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大屠杀
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6月台湾中南部人民在柯铁等领导下发动反日起义,以云林县斗六镇东南大坪顶(起义后改称"铁国山")为根据地,时称"铁国山起义"。6月13日,柯铁率部众突袭斗六镇的日人酒店。次日,一小队日军进犯大坪顶山麓讨伐,遭到抗日义军巧妙伏击,死伤10余人而退。6月16日,日本殖民当局从台中增调一联队日军进犯斗六镇,大举围捕铁国山义军。抗日义军退入深山老林坚守;日军仍无所获。日军回到斗六镇后兽性大发,自19日至23日间,疯狂的日军见人即杀,见屋就烧,对斗六镇及其附近70多个村庄血腥屠杀达五天之久。无辜居民被杀害者达三万以上,4300多户房屋被烧成灰烬。据一个参与此次屠杀行动的日军事后在其手抄《蛮烟瘴雨日志》中供述:"则斗六堡东南面一带,鲤鱼堡及打猫东堡各地五六百里间,凡兵烟之下,无不尽成肉山血河,……几千房屋竟付诸一炬。无数生灵顷刻间尽成斩首台上之冤魂",6月23日,"倏忽间九穹林庄成为焦土,村民血肉飞散,变成惨绝人衰之地狱"。"同时讨伐队横扫云林平原,残烟死灰未灭,满眸极其酸鼻,大有天柱将折,地维将裂之慨,世人称之为屠杀案"。日军的残暴行径激起了台湾人民的更大义愤,铁国山抗日军发布檄文,愤怒声讨日寇"惟嗜杀戮:拿之即决,烧庄毁社,淫虐妇女"的暴行,号召人民掀起大规模的抗日斗争。经此次浩劫,云林县满目凄凉,数年后当日人在云林进行土地调查时,他们所见到的仍是"地方荒废,居民离散,甚至有数庄人烟灭绝,棒莽满目,田园荒废"的凄惨景象。
日军三期讨伐大屠杀
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日本政府任命儿王源太郎为"台湾总督"。儿玉上任后,面对各地蜂起的抗日暴动,采取了怀柔、欺骗和讨伐、镇压相结合的策略,企图各个击破各地的抗日义军;是年秋冬,儿玉在台湾北部的诱骗政策收到一定成效后,遂将注意力转移到台湾中南部,从11月开始,对抗日义军进行了三期大讨伐。第一期:11月12日至23日,重点讨伐云林一带抗日义军;第二期:11月27日至12月14日,重点讨伐淡水溪一带抗日义军;12月20日至27日,讨伐高雄一带义军。在讨伐中,日本军警穷凶极恶,烧杀抢掠。据日人统计,在三期讨伐作战中,台湾人民被杀害者达2053人,伤者不计其数。居民房屋全被烧毁者达2783户、未完全烧毁者3030户。而台湾人民实际被杀死杀伤者当大大高于此数。在第三期讨伐战中,日军在阿公店(冈山)大规模屠杀,遭当地英国、西班牙传教士指责,并投书《香港日报》予以揭露。日本殖民政府遂假惺惺地拨一万日元抚恤灾民,以平息国际舆论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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