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占山东之后,全面实行殖民统治,山东人民陷入水深火热的苦难境地。
侵华日军扶持成立汉奸组织“新民会”,以加强对沦陷区的全面控制。
日本宪兵队在烟台市大马路旧仁德汽车公司的电力杀人机。
日本在山东实行“以华治华”,建立伪政权。初期,成立了“济南治安维持会”和“青岛治安维持会”,马良和赵琪分别任“会长”。1938年3月5日,成立“山东省公署”,马良任“省长”。1939年1月,唐仰杜接任“省长”。1943年8月,“山东省公署”改称“山东省政府”;建立伪地方政权机构,各级伪政权机构均设日籍专职顾问,掌握监督实权;设立“山东省行政人员训练所”、“警官(士)训练所”等各种形式训练所,为伪政权培养训练警政人员。
建立复杂而庞大的特务组织,加强对沦陷区人民的言行控制,随时镇压人民的反抗运动,使山东人民长期生活在日伪政权的白色恐怖气氛当中。
实施“治安强化”运动。这一运动由“华北政务委员会”发起,是日本侵略者为加强对占领区的控制,而推行的集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为一体的镇压运动。自1941年3月到1942年冬,日本侵略者共实施了五次“治安强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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