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财产损失
1.资源损失
(1)煤炭
蚊河县奶子山煤矿
蛟河煤炭资源丰富,煤质优良。1876年,奶子山煤矿开始开 采。1918年,矿区面积5400亩,平均年产量1万余吨。1929年, 成立奶子山煤矿株式会社,扩建矿井,增加设备,使煤炭产量大幅 度增加,1929年7月到1930年6月,生产煤炭8, 1万余吨。1932 年9月,日本侵略者在蚊河县设立领事馆。同年12月,奶子山煤 矿由滨州铁路株式会社经营,接管矿权,当年有矿工800余人,年 产煤炭9,1万吨。1943年,矿工增加到6400多人,进行掠夺式开 采,年产达14万吨。
二道河子煤矿
1939年7月26日,日本垄断资本家野口尊,在二道河子(今吉 舒街)开釆煤炭,强行把棒棰沟、二道河子及永吉县老煤窑等舒兰 地下煤田储量名义上全部收归国有,实为野口尊所独占。以廉价 的劳动报酬从关内骗来2,7万名工人,修建二道河煤矿,并修建由 二道河子至龙潭山的铁路,全长90公里,1940年通车,釆出的煤供 吉林江北火力发电厂使用。到1942年共运走舒兰煤炭20266628 吨。自1943年起到1945年8月15日光复为止,由于查不到运走 煤炭数量,但是老矿工证实,此煤矿除因一次事故停产十天左右 外,采运从来没有间断过,而且采运量有增无减,按照1939年8月 至1942年12月平均月采运量,以每月运走煤炭697890吨为基数 计算,从1943年1月至1945年7月共计31个月的时间,日本商人 野口尊从舒兰县共运走煤炭27914600吨。
1921年,日本人吉田金丝鸟在磐石县烟筒山西北开建了私营 煤矿,有矿工40名,年产无烟煤2000吨,直至1945年8月15日日 本投降为止,日本人共掠夺煤炭30000吨。
(2)矿产
满洲电气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明城采矿所
日本侵略者为了实施开采计划,于1939年末,成立了满洲电 气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明城釆矿所,由日本人池田瑞穗带领日本管 理人员驱使3000多名中国劳工进行开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940年4月16日,明城采矿所正式开工生产,开采生产全是手工 作业,劳动强度大,每天劳动时间达十几个小时。1940—1945年期间,共采矿石60万吨。矿石全部被运到吉林市江北进行加工,加 工出的化工原料供给奉天(沈阳)日本空军基地、旅顺日本海军基 地和四平日本陆军第九四五部队等。
大同洋灰股份有限公司
1932年,由日满合营建立大同洋灰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是日 本人林助治,在磐石县大椅山、七个顶子山、骆驼砬子山等地开采 石灰石,共有工人150名,年产石灰石11万吨。到1945年8月15 曰曰本投降为止,共掠夺石灰石154万吨。
磐石县烟筒山石墨矿
1932年,日本“实业公司”经理中岛以强制手段收买磐石县烟 ^山石墨矿,有工人40名。1936年,该矿改由中岛伙同日本人夏 本两人合办,改号“天合公司,,,年产石墨3000吨。1937年10月,日本人铃木
人股投资,改号为“宏信公司”,工人增加到70名,年产 石墨8000吨。1938年该矿归伪满国营,改号为“万友株式会社”工人达200多人,年产量近万吨。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为止,日本及伪满洲国共掠夺石墨81000吨
日满株式会社砖窑
1939年,日本人福寿农源在磐石县城东北角建立砖窑,有马蹄窑5座,有工人100多人,年产红砖、青砖150万块。到1945 年8月15日日本投降为止,日本人共掠夺红砖、青砖1050 万块。
(3)有色金属黄金
对金、银、铜的掠夺。1937 年后,日本人关闭了“大同殖产公司”,成立了“满州采金株式会社”,先后在夹皮沟、老牛沟、二道甸子建立三个“矿业所”。据统计1940- -1945年5年间,日本帝国主义从夹皮沟金矿共掠走黄金2327.337公斤。
于1942年满州矿山株式会社老金厂金矿投产,建成年处理矿石能力250吨的选矿厂投入使用。1942 年产金162.2公斤,1943年产金312.1公斤,1944年产金286公斤,1945年停产,日本累计在老金厂矿掠夺黄金760.3公斤。
铜矿
东北沦陷时期,磐石县石嘴铜矿由日本人开发经营,成为东北 最大的铜矿,其矿石均被日本人掠夺。
(4) 土地
