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四川樊建川收藏的一张中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颁发给抗日烈士阚维雍将军家属的荣哀状(见图),长52厘米,宽37厘米,保存基本完好,整体文字无损。呈棕黄色,四边绕以红灰蓝三色条带状花纹;标题为:“荣哀状”。从右至左正文如下:“荣字第三一号兹有追赠陆军中将前任陆军第一百三十一师师长阚维雍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九日在广西桂林抗战阵亡忠贞为国殊堪于式特颁此状永锡哀荣此状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事迹纪略久历戎行夙著忠贞三十三年秋寇平进犯桂林奉命率部固守奋战于城郊终以城陷自戕殉职”;落款时间是:“中华民国三十六年”;落款:“国民政府典玺官许静芝”;证书左下角钤有一方“国民政府典玺官”红色大印。
阚维雍 公元1900 1944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曾任第19师师长率部抗日,1942年升任国民革命军第31军13l师少将师长,担任桂南防务。
1944年秋,侵华日军17万人犯桂,他受命率领131师由南宁开赴桂林成为防守桂林市的主力,在强敌压境之际,阚维雍定下死守决心,率全师将士浴血奋战九昼夜,11月9日下午城防司令韦云淞宣布弃城逃命,他坚决反对,但上命难违,只好愤然把指挥权移交给师参谋长,当即自杀殉国,以示其与城共存亡之决心。
抗战胜利后,他被追晋为陆军中将,行国葬于桂林七星岩霸王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追认他为烈士。
这张抗日烈士荣哀状给我们留下了一份爱国主义教育的宝贵实物资料。是中国军民奋起抗日的历史见证,对研究抗日战争史提供了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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