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据理驳斥说:“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日本当局对于军事新闻之统制检查本极注重,而《东京日日新闻》系日本重要媒体,如果该被告等并无此杀人竞赛之事实,绝无故为虚构以巨大篇幅专为该两个被告等宣传之理。况该项新闻之登载,既经本庭引用上述各项确凿证据予以证实,即非通常传闻者可比,自得据为判决之基础。至谓以杀人为竞赛之凶残兽行,可作征婚广告,以博女性欢心,更为现代人类史上所未前闻。其抗辩各节,均属无可采信。”
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向井敏明、野田毅被判处死刑。
经过艰苦而激烈的较量,南京法庭共办案52件,惩治了一批侵略中国、罪大恶极的日本战犯。与此同时,各地的军事法庭也对一些日本战犯作出判决。据不完全统计,从1945年8月至1947年5月,全国共逮捕日本战犯2357名。经南京和上海、北平、汉口、广州、沈阳、徐州、济南、太原、台北等10处军事法庭的分别审讯,至1949年1月,全国各地受理案件共计2200余件,判处死刑者145人,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的400人左右。 冈村宁次竟然逃脱制裁但是,应该看到,国民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是很不仔细、很不彻底的。这表现在,一些罪恶昭著的战争犯罪分子没有被列为战犯,没有得到追究;一些战犯虽然被拘押,但没有认真审讯,结果无罪释放;甚至有的审判仅走了形式,欺骗人民,最后使战争罪犯逍遥法外。
如太原法庭在阎锡山的控制下,装模作样地对日本第一军司令官澄田涞四郎和参谋长山冈道武审判了一下,旋即将其释放,并聘任他们为山西省总顾问和副总顾问。阎锡山并收留侵华日军为他打内战,因此在山西作恶多端的日本战犯几乎没有受到制裁。再如,冈村宁次在日记中得意地写道:“广州军事法庭一次判处40人死刑,因太过分,经联络班向国防部恳切要求,乃将被告全部移交上海军事法庭再审,结果40人全部无罪返国。” 尤其令人气愤的是,在某些政府高层人员指使下,上海军事法庭竟然宣判罪大恶极的日本侵华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无罪释放”。冈村宁次是侵略中国历史最久,罪恶最大的战犯之一,与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矶谷廉介一道,被日军誉为“中国通四杰”。
日本投降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将冈村宁次和东条英机、松井石根一起列为甲级战犯。狡猾的冈村宁次为保全性命,百般讨好蒋委员长,他遵从蒋介石的命令,拒绝向非政府军-中共军队投降,把侵占的大中城市交给国民政府;把百万侵华日军的优良武器装备交给国民政府;把他多年在中国对付共产党的四五十份秘密文件呈送给蒋介石,并向国民政府的反共献计献策。蒋介石出于其反共的需要,先是宣布冈村宁次为“中国战区日本官兵善后联络部长官”,委其以协助投降、维持治安和帮助遣返日俘日侨的重任,后来又让其改任为国民党政府的“联络班长”,使其逍遥法外。在生活上特殊优待,甚至让他以外交官身分随便活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要求冈村宁次到东京出庭作证,国民政府却以冈村宁次健康有问题予以拒绝。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又要求把冈村宁次送往东京审判,国民政府才宣布把冈村宁次作为战争嫌疑犯拘留审查,但却优待在上海黄渡路王文成的宅邸。对此,冈村宁次在回忆录中说:“停战以来,我一直以为,作为战犯而受审的日子势必来临,现在终来到了,然而两三年来对于中国政府及军方的领导层所给予我的关照和好意,更使我万分感激。”1948年8月23日,拖延很久的对战犯冈村宁次的审判正式开庭。检察官施泳宣读起诉书,控诉冈村宁次作为侵华日军总司令参与发动侵略战争,纵容部下残杀无辜平民。如纵容第二十七师团长落合甚九郎,于1945年1月进犯江西时,残杀中国平民周浩平、王占明等89人;还纵容菱田元四郎、梨冈寿男、船引正之等残杀平民及掠夺财产,无恶不作。 在法庭质询中,冈村宁次有恃无恐,竭力为自己和其他战犯开脱罪责。他说对日本侵华政策从未参与策划,也不赞同。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主谋既非裕仁天皇,也非东条英机、近卫文麿等战犯,而“猜测”是以桥本欣五郎为代表的少壮派军人。强调自己不是杀人放火的直接指挥者,不能负屠杀中国平民之责。中午休庭期间,国民党政府国防部次长秦德纯电话指示法庭庭长石美瑜:冈村一案,暂停审理,听候命令。
对冈村宁次的审判由此中断,一拖就是几个月。1949年1月26日,上海军事法庭对冈村宁次进行最后一次公审,规模大大缩小,仅允许20余名新闻记者旁听。事前,石美瑜收到了一份密级极高的电报,电文大意为:据沪淞警备司令汤恩伯呈请将冈村宁次宣判无罪,应予照准,云云。文末署名“中正”。对此,冈村宁次在回忆录中谈及汤恩伯如此卖力地包庇他时,说:“由于汤恩伯(1924年至1926年间在日本士官学校读书期间)之学业成绩欠佳,结业时校方准备让他留级一年,汤恩伯闻讯后急得要命。不知怎的,又如期毕业,后来得知是我从中帮忙所致,汤恩伯对此铭心刻骨难忘。”汤恩伯则在《汤恩伯札记摘要》中直言不讳地供认这是出于勾结日本战犯共同反共的需要。 在政府高层的高压下,石美瑜等只得起草了一份替冈村宁次开脱罪责的判决书,呈请新任国防部长徐永昌审阅同意并签章。判决书宣布冈村宁次无罪,“本案被告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接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所有长沙、徐州各会战中日军之暴行以及酒井隆在广东,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在南京的大屠杀事件等,均系被告到任以前发生之事,与被告无关。被告在任期间,我军作战大有进展,日军陷于孤立,战意丧失。日本政府正式投降后,被告立即停战,率百万日军奉命投降。在此期间并无上述条款之罪行,只因身为敌军总司令官,而被列为战争嫌疑犯。被告在任期间,驻湖南、江西、浙江等地之日军曾发生零星罪行,已由该驻军直接上级落合甚九郎、菱田元四郎等承担罪责,本庭已分别判罪,现在服刑中。以上零星罪行无以证明与被告有联系,因而不应负共犯罪责。综合以上各项,依法应判为无罪。” 这样的结果,不仅中国人民不认可,也出乎冈村宁次的意外。事后他在日记中写道:“对我的判决,军方以外各方面有的主张判无期徒刑,石审判长曾拟判徒刑7年,我自己也希望如此判处。实际上由于种种条件即使服刑也等于零,但做做表面文章也好。”
这个对中国人民犯下滔天大罪的大战犯,就这样在中国国共自相残杀的内战过程中,得到一方中国人的竭力庇护下逍遥法外了。 1950年,冈村宁次摇身一变,竟成为国民政府在台“革命实践研究院”的高级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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