来源是《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受降报告书》:“接受日俘共1255000人”,1947年修改为“128.32万”。
“131.6万”与“128.32万”两个数字差距主要源于受降与遣返人数的不同,如朝籍军人、台籍军人可能没有计入遣返名单。
七、结语
中国是对日受降第二大国,中国战区受降区域是中国(东三省除外)、越南北部、台湾与澎湖列岛。 1945年9月9日南京,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代表上述区域之中国派遣军、第十方面军、第三 十八军、中国方面舰队、高雄警备府五大单位向中国战区签字投降。从9月10日至12月27日,中国战 区下属16个受降区接受当地日军缴械投降,日军投降官兵总计131 .6万,占海外日本陆海军人数的40%。
注:
[1][7]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战 区受降纪实》,春秋出版社,1989年版,第500-514页、第514 页。
[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战区受降纪实》,江苏人 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36页。
[3][5]楼子芳:《浙江抗日战争史》,杭州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第358页。
[4]黄力民:《中国战区各受降区受降史事考略》,《江南 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第42-48页。
[6]连晓鸣:《不能忘却的历史——抗日战争在浙江》,浙 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3页。
[8][12]日本防卫厅:《昭和二十年的中国派遣军》2卷2 册,天津市政协译,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84页、第93页。
[9]章绍嗣等:《中国抗日战争大辞典》,武汉出版社, 1995年版,第214页。
[10]黄力民:《日本帝国陆海军档案》,九州出版社,2012 年版,见第12章、第11章。
[11][13][16]【日】服部卓四郎:《大东亚战争全史》,张 玉祥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744页、第1742页。
[14]黄力民:《中国战区接受投降的日本陆海军单位与 人数考订》,《民国档案》2005年第3期,第124-130页。
[15]【日】稻叶正夫:《冈村宁次回忆录》,天津市政协译, 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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