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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真实的东京审判
来源:《民主与法制》杂志 作者:侯劲松   2017-08-15 15:57:21

  不应忘记的历史

  1945年9月2日,在美军战列舰“密苏里号”的甲板上日本签署了无条件投降书。

  1946年1月19日,经盟国授权,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颁布了《特别通告》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在东京正式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准备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依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的规定,由有关各国提名、经麦克阿瑟任命的11名法官和11名检察官分别来自于中国、美国、英国、苏联、荷兰、新西兰、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和菲律宾。庭长是澳大利亚法官威廉·韦伯,检察长则是美国法官约瑟夫·季南;梅汝璈和向哲濬分别担任代表中国的法官和检察官。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共5章17条,主要内容是:法庭有权审判及惩罚被控以个人身份或团体成员身份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的远东战争罪犯;凡参与策划或执行旨在完成上述罪行之共同计划或阴谋的领导者、组织者、教唆者及共犯者,对任何人为实施此种计划所做一切行为均应负责;被告所处职位及所奉政府或上级长官命令都不能免除其责任。宪章还规定,全体法官过半数出席构成法定人数,但须有6人出席方可开庭;法庭实行多数表决制,如双方票数相等,则庭长的投票为决定票。

  法庭依公正审判原则和程序进行审判,被告有权亲自或由其辩护人代行辩护,但法庭有权拒绝由被告自行选任的辩护人或代为指定辩护人。

  1946年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东条英机等28名甲级战犯正式起诉。起诉书控告被告所犯的反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审判于1946年5月3日开始进行,1948年11月12日结束,历时两年半。这次审判共开庭817次,出庭证人达419名,书面证人779名,受理证据在4300件以上,判决书长达1212页。判决书对日本帝国主义策划、准备和发动对中国和亚洲、太平洋战争的罪行进行了揭露,并宣判25名被告有罪。审判过程中前外交大臣松冈洋右和前海军大将永野修身病死,大川周明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被免予起诉。

  1948年11月12日法庭宣布判处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绞刑,木户幸一等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东乡茂德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重光葵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7人绞刑于1948年12月23日在东京巢鸭监狱执行。

  被日本右翼逼着“填补空白”

  “我们现在正在填补空白,不能干等着,日本右翼时不时拿出一个所谓的证据,否则我们会无法回答,光靠愤青式骂街绝对行不通,只有把历史的东西还原出来,让世人更多地了解东京审判。”向隆万对记者说道。

  向隆万,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系退休教授,而他另一个身份是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检察官向哲濬之子。虽已退休多年,他仍像上班一样忙,他忙于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

  他对记者说道,父亲向哲濬于1987年病逝,父亲生前从未对自己讲过东京审判,因此当时他对东京审判这段历史不甚了解。

  2005年9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重要讲话中对东京审判进行了历史性的高度评价:“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使发动侵略战争、双手沾满各国人民鲜血的罪魁祸首受到应有的惩处,伸张了国际正义,维护了人类尊严,代表了全世界所有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民的共同心愿。这是历史的审判!这一审判的正义性质是不可动摇、不容挑战的!”

  从那时起,东京审判开始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被人反复地提起。也就从那时起,向隆万开始意识到,父亲是东京审判的重要成员,自己有责任让这段历史显现原貌。

  2006年,电影《东京审判》公映。向隆万发现,由于史料有限,这部电影竟有不少地方是虚构的。日本右翼分子极力抹杀侵华的那段历史的情况下,这些虚构的情节正好成为他们抵赖的证据。作为数学教师,他明白数学与历史没有关系,历史不是靠逻辑推理的,要靠大量的事实才能还原真相,真实的史料就是对日本否认侵华史实的最有力的回击,这比做愤青砸日产车要有力量。向隆万有了更强的紧迫感,他急切地想找到东京审判研究的突破口。

  然而,当向隆万向国家图书馆和上海图书馆咨询有关东京审判资料时,却发现东京审判的资料出奇的少或者根本没有。

  2006年,正好借着一次欧美同学会组织的到美国的考察机会,向隆万到美国国会图书馆、美国国家档案馆、哥伦比亚大学东亚图书馆去搜寻有关东京审判的资料。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查找那些与父亲和东京审判有关的资料,难度可想而知。为了搜集较全面的资料,向隆万从2006年至今已7次赴美,在图书馆与档案馆来回奔波。在这里,他发现了他父亲十次庭审发言的记录,每次有了新发现,都会令他欣喜不已,赶紧掏钱复印,复印一页10美分。后来,他还惊喜地发现了父亲在庭审中的声像资料。

  向隆万发现许多鲜为人知的真相,他告诉记者:“以前对日本侵略者杀人放火、强奸妇女的‘三光政策’我们比较熟知,但用鸦片毒害中国人民的事实,大家知道的很少。这些都是我们从参加东京审判的检察官提供的证据中找到,向哲濬在法庭上指控,日本每到一个地方,不仅烧杀掠夺,而且尽可能多种鸦片,还开鸦片馆,毒害中国老百姓,攫取大量不义之财,用来支持侵略战争。”

