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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变后国联调处活动评析
来源:李淑娟,北方论丛. 2001年第3期 (总第167期)   2022-09-17 16:00:39

  [摘要]“九一八”事变后,南京政府向国联提出申诉,控告日本违背国联盟约,侵占中国领土。国联在受理中日争端的17个月里,确曾做了大量工作,举行过多次会议,作出过数次决议,并派遣李顿调查团进行实地调查。在国联大会通过的最终报告书里,彻底否认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恶果——伪满洲国。国联由于内外诸多因素,虽没有从根本上制止日本侵略,但在国际舆论和法律及道义上对日本构成了巨大的外交压力,迫使日本退出国联,日本在这场外交战争中以失败而告终。

  [关键词] “九一八”事变;国联;报告书

  [作者简介]李淑娟(1965一),女,黑龙江肇源人,历史学硕士,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现代史研究。

  “九一八”事变后,中国“南京政府对于日寇这个空前进攻的唯一办法,是不抵抗和依赖国联”。故此,蒋介石一面严令东北军:“为免除事件扩大,绝对抱不抵抗主义”。一面诉诸国联,企图依靠国联来阻止日本侵略。那么,国联能否制止日本侵略,国联在中日争端中起了什么作用?过去史学界对此几乎众口一词:国联纵容了日本对中国的侵略。近年来对国联当时所起作用的评价有了改变,却仍说法不一,文章甚少。笔者认为,对这段历史应给予事实求是的分析、总结、评价,故此写文试作探讨。

  

  首先,我们从国联对“九一八”事变的初期反映活动来考察。1931年9月18日,日军进攻沈阳,消息于19日传到国联。9月21日中国驻国联代表施肇基奉南京政府“训令”,根据国联宪章第 ll条向国联理事会控告日本侵略中国领土,破坏国联宪章,要求理事会“立采步骤,阻止情势之扩大”,“并恢复事前原状,决定中国应得赔偿之性质与数额”。9月22日下午,国联理事会为此开会讨论“中日问题”。会议结果,事理会向中日两国发出了内容相同的“紧急通告”:(一)紧急申请中日两国政府力避使局势严重或妨碍本问题和平解决之任何行动;(二)设法会商中日两国代表,寻觅适当方法使两国能立撤军队,勿使两国人民生命及财产之安全,陷于危险。这个“紧急通告”没有公开谴责日本侵略行径的内容,却把侵略者和被侵略者“一视同仁”。显然,对遭受日本侵略的中国来说是不公平的。国联的这种调处中日争端态度,如果是作为一种策略的表现,其实质当是“绥靖政策”。如果是表明中立立场,力避双方冲突扩大,则貌似公允,实则偏袒、姑息、纵容,这表明国联不仅软弱无力,而且是非正误不分,因而也就不可能制止日本的武装侵略。

  对此通告,日本政府诡称:“帝国政府在满洲没有任何领土欲望。”9月25日,芳泽在理事会上代表日本政府扯谎,说日本在“九一八”之夜的行动完全出于自卫,已将大部分部队撤回南满铁路的范围,并准备在日人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时,再将其余部队撤回原驻地点。并希望与中国直接谈判,国联最好避免干涉。对此,中国代表施肇基给予严肃地揭露和驳斥,坚持只有日军完全撤退之后,中国才能与日本直接谈判。

  然而,日本为欺骗国联,掩盖事实真相,便在世界上展开了外交游说,以竭力使西方大国相信是中国人挑起的争端。一时参与国联行政院的各国代表均对日本的撤兵谎言信以为真,遂于9月 30日通过了“九一八”事变后第一个撤兵决议案,把日本政府和日本代表的两项声明,列入决议之中。国联行政院称:“对于日本政府之声明,谓对于东三省,并无图谋领土之意,认为重要。”并且说,行政院“知悉日本代表之声明,谓日本军队已经开始撤退,日本政府当以日本人民生命财产之安全,得有切实之保证为比例,仍继续将其军队从速撤退至铁路区域以内,并希望从速完全实行此项意愿”。这个决议,被日本代表当场接受了。因为决议对日本侵略中国公开采取了退让迁就立场,抹杀了中日战争的正义非正义性质,损害了中国的利益,帮了日本忙。国联决议认为,日本对满洲没有侵略野心,日本政府出兵或撤兵均是为保护日侨的生命财产考虑,这纯属是为日本侵略行径张目,寻找借口。这就助长了日本在华继续侵略气焰,为其扩大侵略提供了时机和借口。

