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创建芷江受降堂由右案奉 附件:抄送原件
院长谕:交内政部议复
相应通知 内政部
行政院秘书长 蒋梦麟章
中华民国35年8月10日发礼京(一)字第20000号
公函
准行政院秘书处通知:以湖南省政府呈转该省参议会建议创建芷江受降堂一案,奉谕交本部议复。抄送原件到部。查本案与贵部有关相应抄同原件函请
查照开示意见,以便办理为何!此致
国防部
监印夏润之
抄原呈
准湖南省参议会35年6月25日参议字第71号公函:
“查本会第一届第一次大会唐参议员振之李参议员连章《提为纪念受降大典请创建芷江受降堂,以垂九远而壮中外观瞻》,当经议决《照审查意见通过》纪录在卷。相应检同原决议案函送贵府即希查照建议为何等由,查:芷江雄踞潕水上游,绾毂滇黔孔道,山明水秀,代有名贤,抗战军兴建筑机场,设立学校,为政治文化之重镇,而雪峰山之役,奠定全盘胜利之局,芷江之名更蜚声遐迩,泪乎敌寇宾服,又成为结束战事之受降名城,巩固民族复兴之基础,尤属史无前例,该参议员等建议,似属可行,除函复外,理合照案转呈如蒙。
核定,拟请由国库核发经费,交内政部设计营建,并乞示遵。
(原载《一纸降书出芷江》湖南出版社1993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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