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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寇暴行录:1937年8月-1945年7月日军在福建省的暴行(10)
来源:抗日战争图书馆——《侵华日军暴行总录》   2024-09-04 09:46:10

  日军在连江的暴行

  1941年4月19日,日军从连江县小澳登陆,20日入据县城。当日,日军在大北门见一青年(金姓)逃奔,即开枪把他打死。日军巡逻队巡至西门外莲湖头时,发现玉山上的防空壕里有人躲藏,即向其处开枪扫射,致我居民10余人当场死亡。日军入城后,把陈熔岩、庄伯细、陈有常、陈兴哥等人的十几座大厝占为军营,财产家具,任意搬取,不要的东西,就当作柴薪烧掉。日军还以毁房为乐,把后巷里、下井下林彭海等6户居民的房屋拆毁,把凤尾村德利酒店老板的新厝放火烧掉。

  日军在城郊各交通要道都布岗设哨,检查来往行人,并趁机夺取财物,江南村赵氏宗祠前和小北门张厝尾、西门外三官堂就有原田野狗部队所设的岗哨。行人进出城关,均被迫向日兵行礼,让其搜身,稍有不慎,就要受到弹鼻、揪耳朵、拔胡须、掌嘴、唾面等种种凌辱,甚至被迫伏地爬行或跪在地上让日兵当马骑。稍有反抗,即遭拳打脚踢。医师陈希伯由青塘行医回城经北门岗哨时,被迫下跪,让日兵坐其身上;日兵还命其张口,旋吐痰于内,令其咽下。日军还以活埋以刺刀剖腹、把人当活靶打等手段随意杀人。5月间的一天傍晚,凤尾村农民陈木发的母亲在田里收白天所晒的黄麻,被张厝尾的日哨兵发现,即遭射杀。斗门村的一个村民从凤尾村岳父家回村,路过白沙洋时,亦被日哨兵当活靶打死。城关居民陈朝官某夜在路上行走时被日兵抓住,经拷问后被活埋在白石顶菜园。

  日军占据连江期间,日军通过“维持会”横征暴敛(如每亩田要派30斤谷子充作军饷),还令维持会派人为其带路到城郊各村掠取家养禽畜和蔬菜等;在城关,日兵常三五成群闯入民居搜抢财物,凡见古董、字画、瓷器,必劫掠一空。

  1944年9月28日,日军第二十三旅团(旅团长长岭喜一)所部入据连江县城,是为连江第二次沦陷。日军青山部队入城后驻扎在下里街陈仰凤大厝,为防我游击队出没,把东至天主堂女斋墙外,西至俞家厝水井边,北左至吴依木、翁银官厝前,北右至盐仓里林祥金厝墙外的全部房屋拆毁,该处顿时成了一片平地,致居民吴钦昌、黄元元等22户人家100多人流离失所,无处栖身。

  是年11月的一个夜晚,我一名游击队员在山下乡上山村泗洲亭附近被日军青山部队的巡哨兵发现刺死。翌日早,日军加派人马到上山村搜索。就在这时,斗门村村民庄仁妹的儿子正从田里搬运稻草回家。日军即循其草鞋足印追踪至庄家,破门抓人,并把住在斗门楼至朱子祠一带的村民通通驱往村中广场,令分列两排,逼问游击队的踪迹。同时,日军还放火烧庄仁妹家,未被驱至广场的村民发现起火后,纷纷赶来救火,日军就趁机把他们也全部扣下。后来,日军见问不出什么名堂,就拔队回营,并把青年20多人押至城关。刑审逼供后,将其中的12人留下(后又捕来城关人陈依梅,共13人),继续审问。这13人遭日军严刑拷打,历四昼夜。16日早上,他们被用铁丝贯穿掌心串起,押至西门外沙滩。日军令他们脱下裤子,蒙在头上,之后,日军官喝令士兵用刺刀刺杀,有12人当即惨死于刺刀之下,个个血肉模糊,有的还身首异处。刘友奎不甘被刺杀,奋勇挣脱投江,亦被射杀于江滨。死难者姓名如下:刘友奎、张依弟、陈依梅、施金寿、刘顺仕、刘顺容、刘仁仔、刘友春、刘安梅、庄木财、庄水标、刘名魁、刘臣夏。

