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谦益祥惨案:1937年10月日本帝国主义侵入山东境内,12月30日便侵占了博山。在他们占领博山的第二天就制造了骇人听闻的“谦益祥”惨案。
1937年12月,侵犯山东的日军一部沿胶济铁路继续东犯,国民党博山县县长王荫桂闻讯逃跑,顾良民部也不战而逃,博山的社会秩序非常混乱。许多工厂矿业停产,商店关门,饮食歇业,物价飞涨,市面萧条,人心惶惶,很多人家纷纷逃往乡下避难。城关及郊区的很多工人、贫民已经断炊多日,购货无门。在这种情况下,饥饿的市民便自发集聚起来,趁混乱之机,到有食物有存粮的“山海园”(副食店)、“源香酒店”等商号取粮讨食,以获得生存。31日晨,饥饿的民众,三五结伙,奔至北关下河(今博山沿河东路北段消防队址)“谦益祥”商号,争相抢运花生米、高粱等物。此时,谦益祥看门人侯维志见人们进进出出越来越多,无力劝阻,自感责任重大,便跑到北门里日军营所,谎报“土匪抢粮”,乞求出面制止。9点左右,驻扎在北门里的日军冈崎部队由汉奸李又溪、郑子宾等人带领,荷枪实弹,牵着狼狗,穿过北关街,开到谦益祥商号,封住了大门,包围了院落。在前院,日军开枪向人群扫射,饥民大部惨死于血泊之中;有些则在挣逃中,又被射杀在河滩里、墙头上、屋顶上等地方。有些死者口中还含着未咽下去的花生米。然后,日军又到后院挨处搜查,将躲藏起来的饥民赶出来,逼着他们一排一排地跪在地上。这时,驻扎在四十亩地的日军也分两路,从河滩和税务街包抄而来,沿途将过路的、找人的无辜百姓一道驱赶进来。百姓哭叫求情,日军官概不理睬。最后日军将这些驱赶进来的无辜百姓和饥民一起用绳子、铁丝等物拴绑连结起来,持枪押至河东村水磨崖和尚林处,强令跪下,然后支上机枪进行扫射残杀;对尚存一息者,又补上一枪。直至下午三点多,遇难者亲属才去认尸。有的父母寻儿子,有的妻子找丈夫,有的弟弟觅兄长,还有的孩子跟着母亲喊爸爸.....,杀人场上,血流满地,尸横枕籍,死者挤压成堆成片,有些尸体还耷拉在谦益祥的院墙上……,目不忍睹。31日早,王怀忠与哥哥王怀实去税务街云家胡同看他姐姐,他姐姐家大门紧锁,王怀实只好顺税务街回家,刚出街口,就被日军包围,押到河东村水磨崖处与其他被抓的群众一起遭到日军杀害。博山的周元福当时18岁,在博山官宅后街菜园边孙即胜开的木匠铺学徒。12月31日早饭后,掌柜孙即胜让周元福跟孙即胜的叔伯兄弟孙即仁外出催账。当经过“谦益祥”号时,看到进进出出的人很多,有往外扛麻袋的,地上撒了很多花生米。孙即仁对周元福说咱去拾点花生米吃吧,于是他们两人进去拣花生米。由于急着催账,所以拣了些花生米就往外走。突然,传来了几声枪响,紧接着来了一队日军封住了大门,架上了机枪。周元福和孙即仁跑到后院屋里,接着被日军搜出赶到了前院。这时,只见院内被打死的人躺满了地,有的被打死后耷拉在墙头上。周元福的姨夫见此惨状,拔腿就跑,刚跑到大门外的孝妇河边又被日本强盗打死。日军把活着的群众集结在前院,排跪在地上,孙即仁趁敌不备时悄悄溜出去,逃过了一劫。周元福与剩下的100多人,被敌人押到水磨崖用机枪扫射时,子弹打穿了他的左脚脖子,大约下午3点多时,周元福从昏迷中苏醒过来,看到官宅后街的李大爷正在自己面前,李大爷急忙问他:“你哥呢?”(指李大爷的儿子),周元福看了看身边的尸体,说:“他就在你的跟前躺着,已经死了。”李大爷一见到儿子的尸体就哭成了泪人。
“谦益祥”惨案证人现场指证
据周元福讲,在水磨崖遭枪杀后的幸存者,他知道的还有东关村的张善茂(已病故),当时他的脊背被子弹扫伤。
事件的幸存者还有五龙庄的张敬玉,当年24岁。早晨约9点左右,张敬玉的大爷叫他到“谦益祥”去找他大哥张敬凯。到了“谦益祥”门口,看见抢粮的人很多,张敬玉进去找到他大哥后就叫他回家了。这时张敬玉也想借此机会弄点粮,刚要动手,日本兵的汽车就开到了门口,进院门就打枪。张敬玉刚跑出北屋门就被日兵一刀削去了两个指顶。刚回过身,左胸又挨了一枪,吐了两口鲜血,他忍痛藏到了屋梁上。看见五福子(王树金)他娘被打死在院子里。屋里一共打死了10多个人。这时只听看门人侯维志喊:“大家快出来,我给你们说情,叫你们回去。”张敬玉相信了,出来一看,院子里躺了一大片,活着的都跪在地上,张敬玉数了数一共72人。人们都被拴绑起来,一齐押到了水磨崖。张敬玉排在第四行并且单腿跪着,他趁敌人擦枪的时机,拔腿就跑,被他们发现,左肩被打了一枪,跳堰时屁股又挨了一枪,他使尽全力跑到了黑山沟,实在跑不动了。后来他大爷和他父亲听说后,就把他抬回了家。
这次惨案,死伤者已查到姓名的达109人(死亡79名,受伤30名)。
这是事件相隔近50年之后,经过对35个村(街)的统计,只能是个最低数。遇难者以大辛庄、李家窑、河东、五龙、北岭、北关、东关、大街、城西等村、街的百姓较多,有六、七十岁的老人,也有十几岁的少年。惨案之后,那些幸存者也不敢在家停留,恐怕被日军追查再遭杀害,纷纷转移到郊外乡村,投亲靠友,医治创伤。惨案给许多家庭造成了悲剧,有的人亡家破,有的妻离子散,还有的被迫离井他乡,乞讨求生。
1946年1月,我军解放博山城。在公审大会上,博山县人民政府县长毛梓材宣布侯维志对此次惨案虽负有重要责任,但不是罪首,罪魁祸首是日本侵略者。因此,对侯维志可判刑,但不判极刑,待店主归案后一并处理。会后,由博山县善后委员会负责,对惨案遇难者亲属逐一登记核实,以没收的“谦益祥”号之财产,进行了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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