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三光政策”的“暴君”
梅津美治郎
梅津美治郎,日本陆军上将,日本侵华战争重要罪魁之一,东京审判的28个法西斯战犯之一,最高军衔为大将。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军事压力陡增,梅津与小矶国昭和永田铁山协商,制定出军备改革方案,以满足应急军备的需要。
1934年3月,梅津美治郎被派任为中国驻屯军司令官,积极采取措施,巩固伪满,分裂华北,排挤东北军和国民政府驻华北的军队。
1935年5月,梅津向国民党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驱逐东北系及中央势力出华北”的无理要求,并从东北调遣日军入关,逼迫何应钦签订“何梅协定”。这一协定使中国丧失了河北省的几乎全部主权,同时也等于为日军向华北地区发动全面进攻敞开了大门。此后,华北危机日益严重。
1938年5月,梅津美治郎接任日军第一军司令官,率部侵占山西,进行“治安肃整作战”,展开残酷“扫荡”,实行野蛮的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作战”政策,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1940年,梅津晋升为陆军大将。其间,梅津签署创立第731部队4个支队的秘密命令。1941年、1942年,梅津下令进行“关特演”(以苏联为假想敌的军事演习),训练关东军部队。直到1944年,关东军向太平洋战场、中国战场等输送了大批精锐部队。
1948年11月12日,他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攫“满铁”偷袭珍珠港的罪人
东乡茂德
东乡茂德历任驻德国大使及驻苏联大使,曾劝说苏联放弃援华。他极力维护日本所谓的“国益”,主张以战争手段,实现日本的“大国”地位。
1912年,他进入日本外务省。在担任欧美局长期间,东乡同苏联代表就日本赎买北满洲铁路问题进行谈判,以低价攫取了北满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从此,日本设在中国东北的经济侵略机构“满铁”完全垄断了中国东北全境的铁路运输。
1939年5月至9月,东乡茂德负责处理“诺门坎事件”,与苏联达成停战协定。这是他外交活动的得意之作。后来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他还以此狡辩,自诩“敢于同军国主义斗争的和平主义者”,冀望减轻对自己的惩罚。
1941年10月至1942年9月,东乡茂德担任东条英机内阁的外务大臣兼拓务大臣,参与太平洋战争的筹划和准备。他的角色也从政策的执行者转变为政策的制定参与者。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他还与其他阁僚合作指导太平洋战争及对华战争。
1948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东乡犯有“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以及对中、美、英、荷的侵略战争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50年,东乡在服刑期间病死于东京巢鸭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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