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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中国台湾战区受降纪实
来源:炎黄春秋 郑复龙   2020-11-27 16:36:16

  1945年8月26日,中国战区受降主官、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宣布,台湾、澎湖列岛为中国战区第十五受降区,受降地点设在台湾台北。与中国战区其它14个受降区的军事接收形势相比,中国军队在台湾受降区的军事接收,形势更为复杂,任务也更为艰巨。

  清朝康熙年间的1684年至1727年,台湾隶属于福建省台(湾)厦(门)道。1727年之后,台厦道始分出台湾道,台湾与厦门地区分治管辖,台湾道署衙门从厦门移至台南。1887年台湾道升格为台湾省,福建与台湾同受闽浙总督管辖。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及其所有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台湾由此沦为日本殖民地。

  抗战期间,日寇以台湾为侵华军事基地,封锁大陆海岸线,从台湾机场起降飞机,对中国大陆施行狂轰滥炸。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以广播《停战诏书》的形式,正式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8月26日,中国战区受降主官、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宣布,台湾、澎湖列岛为中国战区第十五受降区(以下简称“台湾受降区”)。9月2日,在东京湾的美国军舰密苏里号上,日本外相重光葵和陆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分别代表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和日本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字,128万日军向中国投降。

  国民政府筹划台湾光复事宜

  早在1943年3月,国民政府就开始筹划台湾光复事宜。1944年4月,蒋介石下令在国民党中央设计局之下成立台湾调查委员会,作为具体负责准备光复台湾的职能机构,并任命行政院秘书长兼全国总动员会议主任陈仪为台湾调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该委员会的任务是:(一)拟定《台湾接管计划草案》;(二)分类编辑台湾概况;(三)分类翻译台湾法令;(四)绘制台湾地图;(五)与中央设计局秘书处及主管组暨留渝台胞座谈计议台湾光复后各项建设事宜等[1]。

  为了解决工作人员短缺问题,台湾调查委员会制定并实施了三项培训人员的办法:(一)通过中央训练团建立台湾行政干部训练班以培训行政干部;(二)通过中央教育部建置国立海疆学校培训赴台各级学校的教师;(三)会同中央警官学校训练台湾警察人员。行政干部训练班注重台湾当时制度与设施的研究,并使学员熟悉了解将在台湾主管的事务。台湾警察干部训练班主要选送台籍和闽南各县籍的人员进行培训。1944年10月,开始选训高级班。随后于1945年3月15日,在设于福建长汀的中央警官学校东南分校,培训中、下级骨干。主要课程有台湾的历史、地理、行政组织、教育制度、警察制度等。其职能训练科目有:组织民众、扫除障碍、安定秩序、镇压反动、清除间谍、清理环境、预防疫病、整编户口、清查武器、保管公物、保护公共机关、登记台籍警察、调查台胞忠烈事迹、调查敌人罪行等[2]。

  在台北公会堂举行受降典礼

  台湾受降区的形势比较复杂:其一,自1895年起,台湾遭受了日本长达50年的殖民统治,其社会性质不同于其他受降区。其二,整个二战期间,日寇在台湾实施战时体制,使台湾成为日寇侵略东南亚国家及中国大陆的重要军事战略基地,日寇派遣大批军队进驻台湾,到日本投降时驻台日军仍有20万之多,包括陆军、海军、空军等各军种部队。其三,台湾受降区内的日本驻军仍有一定作战实力。其四,台湾受降区内居住生活着数十万日本侨民。日本宣布把台湾归还中国后,数十万日本侨民要求返回日本国内居住。遣返驻台日军战俘及数十万日本侨民,成为中国军队在台湾受降区执行军事接收中的另一项繁重任务。

  1945年8月24日,国民党召开中常会、国防最高委员会联席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全力以赴,完成台湾的光复工作。8月27日,蒋介石任命时任国民政府驻墨西哥大使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长官[3]。陈仪曾两度留学日本,谙熟日本法律政事,1934年至1941年任福建省政府主席,对闽台军政社情有深入了解,是理想的主台人选。不久,蒋介石又任命他为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总司令,具体负责台湾接收工作。

