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华南地区头号战犯的日本华南派遣军第23军司令的田中久一
早在抗战胜利之前,国民政府对日本战俘审判的筹备工作就已经展开。1944年2月,国民政府在重庆成立了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开始初期搜集调查日军罪行的工作。日军投降后,国民政府先后在南京,北平,上海,广州设立了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拉开了向侵华日军进行清算的序幕。
广州行营军事法庭成立于1946年2月15日,而作为侵华日军华南地区头号战犯的日本华南派遣军第23军司令的田中久一便在这里接受审判。
田中久一出生于日本兵库县,侵华战争开始后,他先担任驻台湾日军参谋长,后于1938年9月调任第21军参谋长,并与10月4日下达了侵占广东的第一号行动命令。日军出动上百架飞机队广东各地狂轰滥炸,广州死亡的平民就达10万之多。占领广州后的1941年,田中久一升任华南派遣军第23军参谋长,司令官,12月攻占香港。1944年12月兼任香港总督。田中久一是侵华战争后期,日军在华南的最高指挥官。
1946年5月18日,广州行营军事法庭正式开庭审理田中久一对中国人民所犯下的战争罪行。在中方起诉书中对田中久一的罪行做了如下陈述:“田中久一所率之日军在广东屠杀平民,破坏财物,奸淫掳掠,强拉伕役,滥施酷刑,无恶不作。为祸之列,史无前例。平民遭其荼毒者,不知凡几,财物损失难以数计。”
田中久一犯下的众多罪行中,广州行营军事法庭的调查重点发在了两起罪行上。1944年7月,田中久一在准备参加豫湘桂会战时,派人前往台山县勒索粮食。在遭到台山县三社乡百姓奋起反抗后,日军800余人将该乡团团围住,杀死百姓245人。于此同时,日军在进攻开平南楼时,俘获中国守军7人,并将被俘中国士兵拖入附近中国银行大楼前残忍的肢解屠杀。但田中久一辩称自己对这些罪行完全不知情,也不应该负责。中国检察官鉴于田中久一拒不认罪的态度,又追加起诉田中久一犯有破坏和平,违反战争法规等14项罪行。
在中方审判期间,美军设在上海的军事法庭也指控田中久一在1944年底兼任香港总督期间,犯有杀害美国飞行员的罪行。美军上海法庭希望中方能将田中久一引渡到上海受审,中方同意了美方的要求。9月3日,美军法庭判处田中久一死刑。
判决后美国军事法庭准备报南京美军驻华总部核准执行,但广州行营军事法庭认为,田中久一在中国华南所犯罪行,远比在香港杀害美军飞行员要严重得多。因此无论美军法庭的判决如何,都不会对中方的审判产生任何的影响,田中久一必须再交回中国军事法庭继续审理。
田中久一就这样又被押回广州继续接受中方的审判。经过十多次开庭审理,广州军事法庭最终在1946年10月17日以战争罪等14项罪名判处田中久一死刑。在判决书末尾写着:“被告纵横转战,肆虐东南,罪迹繁伙”。 随后1947年3月经蒋介石亲自下令核准,广州军事法庭接到国民政府寒(36)防吕甚字第 4578 号代电,核准就地执行田中久一死刑判决。
1947年3月27日田中久一在广州游街示众后被执行枪决。他也成为了在中国被枪决的最高军职的日本人。
Copyright ©2014-2023 krzzj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8022032号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5531328 19118928111
纠错电话:15116420702(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