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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国公债上的华侨抗战史
来源:中国艺术报   2020-08-29 14:08:33

伍圆救国公债(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藏)

  中国抗日战争期间,海外华侨以各种形式支援祖国抗战,华侨汇款有力支持了抗战所需费用。南洋华侨在其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作出了巨大贡献。

  1937年至1939年中国抗日战争初期,国内投入了大量军队抵抗日军,国外的华侨纷纷以捐款、捐物或直接回国参加抗战等形式支持祖国的抗日战争。以陈嘉庚为首的南洋华侨侨领先后成立了“马来亚新加坡华侨筹赈伤兵难民大会委员会”“南洋筹赈祖国难民总会”,号召当地华侨以募捐、义捐、认购债券等形式筹备抗战物资,还有大批青年华侨回祖国参加抗战。1940年全年战费共18万万元,其中海外华侨汇款占11万万元,侨汇中南洋华侨的汇款占70%左右,其余是美洲等处华侨汇款。

  由于南洋华侨人数众多,募集钱款的活动频繁且范围广泛,当地的华人社团筹集了巨额资金,并认购了大量的公债券,这些巨额钱款的流动引起了新加坡、马来亚等侨居国政府的关注,为了限制侨汇流回中国,侨居国政府对认购债券课以重税,并颁布了相关规定,即“限制每券最低须百圆票面,须贴印税叻银四角五分,如五圆、十圆票面亦同此税费”。马来亚政府的这些规定意在限制当地华侨对中国的战争汇款及援助,打压华侨抗日的热情和积极性。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收藏了四份贴有马来亚印花税票的救国公债,可以佐证抗日战争时期马来亚等南洋当地政府对华侨汇款征收印花税的历史,每一份救国公债都体现了南洋华侨筹备战时资金的艰辛与不易。

  这些救国公债都由新加坡华人收藏家陈来华无偿捐赠,是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属于可移动文物的纸制品票据类文物。四份公债均是国民政府于1937年发行,尺寸都一样为纵35厘米、横26.1厘米,票面上共有33张息票。其中前三份公债的面额为伍圆,编号分别为1744060、1741574、1744632;第四份是百圆救国公债,编号为514971。救国公债上的33张息票,每张的编号都相同,只是各自的领取利息时间不一样,第1张息票从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开始可以领取利息,而第33张息票领取利息时间为民国五十九年(1970年),领取利息的时间从第1张息票开始至第33张息票逐年递增。息票上写有“凭此息票于民国×年×月×日向各地中央银行或其委托机关领取到期利息,国币贰角整”。

  四份救国公债特点是都贴有一张马来亚印花税票,伍圆救国公债上贴的是10分税额的税票,百圆救国公债上贴的是25分税票。这些税票有两个共同点,首先是税票上图案都一样,均为马来亚巴生清真寺建筑风景图;其次税票上均盖戳有KUALA LUMPUR、1938等字样。这些字样是指救国公债于1938年在马来亚吉隆坡盖戳纳税,即为完税证明。

  为了避免因为纳税而遭受损失、将捐款最大程度地汇回祖国支援抗日战争,陈嘉庚给时任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及中国自由公债劝募总会会长的宋子文发电函商讨对策,并提出了避税的四条建议:

  (一)五圆、十圆等票,如临时收据,不由中国、华侨两银行经手可避免此税;(二)临时收据及汇款,均由各会馆、社团迳给并径汇中行或总会,债票亦直接寄交之,即可免贴印税;(三)上两项乞通知总会及港中行,嗣后各社团径汇之款详为登账,并注明地址,俾他日迳寄债券;(四)曩承电示财部寄此间中国、华侨两银行五圆至百圆票各二百五十万圆,迄未收到,是否系邮件梗阻之故?此项债券,既在重税之列,如未寄出,请止发。

  以上四条建议提到,五圆、十圆等小额票据不经由中国银行、华侨银行汇回中国则可以避免缴纳印花税;临时收据、汇款及债票,如经由中行或南洋筹赈祖国难民总会转交回国内,也可免贴印花税。

  华侨的每一笔汇款、认购的每一份救国公债,无论数额大小,都极为不易且珍贵。为了避税,当地的华侨采取的一些对策,实属无奈之举。救国公债及印花税票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同时也见证了南洋华侨不畏困难和阻挠支援祖国抗战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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