  1945年5月19日,日军撤离连江,此前四出抓人充当民夫,仅在县城内即抓了约700人。仙塔街的游伯机(清末秀才)时已高龄,也被抓充挑夫,出城后才至东湖矮岭就走不动了,被日兵射杀于路边。家住南门兜的“担水妈”也因走不动,被日兵吊于树上枪杀。民夫随日军经罗源、宁德、福鼎县境至浙江乐清县,一路受尽折磨,不少人死于途中,留得活命回家的不及半数。

  日军盘据连江期间,还肆意奸淫妇女。连江第一次沦陷时,驻县城的日军把花坪坊居民游学筠的家当作军妓院,日军官西岗规定每周三、五两日为“行乐日”。日军以查户口为名,行奸妇女之实,常三五成群地四出寻找“花姑娘”,见女人就抓,就连幼女和花甲老妇也不放过。家住城关南门外的成官妹在竹店楼上被日兵轮奸后投江自尽;一个杨姓居民的妻子先遭轮奸,继又被强留在军妓院当“慰安妇”。大井兜祠堂的8户居民中,被奸淫的妇女就有4人。1941年8月中旬的一天,日军路过透堡,一夜之间就强奸了几十个妇女。小沃乡一男一女两个乡民进城做小生意,日军哨兵把他们抓住,强行剥去衣裤,赤身裸体面对面地缚在树上,戏弄了几个小时。(连文)

  日军在福州的暴行

  1941年4月22日,福州第一次沦陷,至同年9月3日日军撤尽,计沦陷134天。入侵福州的日军系华南派遣军陆军第四十八师团、第十八师团之陀美支队(辖4个独立步兵队)和近卫师团第三联队的多贺大队,另有海军第二遣华舰队的各型舰只30余艘、汽艇70余艘和台湾第一飞行集团所属第四飞行团的30余架飞机配合行动。

  沦陷期间,日军残杀百姓,奸淫掳掠,无恶不作。他们在城郊相接处的交通要道如南公园、十四桥一带设岗立哨,强迫行人向其行礼,稍不顺意,即施以人身侮辱,如掴脸、弹鼻、揪耳等,或迫令趴在地上作虾蟆式、鲎式、犬式等各种怪状以资笑乐;还把“嫌疑者”用铅丝捆绑起来,严加讯问,甚至未经讯问就投入闽江溺死。每隔几天,必有军车押载数十百姓至东门岳峰山刑场,或予活埋,或用机枪射杀,如此共约20余车,有五六百人遇害。驻在仓前中洲的宪兵队和搜索队更是随时捕人、杀人,其杀人方法有剥皮、电刑、枪毙、砍头及剖腹溺死等,并以弃尸喂狗为乐,遇害人数难以确计。福州的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各区都有居民惨遭日军残杀,仅大根区即有50名青年被活埋。

  据统计,除杀人外,还发生公开抢劫和强奸妇女的事件119起,仅在大根区,即有30名妇女被强奸致死;勒索、强夺财物和破坏财产48起;肆意毁坏宗教、教育、慈善设施和古建筑物及历史纪念地7起。日军常三五成群地以检查户口为名,入室翻箱倒柜抢掠财物,从红木家具到金银首饰、书画古玩无一不抢,有的人家被搜劫达10余次之多;还常在路上以验货为名行抢劫之实,被劫者稍有不满,轻则遭毒打,重则被杀。一次,日军到下杭路132号居民家抢劫财物时,出动宪兵25人。另一次到下杭路107号抢劫时,则出动“操字6470”部队属下的40余人。

