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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南京、徐州等十地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下)
来源: 现代快报   2017-08-16 14:13:48

  广州行辕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的战犯,以日军特务机关及宪兵队的官兵为多数,包括澳门、副特务机关长王荣泽作、山下久美;广州、汕头、曲江宪兵队官兵植野诚、田中寅一等。

  武汉行辕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共有3名战犯被处以死刑

  武汉行辕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设在汉口,成立于1946年2月20日,所辖之地有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以及河南一部分。法庭成立之初,共有战犯300-400名。

  武汉行辕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的所有战犯中,官阶最高的是第132师团师团长柳川悌中将,其余战犯军衔从大佐到曹长都有。法庭成立之初,战犯全部关押在汉口统一街军法看守所附设的军人监狱。战犯们住在楼上,虽然被规定不许下楼,但生活条件还是不错,可以读书下棋,一日三餐,除新鲜蔬菜外,不时有猪肉和鱼类。这种待遇,是遵从国际法规定。

  武汉行辕战犯审判军事法庭于1948年2月结束,其后,所有卷宗呈报南京国防部战犯军事法庭。100多名战犯,也押送到上海江湾国防部战犯法庭军事监狱。整个汉口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共有3名战犯被处以死刑,其中柳川悌一直在汉口监狱服刑,后病死。

  根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研究馆员胡菊蓉《中外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关于南京大屠杀》一书,当时在全国其他地方设立的战犯军事法庭还有六处。

  北平保定绥靖公署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于1945年12月16日。

  沈阳东北辕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于1946年2月1日。

  济南第二绥靖区司令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于1946年2月15日。

  太原太原绥靖公署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于1946年3月1日。

  徐州陆军总司令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于1946年4月1日。

  台北台湾警备司令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于1946年5月1日。

  新中国成立后

  在沈阳、太原设立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

  韩文宁先生介绍,二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审判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未能如期有效进行,于是就有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战犯的审判。

  1956年6月到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分三批,对在押的1017名职务较低、罪行较轻,悔罪表现较好的日本战犯宣布免于起诉,立即释放,由中国红十字会移交日本红十字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也对罪刑较重的前日本将领铃木启久、藤田茂、佐佐真之助、伪满州国务院总务长官武部六藏等45名日本战犯,分别在沈阳、太原两地进行了公开审判,分别判处8-20年有期徒刑。这些战犯除佐佐真之助在服刑期间病亡之外,其余均在刑满释放或提前释放后,回到了日本。

  据初步统计,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大约三年时间中,共承办了200余案,其中日军师团以上的高级将领15名。除了谷寿夫、酒井隆、矶谷廉介、高桥坦之外,还有小仓达次(曾任日军131师团师团长)、福田良三(曾任日军中国方面舰队司令)、野地嘉平(曾任日军第133师团师团长)、菱田元四郎(曾任日军第116师团师团长)、内田孝行(曾任日军第70师团师团长)、船引正之(曾任日军第64师团师团长)、落合甚九郎(曾任日军第27师团师团长)、三浦忠次郎(曾任日军第69师团师团长)、原田清一(曾任日本海军中国方面舰队厦门方面特别根据地队司令)、松井太久郎(曾任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第13军司令官)、冈村宁次(曾任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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