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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被杀仅剩一名儿童,用火烧群众颈部和脚趾,史料中的日寇暴行
来源:百家号   2019-02-21 15:24:09

  历史会被尘封,但不会被掩盖,更不会被扭曲,老兵为你还原那些真实的罪行。

  昨天老兵介绍了抗日战争时期日寇在辽宁省新宾县屠杀群众的暴行,对于日寇在新宾县的罪恶,其实并不是一篇两篇短文就能说清楚的,那些万人坑记录的也不是一起两起的惨案。

  一起去看看史料中记载的日本暴行:

  1936年4月30日,盘踞在新宾县的日寇搜查班又出来扫荡,由绪芳忠雄率队到了永陵白家村,这股日寇先后在大堡屯将农民朱玉坤、高文斌、那子均、吴风云,白家村农民何文凯、丁国正、李风鸣,腰堡屯农民黄礼、黄祥、董风洲、金启贵、金启云、孙作清、宁长清,樟木伙洛屯农民王俊清、刘青,陡岭屯农民刘长玉、佟作洲,砬子沟农民曲子财、佟景和等30余人逮捕。

  日寇押着这30多人,在路上就开始血腥屠杀,他们先在篙子沟将那子均打死,又在陡岭沟门杀死张志原、张景新两人,其余群众被押到新宾县警务科。遭受日寇严刑拷打之后,也全部被杀害。

  1936年6月24日,日寇指导官大谷吴田、花令及县特别工作班30余人,又出来扫荡,他们在新宾县一区莫家沟逮捕了农民孙好善、王德法、曹庆吉、黄春辉、孙兆和等38人,据史料记载,日寇将这30名位农民押到县街警察署后,由花令等亲自审问。

  在这次审讯中,日寇“发明”了惨绝人寰的火刑,他们把纸点燃,烧黄春辉、曹庆吉的颈部、脚趾和生殖器,致使被烧处腐烂生蛆。最终38人全部被折磨致死。

  日寇的暴行也激起了人民群众的反抗,1937年春,有三个日寇在辽宁省新宾县岔路子附近的干沟子被当地群众自卫组织打死。

  但是人民群众的反抗,又遭受了日寇更大规范的报复,他们甚至出动飞机向干沟子屯扔炸弹,然后派地面部队进村进行扫荡,执行三光政策,他们见人就杀,遇房就烧,屯内26户及附近住户的男女老幼除一名儿童死里逃生外,全部被杀害。婴儿被摔死,妇女被挑开腹部。连家群众们家里养的家禽都未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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