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7月26日,中美苏三国发表《波茨坦宣言》,强调对日本战犯进行法律审判和制裁,目的在于驱逐黩武主义,建立和平安全及正义的新秩序。
马尼拉审判:告慰大屠杀冤魂
马尼拉审判是二战结束后盟国对日本战犯的首次审判,山下奉文是第一个被审判的日本战犯。
山下奉文有“马来之虎”之称,1942年2月,山下奉文以少胜多,指挥军队占领英国在新加坡长期驻守的要塞。1944年10月,山下奉文受命担任日军驻菲律宾第14集团军最高指挥官。到任两周后,美军在菲律宾中部的莱特岛登陆。迫于形势,山下奉文下令所部撤退到吕宋岛山区的一个叫碧瑶的地方。撤退时,山下奉文下令马尼拉为不设防城市,但海军部队拒绝服从。美军强攻马尼拉期间,发生了持续达一个月之久的屠杀事件,直到2月23日美国军队重新夺回马尼拉,死亡的菲律宾人总数达10万人以上。
1945年9月3日,山下奉文在碧瑶正式向美军西太平洋战区副司令兼参谋长利威少将投降。9月25日,山下奉文被逮捕,10月8日移送至军事委员会。
检控方对山下奉文的犯罪指控是,1944年10月9日到1945年9月2日,山下奉文在菲律宾群岛“消极懈怠和未履行其军事长官的职责,不能严格掌控其麾下的军人,放任他们对美国、美国同盟和属国菲律宾实施野蛮的杀戮行径和其他的严重犯罪”、“他因此违反了战争法”。
10月29日,法庭开庭审判,首席检察官罗伯特·科尔首先对指控山下奉文作开庭陈述,他愤怒地谴责山下奉文是“人民的公敌”。军事法庭传唤了286个证人,法庭记录有2900页之多。1945年12月7日,军事委员会认定山下奉文有罪并判处其绞刑。
山下奉文不服法庭判决,向菲律宾最高法院提出人身保护申请,辩称美国军事审判不合法,且无司法审判权。菲律宾最高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山下奉文的诉讼请求。1946年1月7日,山下奉文又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也被驳回。
1946年2月4日,盟军最高指挥官麦克阿瑟确认了军事委员会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和判处的死刑:“山下奉文没有履行他作为一个军人,对他的国家、他的敌人和全人类的责任。他的失职是对人类文明的玷污,也是令人永远难忘的一种愧疚和耻辱。”
1946年2月23日,山下奉文被执行绞刑。
对山下奉文上的审判不仅肯定了审判战犯时适用军事程序的合法性,而且确认了指挥责任原则的合法性。其后,包括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在内的一系列审判中都适用了山下奉文案中确立的法律原则。
东京审判:民族自我更新的渠道
1945年12月26日,苏、美、英三国外长发表莫斯科会议公报,授予远东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审判日本战犯的权力。1946年1月1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成立。
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原陆军省大厅正式开庭。检察官的起诉书控告东条英机等28名被告共55项罪状。
东京审判历时两年7个月,开庭818次,出庭证人达419名,书面证人779名,受理证据4336件。1948年11月4日,东京审判宣布判决结果,判决书长达1231页,仅宣判就耗时7天。28名被告中,除永野修身和松冈洋右病死、大川周明因精神病被予以撤诉外,其余25人全判有罪。其中,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等7人被判处死刑,平沼骐一郎、梅津美治郎等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东乡茂德和重光葵分别被判处20年和7年徒刑。1948年12月23日,东条英机等7人在东京巢鸭监狱被执行绞刑。
在7名判处极刑的罪犯中,广田弘毅是唯一的文官。1933年,广田弘毅被任命为日本外务大臣,1936年3月任日本首相。法庭判定,广田弘毅参与策划和实施日本在东南亚的扩张政策,从而导致1941年日本与美国的战争。他还参与制定了对苏联的侵略政策。对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暴行,广田弘毅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绞刑架上的另外6名罪犯全是在军队和政府扮演重要角色的军人。土肥原贤二在中国度过了18年,亲自策划和实施了日本扶植“满洲国”和“华北自治”的政策;板垣征四郎历任关东军参谋长、陆军大臣、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驻朝日军总司令等要职,法庭判定他“进行了对中国、美国、英联邦、荷兰及苏联实行侵略战争的阴谋”;木村兵太郎是日本陆军的兵器专家,曾任陆军次官,1944年被派任驻缅甸方面军司令官,他制造了仰光大屠杀,被称为“缅甸屠夫”;松井石根在南京大屠杀期间担任日军司令官,被法庭判定须对日军在南京的暴行负责;武藤章是日军驻苏门答腊和菲律宾的指挥官,他的部队也犯下了同样的暴行。
