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3月玉皇顶起义胜利后,中共掖县县委联合各界抗日人士成立抗日民主政权——掖县县政府,张冠五任县长。这是山东第一个县级抗日民主政权。县政府设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四科,地方设立区、乡(镇)、村公所施行政务。
县政府发布施政纲领:(一)废除一切苛捐杂税,三亩地以下免征官税;(二)实行平粜抑价,稳定市场;(三)禁止烧酒,奖励粮食生产;(四)实行抗日民主教育,兴办农村小学;(五)对地主、富农、大商号征收爱国捐,减轻人民负担;(六)镇压汉奸,没收其财产。由于三支队推翻了汉奸政权,颁布的这一系列政策法令深得民心,全县人民抗日情绪空前高涨。
掖县抗日民主政权建立后,迅速开展对旧教育的改造,使之尽快适应抗日斗争的需要。政府作出“实行抗日民主教育,兴办农村小学”的决定,并逐步建立健全教育工作各级行政领导和管理机构,有力地促进了抗日民主教育事业的发展。7月,三支队政治部和县政府联合成立国防教育委员会,开办四期国防教育训练班,培养了400多名小学教师。这些学员结业后,一边坚持教学岗位,一边深入区、村组织开展民众军政训练工作,全县教育事业和抗日救亡运动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
面对粮食歉收、粮价上涨、贫苦农民生活无着、人心恐慌的困难局面,县政府成立“平抑粮价委员会”,作出“禁止粮食出境外流,免税鼓励粮商运粮进口;取缔烧锅酿酒,封存现有存粮,平价向民众出售;加强市场管理,以大集带小集,防止哄抬粮价”的决定。石虎咀“天德兴”违抗政府法令,政府即行查办,将其屯集的上百万斤高梁强行平价卖给当地贫苦农民。这些措施的实施,稳定了物价,安定了民心。
为了加强财经工作,县政府成立财经委员会,并聘请社会贤达人士原北障小学校长孙康侯任主任。三支队设立盐务管理征收处,各盐摊设管理分处,统一管理食盐的产销和盐税的征收工作。盐税和富户爱国捐,加之其它正常税收,全县每月的财政收入达到20万元左右,完全满足了军队和政府的开支,并且先后向胶东区党委、山东分局和延安总部(由交通营转送)提供部分支援。
掖县县政府是军政一体的抗战政府;县、区、村各级都建立起抗日武装和民兵组织。县委、政府认真执行党在抗战初期的纲领、政策,创造性、系统性地对开展根据地建设,取得很大成就。不仅发展了经济,建立起汇集各种人才的干部队伍,还夯实了群众基础。后期,掖县抗日民主政权不断发展,逐渐成为掖黄蓬地区军民与敌寇斗争的中心,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突出贡献。
(孙玉光,莱州市党史研究室征集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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