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昌致兄书(1940年12月2日)
永昌、默生胞兄:
我于二十九年十一月廿三号,在大西庄村被敌捕。临捕时以手枪向敌射击,弹尽将枪埋藏后拼命北跑,敌有骑兵追上被捉。我高呼中华民族解放万岁,并向敌伪讲演。
我在敌人的牢狱里、法庭上、拷打中、利诱中,始终没有半点屈服、惧怕。我在被捕后,没有丝毫悲伤,我只有仇恨和斗争。我知道我是为了民族的解放、全人类的解放而牺牲。我在牢狱是向这些罪人工作着,我没有想过我再会活,也决不会活,我只有死。不过,我在死前一分钟,都要为无产阶级工作。
我要求哥哥们:
一、能坚决为无产阶级革命奋斗到最后胜利的时候。这不仅是你们要有这种人生观,能为这种事业干,并且得把自己锻炼成像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一样会运用马列主义到实际中去,这样才能使自己坚持到无产阶级革命成功的时候。这里边还有这样希望,就是希望你们,能在快乐的幸福的共产主义社会里生活,最后希望到那时候你们还存在。
二、要求哥哥们能把咱们弟弟、侄侄们都能培养成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尤其是把七弟〔尔昌〕能培养成坚强的革命伟大人物。
哥哥们永别了!祝你们健康,致最后敬礼!
你的弟弟写于敌人木牢
十二 二
家书导读:
这封家书是金方昌于1940年12月2日在狱中,写给哥哥们的信。
1940年11月23日,金方昌被日军逮捕,25日被押解至日本特务机关。敌人威逼利诱,施以种种酷刑,砍掉了他一只胳膊,挖去了一只眼睛,金方昌宁死不屈。在就义的前一天晚上,他借着月光,用铅笔头在纸烟盒上给哥哥们写了这封绝笔信。
金方昌在家书中,叙述了被捕和坚持斗争的过程。被捕时,他高呼“中华民族解放万岁”,并向敌伪进行讲演。在狱中,他面对穷凶极恶的敌人,没有半点屈服和畏惧,“只有仇恨和斗争”,并坚持向同狱难友和狱卒们宣传抗日救国道理。在敌人狠下毒手后,他用剩下的手指蘸着眼睛里流出的滴滴鲜血,在监狱的墙壁上写下:“严刑利诱奈何我,颔首流泪非丈夫。”他以自己的牺牲,展现了共产党人宁死不屈、舍身取义的崇高形象。
在信中,金方昌希望哥哥们完成自己的遗志,“能坚决为无产阶级革命奋斗到最后胜利的时候”,“能在快乐的幸福的共产主义社会里生活”,希望把本家子弟“培养成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表现了一个革命者头可断、血可流,理想信念不可丢的高尚情操。
背景资料:
金方昌(1921—1940),山东聊城人。1935年12月,参加一二九爱国运动。193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8月,被派到代县开展抗日工作,是代县抗日根据地的创始人之一。1940年11月23日,被日军逮捕。1940年12月3日,英勇就义,时年1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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