东条英机是这些在押犯人中最著名的人物。在美国人眼里,东条英机是日本军国主义最邪恶的化身。身为帝国陆军的将门子弟,他承袭了家族的武士传统,同时混合了帝国陆军大学的教育所赋予的普鲁士黩武精神。在法庭起诉的全部55项罪行中,东条占了54条之多。1948年11月12日,东条英机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犯有发动战争,侵略别国等罪行判处死刑。
战胜国对战败国的惩罚是一种极其古老的历史传统。与历史传统不同,7名日本战犯被处决不是发生在沉醉于胜利的战争结束初期,相反,他们是在经历了两年多的审判后被慎重绞死的—正义成为超越胜者的另一种隐性审判。
审判过程中,前后共几万名日本人旁听,法庭每日向新闻界发布审判报告,一切都聚焦在记者的镁光灯下、社会公众的眼睛里。东京审判确认了日本在远东地区集体犯罪的原因和事实,惩罚了相关责任人,在传播真相的基础上奠定了亚太和平新秩序。
审判之初,日本社会就认识到东京审判对于民族自我更新的重要性。《朝日新闻》记者团对东京审判的报道结集为八卷,第一卷前言就说:“东京审判是对我们过去罪过的鞭笞。审判必然会带来痛苦,这个痛苦不堪正视,但不正视过去,如何才能再生?”
伯力审判:首次针对细菌战罪行
1949年12月25日至30日,在苏联的哈巴罗夫斯克,12名日本战犯接受了公开审判。哈巴罗夫斯克原属中国领土,在汉语中旧名“伯力城”,故这场审判又被称为“伯力审判”。这场审判首次揭示了日军侵华期间在中国东北进行活体实验、实施细菌战的战争罪行,是二战后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针对细菌战罪行的审判。
二战结束前后,中国政府和苏联政府曾就日本细菌战罪行调查取证,并将所获证据材料提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苏联甚至还曾押送两名亲身参与实施细菌战实验的日本战俘(柄泽十三夫和川岛清)到东京作证,拟就日军细菌战罪行提起诉讼,但在美国政府的干预和掩护下,昔日细菌战罪魁石井四郎以及亲自批准组织进行细菌战的裕仁天皇等人皆被免于起诉。
美国庇护细菌战战犯,出于自身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的考虑。从二战结束前后的国际形势来看,随着战事逐渐接近尾声,美、苏两大阵营之间的角逐竞争日益激烈。战后对日审判从调查取证、开庭审理乃至法庭判处,整个过程都笼罩在冷战的阴云之下。东京审判未能将日本细菌战犯送上国际法庭,不能不说是一种历史的遗憾。
伯力审判是由苏联组织特别军事法庭的国际司法活动,尽管在法庭组织、审判规则和管辖权等法律问题上存在一定的争议,但因审判涉及的日本“准备和使用细菌武器”等内容属于严重战争罪行,伯力审判弥补了东京审判的明显缺陷。
伯力法庭审判的第一名战犯是日本关东军最后一任司令官山田乙三。苏联检察官斯米尔诺夫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揭露了日本关东军建立特种部队准备和进行细菌战、在活人身上进行罪恶实验、在侵华战争中使用细菌武器、加紧准备对苏联的细菌战等罪行。
法庭上,山田乙三供认,早在1935年至1936年,日本就在关东军石井四郎部队的基础上建立了两个秘密进行细菌战的部队,一个是“关东军防疫给水部”,代号为“七三一部队”;另一个是“关东军兽疫预防部”,代号为“第一○○部队”,两个部队的总称是关东军第六五九部队。山田乙三承认,“七三一部队是直接由关东军总司令管辖的。对第七三一部队的战术领导,即解决一切有关细菌武器生产和使用方面的问题,都是由我负责的。”12月30日,伯力法庭审判长期尔特科夫少将宣布对山田乙三的判决:禁闭在劳动感化营内,期限25年。
除山田乙一以外,伯力法庭还对前日本关东军医务处长军医中将梶冢隆二、前关东军兽医处长兽医中将高桥隆笃、前第七三一细菌部队军医少将川岛清等11人进行了审判。经过这场审判,苏联向全世界昭告日军曾在战争期间“准备和使用细菌武器”的犯罪事实,成为向以美国为首的国际阵营对战的有力“外交武器”。
战争是一种罪恶,对罪恶的遏制,是通过胜者对败者“以暴制暴”式的惩处,还是通过文明审判的方式以伸张国际正义,二者的更新替代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西塞罗说过,暴行通行于人类和兽类,而法律则只适用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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