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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大火·大火案的审理〗我在大火后的经历
来源:许权   2019-11-19 14:45:13

  人长沙大火发生之后,我与酆悌分手了。当天,我到了湘潭,便到处找车去邵阳,但直到14日还没有找到。这时,我想起了二OO师在湘潭,就去见杜聿明。杜告诉我:“酆悌被捕了!”

  酆悌被捕,我原以为蒋介石不至处他以极刑,因为酆是蒋氏偏爱的学生,并曾任侍从室的要职。及至酆被枪决的消息传知后,我想自己必不能免于刑事责任。当时,我的同学杨运在二〇○师任机械化处处长,我得借故坐他的汽车,奔回湘南永兴家中。到家后,我就脱下军装,打扮成农民模样。

酆悌

  大约是年12月下旬,我与父亲正在聊天,忽有3人撞入室内用手枪威胁着说:“不准动!”并出示逮捕证。随后,他们挟着我,越田野,走小路,向南急奔。翌晨,到达郴州警备司令部。我在这里住了一周,天天向火独坐,有时有人问话,我亦不语,盖自知重囚必死矣!

  好象是1939年元月3日,郴州警备司令部提我说话,说是送长沙。4日,到了长沙,但无人问我。大约又住有一周,军统局湘站派罗荩等两人,将我起解,押往桂林。途中,他们只管我的食宿,并没有向我询问有关长沙大火案的事情。我当然也没有对他们讲述此事。在桂林住了一晚,次日晨,即有飞机送我,说是飞重庆。同日过午到了重庆,宪兵如临大敌,并将我以绳捆绑,押送大梁子军法执行总监部看守所。

  约在是年2月,总监部组织了一个“简易军法会审”,对我进行审判。审判长吴思豫依据陆海空军刑法判我死刑。后军法执行总监何成浚认为过重,乃手持判决稿去见蒋介石,蒋改批为:“恐资敌用,致触刑章,姑处无期徒刑。”这是1947年我受伤为国防部运输学校教育长,去汉口上任时,往见何成浚,他亲口告诉我的。终审完毕,总监部即送我至重庆土桥监狱服刑。

  大约在1944年2月,我写了一封信给何成浚,请求保外就医信中谈了两点,一是1812年拿破仑攻打俄罗斯,直捣莫斯科。俄人秉其不屈之国民天性,不惜将雄伟壮丽之古都付之一炬。而楚人之炬,则见其呼嚎,为政治斗争也。二是汉口、长沙相距数百里,已形成天然的“战略终末点”,阻止日寇前进,故日寇不得不逡巡于中途何成浚收到此信后,批准了我的请求。

  又大致在1945年,国民政府颁布了一个叫“调服军役”的法令。于是,杜聿明领衔,呈请调我到第五集团军服兵役。批准后,我即往昆明报到,为第五集团军办“机械杂志”。日寇投降后,蒋介石任命杜聿明为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长官,我亦同至沈阳,杜乃派我为该部“高参”(黑官)。到1947年,杜又借故谎报我在腊戍蚂蝗沟消灭日寇有功,经批准,将我“全案撤消,并恢复一切公民权利”以上的事实,几十年来,我未曾说过,盖“长沙之痛,惨绝人寰,枉法有术,罪实难赦也!”但六十年纪念事大,我不能以此而默尔不问,因执笔补叙于此。

  1997年6月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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