  日军规定每星期三、五为“行乐日”,届时日兵散游市上,伺机侮辱妇女,或白日入室搜查,肆行强奸;或白日预留暗记,于夜间破门入户,对妇女施暴。驻仓前山的日兵把所抓的妇女禁于烟台山乐群楼(外侨俱乐部)肆行糟蹋。还常有这样的事:农妇进城卖菜,日兵迫令其脱去衣服,肆意猥亵,甚至白日当街即强行奸淫。一天日兵数人因追逐九彩园中医师陈璇昆邻居家的2个少女,误入陈家,迫陈带路,陈不愿为,日兵就用电线把他勒死。继而企图强暴陈妻吴锦纹,吴不甘受辱,挣扎反抗,敌兵大怒,将她刺伤,之后抛入水池中,用石块乱砸;接着冲进内屋,杀死她的2个女孩和1个男孩,并将另一女孩陈亦安提起猛掷于地,旋将其塞进灶口,至此,陈全家大小6口均遭杀害。

  1944年10月4日,福州第二次沦陷,日军第二十三混成旅团(旅团长长岭喜一少将)入据福州,从此至1945年5月18日光复,福州陷敌计236天。沦陷期间,日军在台江、小桥、仓山等区绑架和残杀平民39人,并致29人重伤。一天,鼓楼区居民陈镜秋的次子陈鸿清往协兴碾米厂制米,途中遭日军枪击,弹中肺部而死;日军“北部警备队”的西内正五郎对北门柴井医院院长刘钟福横加威吓、拷问,致刘脑神经紊乱而死。在北门王墓山,日兵强奸了蔡永官的女儿后,还将其全家7口人用电线勒死。在台江,日军兵队把所谓“嫌疑者”关押在松木公会旧址,滥施拷打、夹手指、坐老虎凳等酷刑,致多人死亡。有刘姓3女过万寿桥往仓前探亲,遭日兵数人追迫,为不受辱,从桥上跳入闽江而死。为防中国军队反攻,日军前后征派“民工”80万工,用以修筑工事,“民工”由宪兵队用强制手段征集,然后交警备队驱往西湖公园和屏山等修筑地点。日军还无偿征用义序乡民田修筑飞机场,日需“民工”万名。仓山区一般人家每户要负担12工,不能出工者须交“代工金”100元(法币,下同)。

  占领期间,日军掠夺了大量物资与公私财产,举其大宗,有:大洋(银元)58000元,粮食32034市担(含大米、干谷、面粉、黄豆等),贵重衣物23000件,各类布匹24000匹,棉花200400斤。公司、企业因遭日军破坏亦受很大损失,主要有:闽江工程处的铁方舟10艘、木方舟1艘和火轮1艘均被毁;福建造纸厂的新式造纸机被运往义序机场;福建省建设厅手工业示范厂的机件、器具和电话公司的537架电话机与库存材料,以及闽江、平水、下游三大轮船公司的机动船只和机器设备被征用或被毁;电灯公司和仓山自来水厂被炸,等等,损失合约1.74亿元。此外,民营木行的杉木被大量运走,损失约4亿元;53个公私医院、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和79所中小学的图书仪器及其他教学设备等被大量掠夺。鼓楼区妙巷37号房屋被强占为“慰安所”和食堂(执行人是坂原部队的松本正一郎),南街的一家绸缎店亦被占为“慰安所”。

  福州两次沦陷,公私房屋(包括民居、商店、银号、洋行、教堂、旅社寺庙、祠堂、机关办公室、中小学校舍)共被毁2745座。1941年9月日军撤退前,仅在仓山上渡一地就焚毁民房100余栋(5206间)。第二次沦陷期间,有地基面积达7204平方丈的房屋被毁,损失总值约11.07亿元。生活在闽江上的渔民,由于船只被夺或被毁,失却生产、生活条件而死亡者计1225人。日军还施行毒化政策,福州第一次沦陷期间,在城内和南台开设烟馆23家;第二次沦陷期间,在大根、小桥、仓山三区又增设烟馆14家,运入价值达1000万元以上的毒品。

  因不堪日军的暴虐统治,不少福州市民逃往外地谋生。据统计,第一次沦陷时,有5.7万人出逃(原有人口287019人),第二次沦陷时,有4.8万人出逃。(林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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