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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南京、徐州等十地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上)
来源:现代快报   2017-08-16 14:10:05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11月6日,国民政府中央处理战犯机构——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在重庆成立。1945年12月以后,战犯处理委员会分别在南京、上海、北平(今北京)等10个城市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理在侵华战争中犯下罪行的战争罪犯。

  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

  共受理2000多起案件

  南京大学历史系副研究员韩文宁先生告诉记者,1945年11月6日成立的国民政府中央处理战犯机构——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是国民政府处理战犯的最高权力机构。该委员会由军令部、军政部、外交部、司法行政部、行政院秘书处、联合国战犯审查委员会远东分会6个机关组成。1946年,国防部正式成立后,该委员会改属国防部。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镭副教授告诉记者,战后中国审判日本战犯是依据《波茨坦公告》和中国的有关法律进行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对象是甲级战犯,即是犯有“破坏和平罪”和“违反人道罪”者,而乙级(违反人道罪)、丙级(直接责任罪)战犯,则直接由受害国组成的军事法庭审判。“在中国的审判史上,这种大规模审判国际战犯还是第一次,国民政府特地制定了相应的战犯审判特别法令和法规,以此指导战犯审判工作。”

  资料显示,根据中国国民政府和战犯处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1945年12月以后,战犯处理委员会分别在南京、上海、北平(今北京)、汉口、广州、沈阳、徐州、济南、太原、台北等10个城市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分别隶属各地区的最高军事机构。各军事法庭审理的战争罪犯案件,则由国防部统一分配。

  1948年上半年,各地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陆续撤销,未结案件,全部移交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处理。

  至1949年1月止,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共受理2000多起案件,判处死刑145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约400人。其他多以无罪遣返回国。

  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全权审理南京大屠杀战犯

  成立于各地的军事法庭中,以南京审判最著名,影响最大。

  南京军事法庭全称“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于1946年2月15日,直属国防部,石美瑜任庭长。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的对象,主要是由国防部和司法行政部送交的、各地法院递解的、战犯管理处移交的、其他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移来的战争罪犯,以及驻日中国代表团引渡的战争罪犯。侵华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一案,由于案情重大、影响深远,由该法庭全权负责审理。

  南京的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承办了大量案件。其中,战犯谷寿夫、酒井隆、矶谷廉介和高桥坦4人都是日本高级将领。谷寿夫是实施南京大屠杀的日本第6师团师团长,当时负责攻打中华门一带;入城后,指使和怂恿部下滥杀无辜,被判处死刑。酒井隆曾任日本天津驻屯军参谋长、日本第23军司令官等职,曾策划制造“济南惨案”,指挥部队采用血腥残暴的屠杀手段占领香港,被判处死刑。矶谷廉介曾任日本驻华武官,1937年3月任香港占领地总督,犯有一系列罪行,被判处无期徒刑,后转交东京法庭,1952年被释放。高桥坦曾在日本参谋本部任职,1942年7月任南方军副总参谋长,1944年10月任华北方面军参谋长。后死于南京狱中。南京的军事法庭还审判了日军攻陷南京后,曾在紫金山下以杀人比赛取乐的野田毅和向井敏明。两人被判处死刑。

  第一绥靖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第一次审判日本战犯

  1946年2月15日,上海成立第一绥靖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该法庭成立后,日军中国方面舰队司令福田良三中将、日本驻上海公使馆全权公使土田丰等人被移交引渡到庭。

  1946年4月29日,第一绥靖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首次开庭审判日本战犯浅寅吉,这是中国军事法庭第一次审判日本战犯。1946年5月15日,该庭审判日本战犯江阴宪兵队长下田次郎,他是制造“江阴屠杀案”的刽子手之一,被判处死刑。1946年6月1日,该庭判决日本战犯常熟宪兵队长米村春喜死刑。

  曾任台湾总督的陆军大将安藤利吉被关押在上海监狱。1946年4月19日,安藤服毒自杀,成为在中国境内自杀的日军最高将领,逃过了法庭的审判。

  第一绥靖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自设立至1947年5月改称国防部上海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共受理案件250余起。1947年8月,上海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被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接收。8月15日正式开庭后,接收积案127起,至年底共审理判决案件105起。

  广州行辕审判战犯军事法庭:46名战犯被判处死刑

  广州行辕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于1946年2月15日。从1946年4月到1948年3月,广州行辕军事法庭审判了118名战犯,其中判处死刑的46人。在香港,予以起诉的118人当中,判处死刑的21人。

  该庭审判的战犯主要有:

  陆军中将田中久一。田中久一曾任日军21军参谋长、23军司令官兼南支派遣军司令,1944年底兼任香港占领地总督。1946年5月,田中久一被判死刑。后经国民政府核准,在广州被枪决。

  陆军中将近藤新八。他是日军独立混成第19旅团长,后任第130师团师团长。在任期间,近藤新八犯下累累罪行。1946年3月,近藤新八被判死刑,于1947年10月31日被处决。

  重藤宪文。曾任华南派遣军宪兵队长,在任期间,以广州为中心,推出所谓“四处撒网”的恐怖活动,先后向汕头、惠州、佛山、港九等地派遣宪兵队,对平民进行严密控制和血腥镇压。1947年8月9日,重藤宪文被判处死刑,在广州被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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