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战时教育如平常时期那般维持的最大困难,是大部分离乡背井的大、中学生都丧失了经济来源,政府不但要负担起对他们“教”的责任,还必须承担对他们“养”的义务。1938年,国民政府开始实施“贷金制度”,规定家在战区的专科以上学生,可向政府申请“贷金”,毕业后三年内再向政府无息偿还。但抗战既系持久,学生毕业后并无正常就业环境,加之自1940年以来国内通胀日趋严重,“贷金制”在1943年被“公费制”取代。其发放范围也大大扩大,连家住重庆有经济来源的大学生也可以享受公费待遇,私立学校入复旦学的学生,同样也可以享受政府的“公费”。高等教育当中,每年获得国民政府的“贷金”和“公费”者达5-7万人,约占了全部学生的80%以上。这些“贷金”和“公费”不但包括学费、生活费,还包括一定程度的医疗保障,故学生看病相当便宜。譬如:中央大学政治系学生唐飞霄1946年1月7日的日记写道:“今去卫生室治牙,可笑挂号金仅一元,药费亦寥寥五元”——当时从重庆往湖南寄一封平信的邮资是20元。
“贷金制”和“公费制”不仅仅面向高等教育,同样也惠及中等教育。按教育部规定,国立中学招收的学生,不仅免除学费,而且免费提供伙食、制服和书籍。
1940年后物价飞涨,大、中学校师生生活艰难,但有政府特殊补助,比其他公务员好很多
教师方面,1940年以前,后方大学教授平均每月可获得200余元左右的工资,收入虽不如战前,但较之大城市,后方物价低廉,其实际购买力较之战前并无多大下降,某些教授甚至把课堂搬到了餐馆里。学生方面,毕业于复旦大学的罗文锦,1940年以前“每月可领贷金法币八元,以六元缴纳学校伙食,剩下二元做零用”。当时,八块钱的购买力是相当高的,西南联大“学生的伙食费1938年每月7元,还可以吃到肉和鸡蛋”。
1940年,因日军的封锁,大后方物价暴涨。教育部及时制定《战时救济大中学生膳食暂时办法》。该办法要求财政部于每年的一、七两月向学生预发半年的救济费和生活费,由各校支配,其目的,是使各校可以在春季一、二月间和秋季七、八月间尽量购买粮食储存,以备青黄不接时的粮价高涨。该办法实施三年后,又做了一次大的修订,负责救济大中学生膳食的部门,由财政部变换为了粮食部。如此修订的原因在于:各地粮价不同,荒歉地甚至无粮可购以及粮价持续上涨等因素,使得财政部的统一拨款无法做到因地制宜,故改由粮食部向师生员工“免费发给公粮”。此一时期,大、中等学校师生的生活水准虽然大幅度下降,但薪水之外,尚有政府补助的“平价食粮代金”,较之其他公务员(如国民党中央及地方党部的工作人员),已算比较好的了——1942年,《中央日报》社论明言:靠薪水收入维生者,早已靠典卖度日,生活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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