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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河南不为人知的血案,仅一个院子就被杀29人
来源:遗失的魅好   2018-05-02 01:51:03

  1944年4月3日,日军第二师团第六旅团少将旅团长武佐率领日军十七联队一大队、榴弹炮一中队、野炮二中队攻陷临汝县城。同年5月上旬,日军在仓巷街余家院盐库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余家院盐库大血案,打死打伤背盐群众数十人,其中仅余家院一处就有死尸29具。这起血案的始作俑者就是余汉屏。

  余汉屏,又名余国范,字汉屏,乳名青。原籍西十里村人,后迁居仓巷街。其弟余国正是王景元女婿。余汉屏在河南大学毕业后,到长葛县任司法承审,和时任长葛县公安局警佐的赵相臣狼狈为奸。临汝沦陷后,赵、余二人卖身投靠日军,赵相臣任日伪临汝县政府县长,余汉屏任日伪临汝县政府秘书兼日伪东北办事处主任。在任期间,为日军服务,不遗余力,策动黄庄村黄万镒投靠日军,黄被日军任命为日伪临汝县东北自卫团团长,和抗日武装对抗。

  余汉屏之父余崇昌,又名余少文,乳名次,有土地40余顷,在西十里成为一霸。与时任临汝县财务委员主任,临、鲁、宝、郏、伊(汝阳)五县城防司令王景元结为亲家后,更加飞扬跋扈,草菅人命。民国二十年(1931),因争水浇地和杨堂村杨兆瑞发生纠纷,余崇昌勾结王景元,将杨兆瑞父子抓捕,在西关街外,将杨之子枪杀,又将杨兆瑞押至开封,致杨兆瑞惨死开封监狱。

  余崇昌在仓巷街自家宅院(现46号院)居住期间,依仗王景元势力,横行不法,拒交国民政府所派粮、款及应所担事项,与仓巷街保长张得标屡屡发生纠纷。张得标又名张殿奎,在时任临汝县警察局长、仓巷街人曹寿森(1888年—1956年)的支持下,和余家矛盾日剧。民国三十一年(1942),余崇昌以每年10袋盐(每袋80斤)的价格将房产租给硝磺局用作仓库。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陇海铁路以东,平汉铁路以北相继被日军占领,运输中断,盐价上涨,30斤小麦只能换一斤盐。临汝沦陷前夕,硝磺局停止办公,办事人员纷纷外逃。急需用盐的群众购盐无货,只好清扫余家院外散落的土盐,随着用盐群众日众,胆大之人通过门缝扒些散盐。张得标在维护秩序时,发现余家库存在盐库内的租盐,就派人将租盐拉走,以抵余家历年所欠粮、款。余汉屏闻讯,对张得标恨之入骨,欲置张得标于死地。余汉屏通过赵相臣和日军翻译官武铁樵的关系,鼓动日军对背盐群众进行镇压,制造了盐库大血案,并以张得标为抢盐首犯为由,借日军之手将张得标枪杀。

  余汉屏罪恶累累,日本投降以后,国民政府将余汉屏逮捕,于1946年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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