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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战败后中国军事接收台湾受降区 (下)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7-08-07 12:17:17

  驻台日军缴械投降后,执行军事接收任务的中国军队, 需要对所接收的人(日军战俘)和物(日军武器装备及军事物资),分别作出适当的相应安置处理,具体处理如下:

  第一,关于对所接收的日军战俘的安置处理。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主任陈仪早年两次到日本学习军事,曾进入日本陆军大学深造,且娶一位日本籍女人为妻,因而陈仪对日本有一定的感情。据此陈仪要求中国军队在军事接收过程中,对日军战俘要实行“勿记旧恨”的宽大原则。在军事接收过程中极少数顽固不化的日军官兵,一度曾策划与中国军队进行武力军事对抗,驻台日军第十方面军司令安藤利吉闻讯后立即予以制止,他告诫日军:“接受投降的是我们陆军大学的前辈陈仪长官,你们万万不可轻举妄动。”由于陈仪对日军战俘实行“勿记旧恨”的宽大原则,加之日本军人辈份观念很重,对陆军大学的前辈陈仪比较尊重,经过安藤利吉的劝告,一度策划与中国军队进行武力对抗的极少数日军官兵,便偃旗息鼓,放弃武力对抗的计划。这样一来在整个军事接收过程中,日本军队与中国军队的对立情绪较小,未发生大的军事对抗事件。

 

  为使驻台日军缴械投降后能从思想上配合中国的军事接收及随后的遣返工作,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比较重视对缴械投降的日军战俘的思想教育工作,对日军战俘开展了必要的短期思想教育。在开展对日军战俘思想教育工作过程中, 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特意拟定出《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战俘管理处教育计划大纲》、《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战俘管理处巡回教育团教育实施办法》等文件,采取演讲会、巡回教育、广播教育、文字教育、政治座谈会及辩论会等形式,对日军战俘进行正面思想教育。在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中,启发引导日军战俘正确认识1895年日本政府把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强加于中国,强行占领中国领土台湾和澎湖列岛的侵略性质;启发引导日军战俘正确认识1931年以来日本国内极少数军国主义分子对外穷兵黩武,不断扩大和发动对中国大陆及东南亚国家侵略的法西斯性质;启发引导日军战俘正确认识中国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文件规定,依法收回台湾主权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进而引导日军战俘自觉配合中国军队的军事接收及后来的遣返工作。从后来产生的实际效果看,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对驻台日军开展的上述思想教育收到一定的效果,这是中国对驻台日军收缴武器及遣返工作进展得比较顺利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关于对所接收的日军军事物资的安置处理。经过持续约6个多月的军事接收,中国军队共接收驻台日军飞机890架,船舶525艘,各种车辆2097辆,各种炮1315门,枪13 万余支,弹药680 多万发,及一大批日军的部队军事物资器材。对军事接收中收缴的各类武器装备及军事物资,分别视用途作如下处理:各种炮拨发给驻台中国军队作军事训练使用,弹药一部分上缴中央,失效报废的弹药就地掩埋,火药拨发给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下属的工矿处使用。汽车、船舶舟艇一部分拨发给驻台中国军队使用,一部分拨借给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下属的警务处、农林处和市政府,供水上警察和渔业部门使用。日军使用的军用铁路及通信器材,拨借给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下属的交通处使用。军粮除留足驻台中国军队及日军战俘生活食用外,将多余部分拨借给地方平籴,对抑制当时台湾岛内粮食市场价格上涨过快起了一定作用。军用布匹发一部分给军官制作军装,蚊帐、鞋袜等发给部队使用。日军营房一部分作为中国军队营房和军用仓库使用,不适合的营房建筑物予以拍卖。

  遣返大量投降缴械的驻台日军战俘及日本侨民,是台湾受降区中国军事接收的重要任务之一。为做好日军战俘遣返工作,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于1945年12月1日成立战俘管理处,战俘管理处在日军战俘集中地区成立5个战俘管理所。后来,战俘管理处又在担负遣返日军战俘及日本侨民主要运输任务的基隆港和高雄港,成立遣返日军战俘和日本侨民运输司令部。与此同时,为使日军战俘能够较好地配合中方的遣返工作,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又下令驻台日军战俘方面成立“日本第十方面军善后联络本部”,安藤利吉任联络官,便于中方与其联系遣返事务。为做好日本侨民遣返工作,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又成立“日本侨民管理委员会”。

  被遣返的日军战俘及日本侨民总数多达45万人,需要安排大量的运输船舶和较长的运输时间,遣返日军战俘及日本侨民所需运输船舶主要由美军提供。在驻台美军联络组的协助下,从1945年12月25日至1946年4月26日完成遣返任务, 共遣返日军战俘(包括少数韩国战俘)165638人。日本侨民除少数有个人生产业务技术专长,本人愿意留在台湾工作劳动、中国又认为有留下使用必要之外,大多数皆予以遣返回日本,共遣返日本侨民292713人。

  《波茨坦公告》第10条规定:“对于战争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判”。驻台日军中亦有极少数犯有破坏和平罪、违犯人道罪等罪名的战争罪人犯。经调查核实,在1945年1月美军飞机轰炸台湾的作战中,部分美军飞行员跳伞后被驻台日军俘虏,日军第十方面军司令安藤利吉下令先对美军飞行员实施非人道的虐待,最后则予以杀害。据此美军指控安藤利吉为犯有违犯人道罪等罪名的战争罪人犯嫌疑,下令将缴械投降的安藤利吉以战犯嫌疑逮捕。1946年1月12日,包括安藤利吉在内的20名驻台日军战犯嫌疑被押送到上海等侯审判。安藤利吉自感其罪行累累,于1946年4月19日在上海提篮桥监狱流泪写下给冈村宁次的遗书后服毒自杀。驻台日军中的其他战犯,经过审判后得到相应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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