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纪念堂日军签署投降书
广州地区受降典礼在广州中山纪念堂举行
日军第23军司令官田中久一走进中山纪念堂
广州地区受降主官第二方面军司令官张发奎和美军联络部博文将军等
前往中山纪念堂
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颁布停战诏书。三天后,国民革命军陆军总司令何应钦根据蒋介石的指示发布命令,任命第二方面军司令官张发奎为广州地区的受降主官,并主持接受华南日军投降,解除日军武器,接收日伪工厂,审判战犯和惩治汉奸等工作。为了使受降工作不出现差错,张发奎和美军联络部博文将军于21日由广西南宁飞往湖南芷江,参加初步受降协商会议。24日,张发奎返回南宁,拟定受降及接收计划。
9月16日上午,广州地区的日军签字投降仪式在布置一新的中山纪念堂举行。张发奎、博文及广州市市长陈策、作战处处长李汉冲等人先行进入会场。随后,日方投降代表日军第23军司令官田中久一、参谋长富田直亮、海南岛日军指挥官等人神情沮丧地走进会场。10时,受降仪式正式开始,张发奎端坐中央,其他人员分坐两旁,日军降官登台向中方受降官员鞠躬后,垂首听取李汉冲宣读“国字第一号命令”。该命令规定:日军受令后,应即就现集中地,依我方指定之仓库,按先重武器后轻武器之顺序,自行卸下一切装备,纳入仓库……日军卸下武器后,依原部队建制,徒手进入指定之集中营,以战俘身份听候处理;田中久一及各部队长即解除指挥权,田中久一改为日俘官兵善后联络部部长等。命令宣读完毕,田中久一签署投降书。
同日,广州市区的日军全部集中在珠江南岸(今珠海区),9月23日,第二方面军开始接收日军的各式武器装备。沦陷时期,日军强行接收了大批省营和民营的工厂,在日本投降后,这些工厂陆续回到中方手中,其中包括有岭南锯木厂、广东制药厂、制革厂等。
1945年12月,第二方面军组织“日军战犯调查组”对日军在华南的具体罪行进行调查。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广州行营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后改为国民政府主席广州行辕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自1946年2月成立至1947年12月结束,审理日军战犯达数百人。1947年3月27日,华南头号战犯田中久一被判处死刑,于当天下午游行示众,后被押赴广州流花桥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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