  向隆万说,艰苦的搜寻使我们离历史的原貌越来越近。我们在美国收集了许多有关于东京审判的书籍,然后争分夺秒地翻译这些书籍。

  2011年,上海交通大学成立了东京审判研究中心,向隆万担任了名誉主任。他向记者介绍,研究中心当前最紧要的任务不是忙着写论文和发文章,而是尽可能收集、整理和编辑、出版最基础的历史资料,从而让更多学者专家和普通读者阅读研究。我们通过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和上海交大出版社的合作,去年在法国巴黎书展中推出了2013年出版的80卷东京审判庭审记录(英文版)、三卷附录和索引(中文、英文、日文),然后把其中十多卷与中国有关的翻译成中文,内容有侵略东北、南京大屠杀和贩卖鸦片等,让更多的中国读者了解这段历史。今年5月,在纽约书展又推出50卷证据集成,也做了三卷附录,目前在做的是东京审判前的讯问记录。当时甲级战犯刚抓到监狱,美军国际检察局人员去监狱讯问战犯,因为那时战犯们还没戒备,和开庭后有律师介入的情况不同,这些讯问记录非常有价值。出版这三套书就是填补空白。因为以前这是个边缘学科,现在很缺这方面的人才,所以我们在抢时间做这方面的工作和研究,也可以说是日本右翼在逼着我们做。

  今年6月,日本自民党讨论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对二战后驻日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制定的占领政策、东京审判以及日本现行宪法的制定过程进行审查论证。虽然声称不会否定东京审判,但是已经下了“东京审判有很多谬误,应予以纠正”的结论,有一名日本右翼学者著书称“日本民族自尊心的丧失源自东京审判”,说明日本朝野都想否定东京审判。我们不能干等着,日本右翼时不时拿出一个个所谓的证据,否则我们是无法回答的,这个靠愤青式骂街绝对行不通,只有把历史还原出来才最有力。

  现代国际法的历史源头

  向隆万认为,日本右翼是在为侵略战争翻案,他们荒谬地认为东京审判是胜者的审判,所谓的“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日本是战胜国,受审的将是中国和美国,和平宪法、集体自卫权都是胜利者强加给自己的,因此他们到现在还不服气。

  东京审判依据一系列国际条约和国际法,如1928年签署的《巴黎非战公约》,公约规定拒绝用战争手段解决分歧,《开罗宣言》《波斯坦公告》和在莫斯科苏美英三国外长会议都提出对战犯要进行法律的制裁,防止后世再重演。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曾经有人提出审判发起一战的德国皇帝,那时正值苏联成立政权,英法等国重点对付苏联政权,让德国自行审判战犯,原来盟军提出800多个被告,德国只审理了40多个,最后判刑的只有6个人,而且刑期只有几个月,实际上是不了了之,这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社会未追究战争罪犯的教训。

  东京审判严格按照英美法律体系,假定被告无罪,由检方起诉,检方提出人证和物证,辩方也平等地提出人证、物证,双方进行反诘、辩论,法官团作为第三方,认定哪些证据可以采纳,然后在这些证据范围内定罪量刑。让我们比较诧异的是,东京审判有28名被告,参加庭审的日本律师有100多人,美国律师25人,开始连日本律师都不相信,因为美国律师中有些是现役军人,他们肯定在法庭上走过场,然而这些美国律师极其尊重法律和遵守职业道德,“鸡蛋里挑骨头”为当事人免责。检方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时间是那么的短,而且日本人销毁证据,中国国内正在内战,收集证据有困难。向哲濬向国内发了很多电报要求收集证据,国内一些部门加紧收集,源源不断把证据发给他,尽管远远不够,但在当时的条件还是相当不容易的,而且找到了当时日本报纸上的文章和日本人的秘密档案,从写起诉书到辩论,1946年5月3日到1948年4月16日将近两年的时间,法庭上审理了4.8万页记录,体现出检察官工作的繁重、艰苦和细致。关于法官团队的贡献,很难从文字上寻觅,因为法官团工作不对外公开。幸好梅汝璈有写日记的习惯,还有当时梅汝璈和向哲濬不断给国内政府发电报,留下了一部分珍贵的资料。

  即将出版的有关南京大屠杀庭审记录的中译本是向隆万参与校对的。他对记者说,在法庭上,被告享有非常完全和充分辩解的权利。庭审记录中记载着检方针对南京大屠杀的人证人有11名,8名是从中国请去的,其中3名是南京市民中受害者的代表,3名是美籍教授、医生和牧师。检方提出的书面证据中不仅有大量受害人的书面证词,还有当时安全区内的美国人、英国人、德国人、丹麦人所做的证言,特别是安全区的负责人拉贝,被世人尊敬地称为“中国的辛德勒 ”,他保护了许多中国难民,写了很多信件给日本领事馆反复交涉、抗议,阻止日军的恣意侵犯和屠杀。《拉贝日记》是证明南京大屠杀的最有力证据之一。还有美国神父约翰·马吉拍的100多分钟的纪录片。德国是日本的盟国,当时德国驻南京的大使陶德曼给柏林发去秘密电报,电报中特别说“南京大屠杀是军队有组织的行为”,这些证据在法庭上都一一呈现。

