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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大火·大火之前〗忆戴笠谈长沙大火
来源:节自《长沙大火与国共和谈》,原载台湾《传记文学》   2019-11-13 15:40:59

  民国27年11月20日,因长沙大火事件,长沙警备司令酆悌、省会警察局长文重孚、警备第二团团长徐昆3人遭到枪决。

  当年秋,日军迫近赣、皖、鄂边境,武汉危在旦夕之时,我方实行焦土政策,将武汉所有军事设施,彻底破坏,达到不为敌用的目的。此事系由戴笠所策划和执行,十分圆满成功,曾获上级嘉奖及各方赞扬;同时也受到时任湖南省主席张治中的重视。张为仿效建功,竟在敌军离长沙还很远的地方,就下令实行焦土,把长沙全城烧毁。一场大火,连烧了数日,长沙全城真成一片焦土,全城民众尽成无家可归之流民,扶老携幼,流离失所,一时之间,哭声震天。此事不仅轰动全国,也使全世界的舆论哗然。

  当时大家都以为此事也是戴笠所为。前方将领尤其愤慨异常。盖因戴笠主持情报工作,常检举查办军风纪事件,湖南军人早有积怨,俗谚“无湘不成军”,此时更是群起攻之,要求彻查敌未至湘,而自毁长沙的责任所在。由于兹事体大,蒋委员长恐影响军心士气亲赴长沙调查,并组成军事法庭,审判当事人。酆悌、文重孚、徐昆3人以为系执行上司命令,即使方法稍有偏差,亦不致罹大罪,故当庭一口承认,大火确系他们3人所执行。委员长自抵长沙,目睹片焦土的惨状后,看也不看即将法庭所判的数年徒刑改为枪决3人听判后,当场呆了,随即破口大骂张治中,指全系张主谋,他们3人只是奉命执行,怎能担负全部责任,做替死鬼?然因张下达命令全由电话,并无公文,张坚不承认,3人无从翻案,终遭枪决。在执行枪决途中,三人还骂不绝口,然亦与事无补矣。事后,张治中仅受撤职处分,离湘之日,湖南人送张对联一副:

  治绩云何,两大政策一把火。

  中心安忍,三个人头万古冤。

  横批:张皇失措。

  由此联,我们可以略知湘人对长沙大火事件的看法。

  忽而据戴笠先生事后在吃饭时,和我们几个亲信的干部说张治中处理此事,全为抢功。盖“七·七”事变发生后,政府决策单位决定不计一切牺牲,抗战到底,遂订下焦土抗战的政策。当日军迫近江西、湖北边境时,戴先生奉令执行武汉的破坏工作,戴先生说:“我们的领袖(蒋)是最英明的,在我破坏武汉时,全以军事设施为目标,如堡垒、要塞、军营、码头、仓库桥梁等。选定目标后,非特需要委员长亲自批准,而且他是一件一件审视,最后交派爆破专家杜长城执行,并明确指示‘要完成破坏武汉军事设施,但要降低至最少的损害’。”故而戴先生所执行的武汉破坏工作十分成功,获得上级的嘉许。张治中为表现其执行政策的彻底,尤为防范军统局插上脚,以电话交代酆、文、徐3人火速执行焦土任务,并未经由公文手续。戴与文重孚私交颇好,当戴风闻有此一行动时,曾劝文要慎重行事,因为张并不是有肩膀、肯担当的人。然而当时口头命令之效力,尤胜过文字命令。文私下更疑戴有抢功意图,故不以为意,仍全力执行,不想竟真因张的诿过而送命。

  据说,当把汽油运到陈诚家中时(陈诚当时住在长沙岳父谭延家中),陈诚大怒,拍桌大骂:“谁敢烧我房子,我杀了他。”拒绝烧屋,并斥问究系何人命令?酆悌亲自答云:“奉上峰的命令。”陈以为即最高层峰蒋委员长,遂不再置词,只是不准焚烧谭府之屋罢了。如果陈诚当时知道酆悌所指乃省区之上峰张治中,则陈诚或可制止此一行动,长沙亦可能得免浩劫了。(作者毛森

作者毛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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