1932年,日本在东北成立“日满土地开发公司”,以没收、强夺 并销毁地契等手段掠夺土地,然后分给日本移民耕种,并将多余部 分租给中国农民。翌年1月,伪满洲国正式宣布允许日本人可以 在东北自由购买和租用土地,从此日本人掠地更加猖狂。一些战 犯、特务、汉奸乘机而人,强迫农户低价出售和租用。1936年,磐石 县有耕地75000公顷,到1937年末,属于日伪开拓地、满拓地和矿 山等占地达41800公顷,被日本战犯、特务、汉奸等掠夺土地达 4700公顷,两项合计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62%。
1933年6月,拉法至哈尔滨铁路开工,1934年7月竣工,全线 长291.8公里。该路占用舒兰县驿用地1578032亩,线路用地 6406814亩,杂用地789323亩;占用额穆县驿用地869199亩,铁路 用地1505567亩。
1931年至1945年,吉林地区土地损失总计42万多公顷。
(5) 木材
据《桦甸之历史内务资料》记载,仅1937年至1939年(民国 26年至28年),就采伐56万立方米。仅夹皮沟、老金厂一带就丧 失木材9000立方米。14年间共在桦甸掠夺木材200万立方米,消 耗蓄积420万立方米。
仅从蚊河县境运往日本的木材就达700多万立方米,平均每 年采伐50万立方米,消耗木材1500万立方米。
1931年至1945年,吉林地区木材损失:掠夺木材5627, 8万立 方米、577449立方米、红松32963立方米、消耗木材1500万立方 米、伐枕木15083根、100万根。
从历年木材产量就可计算出掠夺数量:1932年产量89,7万立 方米、1933年100.1万立方米、1934年134. 6万立方米、1935年 183.9万立方米、1936年184.5万立方米、1937年277万立方米、 1938年327,1万立方米、1939年似7万立方米、1940年559, 5万 立方米、1941年501.2万立方米、1942年418.3万立方米、1943年504.6万立方米、1944年493.2万立方米、1945年671万立方米。
(6) 农收业
1942年,日本侵略者从磐石掠夺粮食占当年全县总产量的 70%。其中:水稻8000吨、苞米12000吨、大豆12000吨、高粱 1000吨,其它杂粮8000吨。此外还有线麻、洋麻2000吨、烤烟150 吨、蓖麻100吨、豆秸5000吨。
1931年至1945年,整个吉林地区农业损失总计:粮食损失 766382.5吨、牛160410头、马330匹、生产工具2006件、爬犁100 副。
2.财政金融业损失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日本帝国主义为扩大侵略战争,加大军费幵支,不断提高税率、增加税额。1935年8月,伪满洲国政府开始实施《地方税法》,据此,吉林设有:营业税附加捐、矿区税附加捐、木捐、地捐等13个税种,年收人117010元(伪满币,下同),全市人均1.6元。以后,吉林人民负担日益加重,1937年每户平均负担额14.37元,每人平均负担额2, 75元。到!941年,每户平均负担额提高到44, 72元,每人平均负担额高达8.07元。除征收市税外,基层街公所还征收6种街村税。据统计,伪满时期在吉林市区征收的税种有36种国税、12种省税、13种市税、6种街村税,共计67种税。1933年还增加了 3个征税所,一个伪兴农库所。吉林地区税收直接损失20235万元,间接损失1657万元。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还吞并了永衡钱号,1933年取缔了3家钱庄和七家行庄1931至1945年,吉林地区就吞并了 3 家银仃、136家洋行、13家保险业。
(二)居民财产损失
1.土地损失
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行为,使大量的难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1931- -1937年,仅磐石县就累计造成2268452亩土地荒芜,无人耕种;日本移民以每公顷地低于市场价格300元强买土地33024公顷,直接给磐石县农民造成损失990.72万元。
2、房屋损失
日本侵略者毁坏了大量的居民房屋,较为严重的是1934 年至1936年间,日伪当局在强行“集团部落”归村并屯时,对反对的居 民除肆意杀害外,还烧毁了一千多处居民的房屋。除此,日本侵略 者的“三光,,政策,也使一些居民的房屋被毁坏。1931年至1945 年,日军在吉林地区毁坏房屋23357间。抢夺首饰105件、枪支1255支。
总之,1931年至1945年的14年间,日本帝国主义在吉林地区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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