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国民党军队进占汉口后,9月18日将粉刷一新的张公亭改名为“受降堂”,大厅正中挂孙中山遗嘱,两旁悬挂中、苏、英、美等国家的国旗,门前上方横匾上镶“受降堂”金字,大门右侧铭刻“国民政府第六战区受降堂旧址”。在受降堂看到《受降堂碑》碑文上写着:“中华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八日蔚如奉命接受日本第六方面军司令部冈部直三郎大将率属二十一万签降于此。第六战区司令长官孙蔚如题。”稍后的1946年2月由第六战区司令长官部编辑发行的《受降纪实》一书记录了武汉受降的详细过程,收集有第六战区司令长官步入受降堂的照片,有缴获日军迫击炮、步枪、军刀、马匹、侦察机、战斗机等照片,还有武汉日本第六方面军直属部队解除武装后集中地点图、第六战区日军各部队投降时位置图等。
受降纪念碑位于受降堂左侧,受降纪念碑,高1.80米,宽0.6米,汉白玉石材,正面镌刻“受降纪念碑”,碑的背面碑文系当年受降主官孙蔚如将军书写的碑文。2002年国民政府第六战区受降堂旧址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侵华日军在湖北的驻防分布:
第六师团(师团长神田正钟)武汉、黄冈、黄陂地区。
第五十八师团(下野一霍)鄂中汉川、云梦、潜江地区。
第十三师团(内山英太郎)宜昌、沙市、当阳地区。
第三师团(山本三男)湖北孝感、随 县、礼山地区。
第三十九师团(澄田睐四郎)鄂西钟祥、荆门、江陵地区。
第四师团(青木敬 一)鄂南通城、大冶、咸宁地区。
第六十八师团(中山淳),南浔路北段及九江、蕲春沿江。
独立第十七旅团(高品彪)湖北沔阳、监利、华容、石首地区。
相关链接
《第六战区受降纪实》载:
甲、受降准备
1、本战区得悉日本于八月十日提出投降照会,并奉委员长蒋删辰令一元电;日本政府己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即准备一切,以待受降工作之接受,便可适功执行。
2、通照委员长蒋未发亥令一亨电及真参电之指示,拟定本战区对敌军、对伪军、对伪组织,对复员处理基准纲要,于八月十五日分发各部队遵照实施。
3、奉陆军总司令何颁发中国战区各区受降主官分配表,指定孙长官为六战区受降主官,接收武汉、沙市、宜昌地区,日军第六四军冈部直三郎大将代表投降,计六四军一三一师,一三二师等八个部队,以武汉、沙市为投降集中地点,并于未午论电规定本部设置前进指挥所于武昌(本部为适应当时情况乃改设于汉口),饬与各该地区日军最高指挥官接洽,迅速派往并具报。
4、本部决定派少将副参谋长兼参谋处长谢土炎为本部前进指挥所主任,并于八月二十工日饬其前往芷江接受总司令部之指示,翌日返抵恩施。
5、本战区受降地区,受降部队,及前进指挥所之设置,既经奉令指定,即依据委员长蒋、中国陆军总司令何之命令,及总司令何所致日军冈村宁次大将中字第一号至四号备忘录之要旨,
于八月二十五日对本战区当天日军第六方面军司令官冈部直三郎大将发出第一、二、三号备忘录:
第一号:通告—一本长官所受之任务,及与本部连络,并限于八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二时答复。
第二号:通告—一本战区各军前进地区及经过路线,日军不得阻碍,并限于二十七日实行,同时即交出土门垩。
第三号:通告—一派本部少将副参谋长兼参谋处长谢士炎前往汉口设立本部前进指挥所。
6、中国陆军总司令何于八月二十七日莅临恩施,本部即召集前进指挥所人员及执行受降任务之各部队长,亲聆训示机宜。
7、本部依照总司令何致日军驻华最高指挥官冈村宁次中字第四号备忘录之规定事项,继于八月二十八日以备忘录第四号通告冈部直三郎大将,规定本战区各地受降主官及投降部队集结地点,及其他指定事项,并分令我各部队向指定地区前进。
8、本部前进指挥所主任谢士炎,率领指料所官佐一九员,通讯兵一二名,随军记者四名,宪兵一二名,共计四八员名,于八月三十日晨由恩施乘运输机直飞汉口,以第七号备忘录交其转致冈部直三郎,当日上午八时到达,并与本部取得连络,即日成立前进指挥所于汉口展开工作,此后本部与冈部直三郎之连络,及规定事项,各项要求。统由本部前进指挥所转达,互以电报连络。
9、本部与当面日军冈部直三郎连络就绪后,即于八月二十七日下达各部队前进命令,第二十六集团军所属,于九月七日到达宜昌、沙市一带,并继续向武汉、应城、孝感、黄陂前进,十七日己到达各指定地点。第十集团军各部,亦于九月十四日到人武汉附近;十六日进入武汉市区。
10、本战区各部队己遵令分向各指土地点前进,本部随于九月十一日由恩施现驻地出发,十三日行抵宜、沙,十七日到达汉口,进驻市部杨森花园附近之上智中学旧址,当将预定授与冈部直三郎之受降命令修正付印。并定于翌日“九.一八纪念日” 九月十八日下午三时在汉口中山公园授受(降)命令,先期通告日方遵行。“儿.一八”上午十时三十分,冈部直三郎大将偕其参谋长中山贞武及高级参谋,前来本部谒见司令长官请示投降各项事宜。
Copyright ©2014-2023 krzzj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8022032号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5531328 19118928111
纠错电话:15116420702(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