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战争期间犯下诸多罪行的日本宪兵,军委实施了另外的调查办法。《广东受降纪述》记载了其调查办法:经遵照军委会之指示,及采纳人民之公意,将战争中无恶不作之日军宪兵伍长以上的士官及部队长392名全部集中禁押,并将其姓名及相片公布,让便人民指认检举。
广东抗日战争胜利后,盘踞华南的日军近十万人,在日军被遣返之前最大限度地完成征集调查罪证任务,成了广东政府和广东高等法院的当务之急。
当时的广东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张啟鸿在接到战犯调查任务后,一面通令各县检察官办理,一面发动各县参议会及省府方面积极展开工作,由本地检察官亲自回乡调查。1946年5月,广东地区被列为战犯的人数已超过800名,均由战犯拘留所收押,各地人民检举的战犯也有二百余人。
虽然当时法院和民众都搜集了日本士兵犯下的大量罪证,但对于华南地区近十万日军的数量仍显不足。在其后的日子,经过政府、法庭以及民众的努力,从多方搜集战犯的罪证,到1947年12月31日奉令结束之日止,广州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共计拘留人犯近千人。
田中久一在流花桥刑场被枪决
“带被告田中久一。” 1946年5月18日,随着刘贤年一声令下,侵华日军华南头号战犯田中久一被两个士兵押上了被告席。
据在庭审现场目睹了审判经过的广州市民黄碧珊口述称,当时法庭旁听席上密密麻麻坐满了各地赶过来的人,而此时的田中久一显得脸色苍白、目光呆滞。这次审判是公开的,人们都不想错过这个能亲眼目睹华南头号战犯被审判的机会,以一洗八年来国家被侵略的耻辱。
在审判上,广州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依照国际司法惯例,对田中久一案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审理。
主任检察官蔡丽金在庭上对田中久一提起公诉,起诉书列举了田中久一在广东犯下的罪行:“田中久一所率之日军在广东屠杀平民,破坏财物,奸淫掳掠,强拉伕役,滥施酷刑,无恶不作。为祸之列,史无前例。平民遭其荼毒者,不知凡几,财物损失难以数计。”
审判前期,田中久一还强词夺理,拒不认罪。除田中久一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外,本人亦从武器性能、指挥权责等方面多方为自己辩护。他还以“既然是战争,就有正常伤亡,不足为怪”的说辞企图为自己开脱。
后检察官与被告及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历时长达四个月,经过十几次庭审,在9月30日终审时田中久一终于承认:“日中之战争,实由日本政治家观察错误,至有今日之祸,应接受审判。”
同年10月17日,广州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开庭宣判,刘贤年在审判席上向战犯田中久一宣读死刑判决书的主文,判决书末尾写着:“被告纵横转战,肆虐东南,罪迹繁伙”。
1947年3月,广州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接到国民政府寒文(36)防吕甚字第4578号代电,核准就地执行田中久一死刑判决。
1947年3月27日,田中久一由主任检察官蔡丽金验明正身后,吸了半支烟,喝了半杯酒。宪兵将田中久一押上了卡车,并没有对其捆绑,卡车缓缓行驶在公路上,游行示众,车上拉着写有“枪决华南头号日本战犯、华南派遣军司令田中久一中将”的白色横额。
当天下午3时,流花桥刑场的枪声响起,田中久一被枪决。他是在中国被枪毙的最高军职的日本人。
从1946年2月15日成立到1947年12月31日奉令结束,广州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完成了它的使命,对在日本侵华战争中犯下罪行的战犯作出了判决。
Copyright ©2014-2023 krzzj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8022032号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5531328 19118928111
纠错电话:15116420702(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