  辩方证人比检方还多,有17名,出示的书面证据也很多,最后法庭采纳检方证据37件,采纳辩方证据也有23件,法官宣读的判决书中专门有一节是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日军在占领南京的前6周杀害南京市民有20万人以上。在这样艰苦和困难的环境中,中国代表团用铁的证据锁定了日本侵略者犯下的罪行,现在日本右翼要为侵略战争翻案,那先把这些白纸黑字的证据驳掉。

  虽然遵循法律体系看起来比较慢,甚至让其中的一些人逃脱法律的惩罚,但从历史沉淀角度讲,这些都是非常有力的证据。

  1948年11月12日,法庭宣判25名战犯,而在两天前的11月10日,向哲濬写了封信给当时的外交部长,他和首席顾问倪征燠等检察组同仁预测东条、松井、土肥原、板垣等都会被处死刑,也有预测错了,他信中写道:“有十四五名判处死刑。”从法律角度讲,这些战犯判处死刑都没有任何问题,但最后只有7名战犯被判死刑,可见以美国为首的法庭从宽处理了这些战犯。这件事也是文明审判的一个佐证,因为向哲濬写这封信时,11月4日判决书已经开始宣判,也就是说,中国法官梅汝璈已经知道审判结果,但在中国同胞前没有丝毫透露,他们都非常严格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

  日本战犯被送上审判台的基础是依据一系列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法,在审判过程中又严格依据英美法律体系中的程序,东京审判因此是正义的审判和文明的审判。

  从国际法的角度,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开创了三条原则,成为现代国际刑事法的历史源头。第一条,发动侵略战争是犯罪,必须受到法律制裁;第二条,不论是否宣战,不论对国外民众还是对国内民众,反人道罪行是犯罪,必须受到法律制裁;第三条,策划或实施侵略和反人道罪的个人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是很重要的法律成果,因此现在各国领导人都说,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建立了世界的格局,这个格局包含了政治、领土和法制的格局。

  军国主义思潮未能彻底清算

  东京审判如果有不足的地方,就是日本长达那么多年的暴行,很难在短时间内清算清楚,就拿中国战场上解放区来说,日军实行“三光政策”等暴行进行清算的比较少,因为当时正值国内解放战争,中国检察官无法去搜集证据;731细菌部队被美国参谋部包庇了,把人体活体试验交给美国参谋部,换得了免于起诉;对于慰安妇的罪行还来不及涉及,也许因为日军犯下强奸妇女的罪行实在太多,在南京大屠杀中相关史料记载被强奸的妇女达两万多名,老人小孩都有,极其残忍。还有对天皇和皇族的赦免,南京大屠杀头号刽子手是朝香宫鸠彦,因他是裕仁天皇的叔叔被免于起诉。

  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思潮来不及清理,东京审判的判决书中分析了日本军主义的产生、膨胀、发展的过程,但是因为东京审判历时两年,此时冷战阴云出现,1946年到1948年年底,中国国内正在发生解放战争,之后成立新中国,百废待兴,顾不上去研究东京审判,参加东京审判的法官和检察官都是国民政府派出去的,审判又是在美国主导下,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东京审判的研究就边缘化了。海峡对岸也一样,梅汝璈、向哲濬、倪征燠三人虽然是国民政府派出的,但最后三人都留在了大陆。50年代初的抗美援朝战争,敌我双方完全变了,中国和美国成了敌人,美国和日本成了盟友,从世界范围看,出现了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与英美等资本主义阵营开始形成对抗,也使东京审判的成果被搁置。

  日本人对东京审判的看法也在变化。当时日本媒体对东京审判的结果一致好评,开始他们认为审判结果就是杀人和赔款割地,好多日本人都去法庭旁听,没想到完全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进行审判活动。但是,正如前面指出的,东京审判的成果没有来得及好好消化,审判记录一直到80年代美国才影印出版。

  11国法官不是铁板一块,梅汝璈的日记里记得很清楚,中、美、英、苏、加、新西兰和菲律宾7个国家法官是多数派,主张从严,菲律宾法官甚至写了异议书,认为日本天皇应当受审。顽固派是印度法官帕尔,一次会议都不参加,他独自写了1000多页异议书,认为所有被告无罪,其他三国是中立派,这又是一个文明审判的一个佐证。这些判决档案没有公布,日本右翼在50年代却抢先把印度法官的异议书翻译出版,而且邀请帕尔多次到日本访问,日本遭受了东京大轰炸和挨了两颗原子弹,加之鼓吹东京审判是胜利者主导的审判,日本一直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一般老百姓根本不知道东京审判中4.8万页庭审记录,右倾舆论慢慢向他们倾斜。

  东京审判并不是受害者的复仇,而是人类良知和邪恶的战斗!任何否定东京审判的言行,都是对公理和正义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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