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民抗敌自卫团和各级抗日武装组织建立后,武器明显不足,加上还有许多地方自卫团队,武器枪械就更加困难,而当时国民党中央只配给正规军枪械,各地自卫武装人员的枪械要求各省自己解决。于是战时浙江省政府决定把原来从杭州撤退出来的一批机器制造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以及二三十部残缺不全的机器集中起来,于1938年1月在离永康方岩80千多米丽水大港头设立了浙江省铁工厂,并派富有机器制造经验的黄祝民任厂长。经过三个月的技术改造和试验,造出一支步枪、一挺机关枪和若干枚手榴弹。刚开始时这些武器的外表难看,实弹效果也不理想,但经过不断的改进,终于在七八月间取得了成功。到1939年冬,除大港头总厂制造各种工作主机外,又新建了3个专门造步枪、轻机枪、手榴弹及各种爆炸物的分厂,同时又成立了一个实验室,专门从事兵器研究与实验工作。这时的工厂规模相当完备,做到研究、设计、试验与生产相结合。武器生产数量和质量也有较大幅度提高。1941年春,工厂已有4000多工人,机器增加至1000多台,每月可产1000支步枪、50多挺机枪、五六万枚手榴弹和枪弹筒。产品除满足省内各部队军需外,还支援到广西、贵州、福建、广东、安徽等省。浙江的兵器制造工业除浙江铁工厂外,还有浙赣铁路副局长吴竟清在龙泉创办的铁工厂,该厂利用火车轴钢来制造迫击炮和重机枪。
在抗战这样艰苦的环境下,战时浙江省政府自力更生创办兵工厂并利用十分简陋的机器设备,制造出较大数量的武器,为国家解决了部分武器困难,又可以减少进口外国货,节约了不少军费开支。同时兵工厂的创办,还给失业工人以就业的机会,并培养了一批熟练技工,为抗战作出了积极的贡献。1939年春周恩来视察浙江期间,在黄绍竑的陪同下,专程考察了浙江铁工厂。当时担任军政部兵工署署长的俞大维在战后发表了一篇文章中,也肯定了大港头兵工厂的成就。但兵工厂同样受到了国民党内反共顽固派的抵制和攻击,说黄绍竑此举是破坏中央兵工统一政策,是想准备造反,要求中央接收。蒋介石对此举也存有疑虑。1942年3月,国民党中央军政部就以“兵工统一”“制式统一”为理由,将浙江铁工厂及3个制造兵器的分厂全部收归中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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