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妇女》概况
在抗日革命根据地的妇女报刊中,最有影响也最具代表性的是陕甘宁边区的《中国妇女》月刊,它于1939年6月1日由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在延安创办。
全面抗日战争时期,延安是陕甘宁边区的首府,中共中央所在地,党中央在延安创办了许多报刊,组成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报刊系统,《中国妇女》就是党中央在延安创办的刊物之一。《中国妇女》创刊时,抗日战争已进入相持阶段,创办该刊目的是“为了动员广大妇女参加抗战建国事业,积累与交换妇女工作经验,指导与帮助各地妇女工作干部,增加妇女文化的力量”,由此,中共中央和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在1939年三八节时,决定出版《中国妇女》。毛泽东为创刊号题词:“妇女解放,突起异军,两万万众,奋发为雄。男女并驾,如日方东,以此制敌,何敌不倾,到之之法,艰苦斗争,世无难事,有志竞成。有妇人焉,如旱望云,此编之作,伫看风行。”
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干部在开展妇女工作、发动妇女参加抗战中的带头作用,毛泽东说:“没有一批能干而专职的妇女工作干部,要展开妇女运动是不可能的。”不久,毛泽东在延安中国女子大学的开学典礼上指出,开办女子大学“不仅是培养大批有理论武装的妇女干部,而且要培养大批做实际工作的妇女运动的干部”。该杂志与中国女子大学一样,肩负同样的任务,担当培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妇女干部的教科书的职责,因而其内容主要是:“一、全国妇女工作的指导,经验的总结及交换。二、妇女问题理论上的研讨并介绍正确的马列主义观点的妇女理论。三,反映各地妇运情况及妇女生活。”
1941年初,抗日战争进入艰难时期。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边区经济发生严重困难,物资奇缺,《中国妇女》受到影响,决定减少篇幅。“本社因印刷困难,暂时减少篇幅,故自二卷九期起,从十六开本改为三十二开本。”且规定来稿“最好不超过三千字。”“皖南事变”后,重庆《新华日报》在宣传方面受到限制。中共中央机关报《新中华报》又是四开四版的三日刊,其时效性和篇幅都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此情况下,中共中央决定将延安的《新中华报》和《今日新闻》合刊为《解放日报》,同时将《中国妇女》《中国青年》《中国工人》《共产党人》《中国文化》《八路军军政杂志》等刊物停刊,以便集中人力、物力办好中共中央新创的机关报《解放日报》。1941年3月8日,《中国妇女》出至第2卷第10期后停刊。
1941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在延安创刊,同年9月28日《中国妇女》以副刊的形式在《解放日报》上刊出,每半月一期,罗琼、鲁苏、季洪负责编辑,到1942年3月停刊,共出了12期。
二、妇女解放与民族解放
之所以决定创办中央级的妇女杂志《中国妇女》,是由于在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以后,“在我们的抗战工作中,妇女工作――抗战的妇女运动的工作,仍是整个抗战中比较薄弱的一环节”。当然并不是为了做妇女工作而做妇女工作,是因为在外敌入侵下,“抗战的最后胜利,有待于全中华民族儿女更大的努力,而中华民族的真正民族解放和社会解放大事业的完成,更必须二万万二千五百万女同胞能够与同等数量的男同胞,并驾齐驱的奋斗”。
要发动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广大劳动妇女参加抗战,首先须使之认识到自身的社会价值,唤起其社会意识。在民族沦亡的时刻,向妇女阐明:民族的解放有赖于妇女的参与。“民族不求解放则已,要求解放,则必须吸收广大妇女参加民族解放的事业。”不驱除日本侵略者,整个中华民族就不能解放,因而“每个妇女必须认识,不管她的能力的大小,不管她所担任的工作的大小,只要于民族解放事业有利的都须尽力去做”。肯定妇女对于抗日、民族解放的巨大作用,将妇女的社会价值提到与男子同等的地位,这是特定时期必然会出现的。“妇女占全民族组成分子的一半,如不把妇女宣传和组织到民族解放事业中来,就是等于放弃民族力量的一半,就是等于无决心无方法去争取民族抗战的胜利。”
妇女不但有能力参与抗战,且为了自身的解放,也须参与抗战。“妇女运动是人类解放的一部分,而不能把它孤立起来,不能把它与整个人类解放的事业分开。在今天民族的观点上看去,又是民族解放的一部分,又是与民族解放相互关联而不能分开的。”
民族解放是妇女解放的前提,妇女解放是民族解放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当时,苏联和苏联妇女解放的事实给予中国革命者和中国妇女莫大的鼓舞,且以之作为奋斗的目标。“世界上只有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苏联的妇女才是真正获得了男女平权,不论她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教育上都是一律平等的;凡是男子所能做的事,女子亦都能做;凡是男子所享有的权利,女子都能享受。”这就表明,只有在社会主义国家,妇女才能获得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苏联妇女的今日就是中国妇女的明日,苏联妇女解放的经验是值得中国妇女学习的,“应为中国妇女前进的方向”,朱德向全国妇女呼吁:“全国的女同胞们,努力呵!熬过抗日战争这一段艰苦的历程,走向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我们就能接近和踏上妇女的光明幸福的坦途。”
三、何为妇女解放
不动员广大妇女参加抗战就不能取得民族解放的胜利,“而动员妇女的先决条件,就是给妇女以民主自由”。当然,给予妇女以民主自由权利,在当时只有中共领导下的敌后抗日根据地能够做到,对于全国妇女而言,“全靠我们妇女自己的努力和一致去争取,尤其当中华民族行将召开全国国民代表大会时,全国的妇女更应群起竞选,要求规定妇女代表名额,代表无性别的限制”。
当时正值国民政府即将召开全国国民代表大会,《中国妇女》代表全国妇女提出:“在宪法中应当明文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劳动、教育、职业及社会生活各方面有与男子同等权利。明确规定保护女权,保护母亲与儿童,保护妇女劳动等。”肯定妇女与男子一样有同等的政治权利,认为妇女获得各项民主权利应当成为一种制度,这才是妇女在政治上的解放。
1940年2月,毛泽东在给中央妇委的指示信中指出:“妇女的伟大作用第一在经济方面,没有他们,生产就不能进行。”在大批男子上前线而导致男劳动力缺乏的情况下,在物资极度紧张的战争年代,却又需要投入大量劳力才能维持基本生存与战争需要的根据地,妇女“作为一种生产潜能被发现,她们是在亟待劳力以维持生存的乡土社会中闲而未用的巨大劳动群”。妇女作为后备的,可资开发的人力资源被发现、被重视。“没有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加,边区经济建设计划就不能完成,抗日战争的胜利就会受到极大挫折,就会影响到中华民族的解放,自然也就会影响到边区妇女的解放。”妇女从事生产,对获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对获得民族的解放,作用重大。不但如此,妇女从事生产,既是妇女经济独立的表现,也是妇女自身谋求解放的方法。朱德说:“妇女要求得真正的解放,必须在经济上能够独立生产,只有在经济上能够独立,才能够获得真正的自由平等。因此发动广大妇女到生产运动中来,就是加强边区广大妇女的经济地位,就是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也就是把妇女从重重的压迫和剥削之下解放出来。”
如此,发动妇女从事生产活动,是为妇女指出了一条解放的途径,然而是否能够以此而获得解放,就必须亲自投入到生产中去。“妇女的解放不能依靠男子,只能依靠自己,依靠自己的生产运动。”1941年2月8日第2卷第9期,《中国妇女》刊登毛泽东语录:“开展边区妇女工作应当从生产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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