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4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布判决。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的开头这样写着:侵略是人类最大的罪行,是一切战争罪行的总和和根源。
判决书一共宣读了7天……
而此前各国法官之间的争论也达到高潮。庭长卫勃主张把所有被告流放到荒岛上;美国法官同意死刑,但注意力盯在发动太平洋战争的战犯身上;印度法官主张全体被告无罪……中国法官梅汝璈则坚决要求严惩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和松井石根等人。
战犯伏法
经过斗争,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6票比5票的微弱优势判处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和松井石根等7名被告绞刑,另有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名被判处20年徒刑,1名被判处7年徒刑。
然而,风波再起。7名被告的律师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要求释放被告。12月6日,美国最高法院决定接受上诉。消息传出,世界舆论为之大哗,反对之声铺天盖地。面对国际压力,1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否决了日本战犯的上诉申请。
战犯被枪决
丧钟在1948年圣诞前夕,终于为战犯鸣响,7名战犯被处决。
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进行中,南京、上海、马尼拉等地也设立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乙级、丙级战犯,受审战犯共5416人,其中937名战犯被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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