  鉴于台湾情形特殊,国民政府遂在台湾设立与大陆各省迥然不同的行政长官公署制度,并于9月28日正式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大纲》。同日,行政长官公署与警备总司令部派公署秘书长葛敬恩和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副参谋长范诵尧2人筹组前进指挥所,并兼该所正、副主任。10月1日,空军第一路军司令张延孟奉命携带国民政府国旗单机飞往台北,并在台北升起旗帜。10月3日,陆军先头部队乘木帆船抵台。10月5日,前进指挥所官兵71人与美军联络组人员共115人,分乘5架美军运输机,由重庆经上海飞抵台北。次日在台湾总督官邸前举行升旗典礼。前进指挥所办公室设于圆山町的南方资料馆,其主要任务有:派遣参谋偕美军联络官赴港口调查状况,在基隆成立办事处,调查营房容量与台北金融经济、监视日军调动。

  10月16日,台湾民众听闻中国军队将抵达基隆,纷纷聚集码头准备迎接。自早到晚,却未见军队来到,许多人露宿码头久等。10月17日,由陈孔达所率的国民党陆军第七十军,以及部分公署官员,分乘40余艘美国运输舰抵达基隆。这是第一批登陆台湾的中国军队。军队登陆后,受到民众的热烈欢迎。14时40分,陈孔达率部进入台北,数万市民夹道欢呼。

  10月24日,陈仪率其公署官员于午后由上海飞抵台北。当“陈长官座机着陆后,人民疯狂一样,数万双手,数万张口,鼓掌,欢呼,响彻云霄,数十分钟不绝,老人家们都欢喜得流下泪来。陈长官的汽车开动后,人民争先恐后的想与汽车竞走。这一股沸腾的热流,集结数万人民为一条长蛇,自机场直到长官公署,数里长的柏油马路上,人们谈笑,歌唱,充溢着欣慰与狂欢”。“尤其是国军初到台湾,基隆的人民看见国军登岸,放鞭炮欢呼,似乎是欢迎凯旋的亲兄弟们一样,高兴到无法形容”。“十月二十五日陈仪长官正式在台北接受台湾日本总督安藤吉利的投降,全市三十万人民无分男女老幼一律欢呼歌舞,三天三夜都不断的举行火炬大游行,人民真正的高兴得要疯了”[4]。

  10月25日上午,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在台北市中山堂(原公会堂)举行。9时起,参加人员陆续入场。中方受降代表有: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长官陈仪、秘书长葛敬恩、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参谋长柯远芬、第七十军军长陈孔达、海军第二舰队司令李世甲、空军司令张延孟、警备总司令部副参谋长范诵尧、省党部主任委员李翼中、中央各部特派员、长官公署暨本部各处处长、盟军代表顾德里上校、柏克上校等19人;台湾人民代表林献堂、陈、杜聪明、罗万体、林茂生等30余人;新闻记者李万居、叶明勋等10余人。日本投降代表为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等5人。

  10时,受降典礼正式开始。陈仪宣布:“台湾日军业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九日在南京投降,本官奉中国陆军总司令何转奉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之命令为台湾受降主官,兹以第一号命令交与日本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将军受领,希即遵照办理。”[5]语毕,即将此命令下达,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参谋长柯远芬转交安藤利吉,签字盖章后,由日军参谋长谏山春树向陈仪呈上降书。陈仪审阅无误后,命令日方代表退席。

  受降仪式结束后,陈仪即席广播,正式宣布在台湾的日军投降:“本人奉中国陆军总司令何转奉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之命令为台湾受降主官。此次受降典礼,经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在台北中山堂举行,均已顺利完成。从今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权之下,这种具有历史意义的事实,本人特报给中国全体同胞及全世界周知。”[6]受降仪式虽然简短,但它标志着沦为日本殖民地达半个世纪之久的台湾正式回归祖国。

  台湾接收工作如期完成

  在受降典礼上,陈仪向日本末任台湾总督兼日军第十方面军(驻台日军部队)司令、日军投降代表安藤利吉,发出第一号命令:“本人及本人所指定的部队及行政人员,奉命执行台湾、澎湖地区的日本军队及其辅助部队的投降手续,并接收台湾、澎湖列岛的领土、人民、统治权、军政设施以及资产等。”安藤利吉双手接过陈仪发出的第一号命令受领证后,随即表示:“对于本命令以后之一切命令、规定或指示,本官及所属与所代表之各机关部队之全体官兵,均负有完全执行之责任。”[7]

