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事变后,平津沦陷,华北也相继沦入敌手。敌寇入侵,促成国共第二次合作。随着国民政府的南撤,中共领导的抗日武装在冀中迅速发展壮大,至一九三八年一月,中共河北游击军已发展到7万多人。为抗日战争形势需要,根据晋察冀边区政府的指示,一九三八年四五月间冀中行政主任公署成立,统一了政权组织。冀中军区司令员吕正操兼冀中行署主任,李耕涛任副主任,吴砚农任秘书长。政权建立,为筹集经费,冀中区税务局随即成立,尚子锦任局长。
据《吕正操回忆录》载“冀中行署成立以后,摆在面前的财政任务,最重要的便是如何从长期坚持战争着眼,有计划地解决军费军食。财政是战争的活力因素,对于敌后游击战争更有着严重的意义。没有财政的支持,开展游击战争将形成到处“游击”,乱抓一把,在残酷的环境中是不可能长期坚持的。财政要服从于战争,而战争又决定着财政的性质,抗日游击战争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所以财政上的一切措施就必须适应军事的要求,而且还要照顾人民群众的负担。”“供应军需,吃的问题是头等重要而首先应彻底解决的事情。通过政府的分配征收,基本上实现了粮食的全面统筹,消除了部队自行征发的紊乱现象与繁重事务,改善了军民关系,各个地区的负担走上大体的平衡。而最有重大意义的就是整个军食的供应有了新的途径,财政上最大而又最迫切的问题获得根本的解决。”
“财政上另一个大问题,就是花钱问题。各级政府成立以后,即从事抗日经费的筹措,取缔滥摊乱派,达到全面统筹。当时政府本身一无所有,上级又不能接济,而旧日政权的资财早已为其官吏囊括,席卷而逃了。因此,为了供应急切的军需,一切都要在混乱局面下重新做起。”“首先恢复田赋。这虽不是最为合理的税收,但它接近近代的土地?益税,是直接税的一种,在旧的租税制度中不失为比较优良的税制,而且有着长久历史的传统习惯,人民对交粮纳税认为是对国家天经地义的义务,过去不仅是地方财政主要来源,而且征收具有很大的政治意义,所以有恢复的必要。”
“第二是整理税收,废除苛杂。在限制非必需品消耗而财政收入又占着重要地位的税收中,整顿与恢复了烟酒税、印花税、卷烟税及烟酒牌照税,并建立外货入境税代替关税,以控制对外贸易,扶植生产,防止敌货倾销,补助战时财政。过去为一般贪官、污吏、土豪、税棍敲诈人民的苛捐杂税,虽然也能够多少补助于当时的收入,但必须果断地予以废除,计有牲畜税、屠宰税、船捐、车捐等,不下二十余种。”
“第三是发行救国公债,清理贷款。发动人民群众对国家贡献财物,支持民族自卫战争。在边区政府号召下发行了救国公债,按照人民财产比例分配及自由认购办法,进行募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热烈认购,对于当时军费起了很大的作用。”
“1938年间,在开辟大清河北以后,冀中抗日根据地已发展为包括现河北省和天津部分郊县辖区的四十四个县,人口约八百万。西迄平汉路,东至津浦路,北达北宁路,南界沧石路,广阔平原上的大小村庄,都处在抗日民主的革命热潮中。这时,冀中的部队号称十万人,并占有二十四座县城。各项抗战工作朝气蓬勃,蒸蒸日上,被人们称为冀中抗战的“黄金时代”。
笔者珍藏了一张1938年“冀中区税务局委任令”(附图),见证了抗战岁月的红色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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