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达宾诺德·巴尔(1886年1月27日-1967年1月10日 )是印度的法律学者、律师。他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印度代表。巴尔生于孟加拉国国国邦拉第亚区一个村子,在1947年印巴独立以前,印度、孟加拉国、巴基斯坦都是属于英属印度,理论上是同一个国家。3岁时父亲死亡,最后靠政府颁发的奖学金继续学业。在加尔各答大学修读法律,1911年成功取得学士,翌年成为律师。其后他成为加尔各答大学法律部的讲师。巴尔是透过自学学习国际法 。
当审判日本战犯之时,联合国方面共安排了11个国家的法官,为了保持审判的公正性,除战胜国的法官外,还特意加入殖民地国家的法官,巴尔即为其代表。11个国家是:美国、中国、苏联、英国、法国、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印度和菲律宾。1946年5月3日,东京审判法庭开庭。5月17日,巴尔首次出现在法庭上。从这一天起,这个印度人的名字永久载入了日本史册。
在这11名法官中,有5名法官对判决表示了不同意见,其中4名法官对个别案例的量刑提出异议,只有巴尔坚持日本战犯“全员无罪”论。巴尔给出的根据是:检方所指控的“对和平的犯罪”及“对人道的犯罪”,都乃“事后法”的判决结果,根据“法的不溯及原则”,日本人应该是无罪的。
巴尔的意见书长达1235页,他从法理的角度阐述了日本战犯无罪的原因:“侵略战争是一种国家行为,国际法的追诉对象仅仅是国家,而不能罪及个人”;“国际法对于违反它的规定的国家予以制裁,但对于违反它的个人因没有规定制裁方法而无从着手处罚”;“即使日本对那场战争负有道德的责任,但是没有法律责任”。巴尔认为裁决是不公平的,他写下数十万字的判词,虽然他承认日军有进行屠杀,但是他亦认为这只是胜利者对战败者审判,他的最终判决所有十一名甲级战犯没有罪。
为了证明自己观点的合理性,巴尔还坚持严谨取证的立场。由于法庭采纳了一些缺席证人的意见,这引起巴尔的质疑,他说,“既然法庭不能将其作为证人传唤到庭,不能在证人席上作证,那么,他们说的话就很难令人信服。”
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制造南京大屠杀的日本陆军大将松井石根的病曾经被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当时,巴尔就把它看得特别严重,以此作为替松井石根开脱罪责的一个重要理由。他指出,“不要忘记,松井大将当时生病,在发生这件事(指南京大屠杀)之后数周内,他被从自己的任务中撤换下来。”巴尔的这种辩护遭到远东军事法庭大多数法官否决。
巴尔是个民族主义者,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日本支持印度从英国的殖民统治下解脱出来,巴尔也主张“亚洲是亚洲人的亚洲”,日本发动战争的时候,巴尔也说日本是在把亚洲从西洋人手中解放出来。
当然最终的审判结果都是经过11人投票的,所以日本战犯基本得到惩罚。巴尔为日本人的开脱判决只能被人当作笑柄了。
岸信介当年当首相的时候曾经3次召请巴尔到日本,并让他在各地宣传“日本无罪说”,1967年1月,巴尔去世,当时佐藤荣作首相还发送了哀电,1975年建立了巴尔纪念馆,2005年,靖国神社门口为巴尔树立了功德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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