  1945年11月1日,台湾受降区受降典礼结束6天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与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联合组成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陈仪兼任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主任委员,柯远芬兼任副主任。“警备总司令部将所属部队划分成7组,分别在各区完成军事接收,即陆军第一组、陆军第二组、陆军第三组、军政组、海军组、空军组、宪兵组等接收小组”[8]。

  对日军的缴械和接收工作从11月1日开始,投降部队的缴械工作分别在各驻地举行。(一)台北市日军第一方面军司令部由中国军队七十军接收;(二)新竹日军第九师由中国军队十军一○七师接收;(三)苏澳日军独立第一一二旅,由中国军队七十五师接收;(四)花莲港日军独立第一○二旅,由中国军队七十军七十五师接收;(五)丰源日军独立第七十五旅,由中国军队六十二军一五七师接收;(六)嘉义日军独立第一○三旅,由中国军队七十五师接收;(七)善化日军独立第七十六旅,由中国军队七十军一○七师接收;(八)台南日军第十二师,由中国军队六十二军九十五师接收;(九)高雄日军独立第一○○旅,由中国军队六十二军九十五师接收;(十)台东日军六十六师,由中国军队七十军七十五师接收;(十一)台中、嘉义间日军七十一师由中国军队六十二军二五七师接收;(十二)日本高雄警备府司令长官所属台湾澎湖海军部队(欠海军航空部队及台湾要塞部队)及泼剌部队之武装舰艇、装备、军港、设备、器材、物资并台湾澎湖所有军警公用船舶等,向中国海军第二舰队司令李世甲所指定人员移交;(十三)日本陆军第八飞行师团及现在台湾澎湖之日本海军航空部队并民用航空之飞机、武器、装备、基地、营建、设备、器材、物资等,在大港口至南浊水溪之线以北者,向中国空军第二十三地区司令林文奎所指定或委托之人员移交;(十四)其在上述之线以南及澎湖区域者,准备移交与中国空军二十二地区司令张柏寿指定或委托人员接收[9]。

  至1946年1月中旬,军事接收组的工作基本完成。为尽量保证军事接收工作扎实、全面、不遗漏大的问题,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又新成立两个点验组,直属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指挥。两个点验组在军事接收组分头完成军事接收任务后,再对军事接收工作进行重新核查、验收。两个点验组对军事接收工作的重新核查、验收工作,从1946年2月开始进行。第一点验组主要对台北、基隆、淡水、宜兰、花莲、新竹等地区的军事接收情况进行点验。该组的点验从1946年2月开始,到3月18日结束。第二点验组主要对台中、嘉义、台南、高雄、屏东、澎湖列岛上的马公港以及宪兵组的军事接收情况进行点验。该组的点验从1946年2月5日开始,到3月10日结束。这样一来,到1946年3月下旬,中国军队对驻台日军的军事接收工作,经过军事接收和点验两个阶段后基本完成[10]。

  对日军的缴械和接收工作随后进行。日本在台各文武机关造册并向中方各相关单位办理移交,同时安排17万日军及30万日侨撤离台湾。

  1946年1月12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发布《恢复台湾同胞国籍令》,宣布“台湾人民(包括汉民族及土著高山族)原系我国国民,因受敌人侵略,致丧失国籍;兹国土重光,其原有我国国籍之人民,自卅四年(1945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应即一律恢复我国国籍。”从此,台湾650万同胞恢复了中国国籍,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民族长期浴血奋战取得的伟大胜利。

  注释:

  [1][2]《台湾调查委员会三十三年(1944年)度工作报告》(国民党中央设计局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3]引自《陈仪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长官》,《中央日报》(永安版)1945年8月29日。

  [4]张琴:《台湾真相》(1947年3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史料》(上),档案出版社1991年版,第137—138页。

  [5][6][7][8][9][10]《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接收总报告》(国民政府行政院档案,1946年4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

  (作者单位: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 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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