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往事钩沉》,作者:吴元浩,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日军战犯在上海被抓捕或移押来后,对他们的审判便刻不容缓。1946年1月,驻华美军上海军事法庭设立并开庭,庭长是美军准将密尔顿。从1月到7月先后三次开庭,判决镝木正隆、田中久一等7名战犯死刑。其中田中久一曾任日第二十三军中将司令官兼香港总督,曾亲自下令把美军驻香港部队的少校军官荷克绞死。另一被判处绞刑的镝木正隆,在汉口任日驻军参谋长时,指使把在空战中被俘的3名美空军飞虎队员残害致死。在法庭上,美空军飞虎队司令陈纳德将军到庭作证。
令人费解的是,美军事法庭从上海日俘营将日第十三军司令官泽田茂抓走审判,然而当庭对他的罪行指控,却仅是所属部队杀害美军飞行员杜立德一项,结果以“负责长官”的罪责只判了他有期徒刑5年。而上海人民对泽田茂并不陌生,自1939年至1942年,他是日军上海最高指挥官,上海的烧杀和所谓的“清乡”,哪一桩暴行他都难逃罪责。就1940年春的“青东大屠杀”来说,确切有姓名的遇难者就有803人,还烧毁房屋4000余间。这一人间惨剧,是由他密谋策划的。美军事法庭对此毫不追究,消息传出,舆论哗然。
美军事法庭开庭在先,上海人民更急切盼望中国法庭开庭。相隔月余,1946年2月,中国上海江湾路审判日战犯军事法庭设立,先后由刘世芳、李良任庭长。从当年5月到来年6月,法庭前后开庭10余次,共审理案件250余起,审结120余起,尚待结案120余起。其中由江浙人民检举抓捕的下田次郎、黑泽次男、富田德、米村春喜等4名日宪兵战犯被判处死刑。
法庭审理时,旁听席上民众代表打出了“以血还血,以命偿命”的标语。出庭作证的被害人亲属无不悲愤难抑,声泪俱下。最引起上海人民义愤的是对米村春喜的审判,1942年至1943年春天,他任日军常熟宪兵队长,带队抓捕当地抗日人士和民众100余人。对被抓人员,他指使手下军曹河野、田中等用鞭打、棍夹、灌水、悬吊、火烫、狗咬等酷刑竭尽折磨。其中有个叫胡家栋的被捕人员,竟被灌水踩腹至肺炸而死。宁死不屈的10余位抗日人士,被他下令活埋在常熟北门外山脚下。后经法庭查明,被杀害者至少在36人以上。为此,日军授予他天皇勋章,破格从少尉晋升为大尉。他在庭上千方百计抵赖,并以“何以证明系我指使”等理由狡辩。后经同案犯口供作证,加上数十名幸存者当庭指证,并把拍摄的活埋地挖出的二具骷髅的照片当庭出示,他才服罪。1947年1月6日,法庭判处他死刑。
1947年7月,上海江湾路审判日战犯军事法庭改组,由石美瑜出任庭长,并加快审判步伐。自8月起到当年底,审理了日战犯案件127起,传讯审问战犯嫌疑人160余人,审结判决积案105起,判处死刑6起8人,无期徒刑3起5人,各种有期徒刑56起89人。这8名死刑犯中有制造“崇明大烧杀案”的大庭早志、中野久勇;酷刑拷打多人致死的久保江保治、野间贞二,还有从杭州日俘营抓捕移押来的日杭州宪兵队情报主任芝原平三郎、宁波宪兵队长大场金次、松江宪兵队曹长松谷义盛,以及从青岛抓捕押来的日本老牌特务伊达顺之助。
然而,在中国法庭战犯审判中也出现了一些闹剧。人称“小白龙”的日本特务小日向白郎,从袁世凯时代就到中国从事特务活动,曾直接领受东条英机、皈西利八郎、武藤章等战犯的指示,在东北、华北干了大量坏事。日军占领上海,他又由日第十三军参谋长樱井授命,在上海南市金家坊99号设立名为“尚旭东公馆”的特务机关,逮捕拷打抗日人员,窃取中国情报,犯下累累罪行。日军投降前,他跑到无锡前洲镇隐名埋姓,1946年底被上海警方抓获。1948年由上海军事法庭审判时,出乎他本人意外,居然被宣判无罪释放(他曾向重庆方面提供共产党的情况)。1949年他逃离上海。
在上海人民中反映最强烈的莫过于对冈村宁次的判决。他1925年到华出任反动军阀孙传芳的顾问,“一二八”后任日上海派遣军副参谋长,“八一三”后任过日华北军和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可称是侵华元凶。1948年7月12日开庭审冈村,上海各报极为轰动,但法庭调查长如马拉松,他仅入狱106天就被保外就医。1949年1月26日,在秘密状态下开庭竟判他无罪释放,随即就将他遣送回国。当天,吴淞码头上张贴着“不准把日本战犯运走”的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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