  会后,日本非但没有履行撤兵诺言,反而对东三省的侵略范围日益扩大。10月8日,日军轰炸锦州,强迫吉林省政府投降,接着,又炸断通辽路,轰炸哈尔滨。日军在东北的武装侵略扩大,使英、法、美等国深感不安。由于日军轰炸锦州,国联理事会于10月13日在巴黎召开会议。适值欧洲著名政治家白里安任理事会主席,国联态度才有所变化。同时,美国代表于16日正式参加国联会议。一时世界舆论以为,国联既得美国支持共同对付日本,又得法国总理白里安主持会议,一定会使日本进一步侵略中国有所顾忌了。可这种乐观情绪很快消失,日本拒绝理事会的撤兵催促。10月24日,国联理事会通过了限日本于11月16日以前撤兵的强硬决议。这是“九一八”事变后第一个限期撤兵决议,对此决议案,中国代表自然表示完全接受,而日本代表则声称,“欲日本政府限定一撤兵日期,实不可能”。该决议由于日本的反对而未能生效。从而国联对中日争端的调处又告失败。

  这时日军占领了黑龙江省会齐齐哈尔,又在天津制造冲突事件。其侵略已超越东北而扩展到长城以南,这使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权益”直接受到威胁。尽管如此,英、法、美仍不愿同日本发生直接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南京政府提出在英、法、美三国干预下,设立锦州中立区计划。由于中国人民反对和日本不愿第三国干涉而作罢。正当国联进退维谷,举步为艰之际,日本代表芳泽一反常态向国联建议,派遣一个调查团去东北和中国其它地方,“调查中日纠纷的背景和目前状况”。国联认为,在日本一再蛮横对抗撤兵决议,予以制裁的计划又因大国反对无法实现的情况下,舍此无其它更好的办法。加之有些代表认为,“有了一个重要的调查团去中国,或可起着阻止日军进一步扩大侵略的作用。”于是国联同意派出调查团来中国。但是,此次国联的作法和日本政府的目的,是没有共同之处的。日本的用意是:一借机拖延国联对中日问题的处理,造成占领东北的既成事实;二塘塞国际责难,并企图以此行动缓和与国联的关系,加深西方对中国社会弊端的反感,获取国际的同情和支持,加速实现侵略中国的计划。 12月10日,国联理事会一致通过了派遣国联远东调查团的决议。调查日本的侵略行动所形成的满洲问题,也调查中国的一般形势,并向国联提出报告。至此,在日本侵华问题上,从国联初期的活动看国联对日态度,很容易看出随着日本侵华的扩大,其态度前后有所不同,从欲想“中立”,到决议日本撤兵,再决议限期撤兵,最后决定派遣调查团,几乎皆是被日本牵着鼻子走。然而随着日军侵华的步步深入,已打破了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其独霸中国的野心已暴露天遗,这严重损害了其它列强的在华利益,逼使列强们不得不动肝火,也促使国联对日本的态度逐渐强硬起来,为防止在华利益被日本独吞才逐步采取了一些措施。

  

  1932年1月14日国联组成以李顿为首的调查团,由英美法意德5国代表组成,后被称为“李顿调查团”。但是调查团行动迟缓,直到4月20 日李顿调查团才到达东北。南京政府对于调查团迟迟其行表示不满,而日本却利用这段时间巩固了其对满洲的占领,1932年3月1日,日本宣布 “满洲国”独立。为转移各国视线,此时,日军在1 月28日进攻上海。为此中国要求国联立即对日本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问题作出裁决。3月11 日,国联大会通过了不承认“满洲国”的积极决议,但仍拒绝谴责日本的侵略行径和对之采取制裁措施。当时负责处理中日争端的十九国委员会认为,中日整个争端的解决,必须等待李顿调查团报告书的完成。“国联只有根据这个报告书的材料和建议.,才能解决中日纠纷的办法并向双方提出建议。”这完全是有意塘塞,客观上掩护日本的侵略。

  1932年9月4日,李顿调查团完成调查报告, 10月2日,行政院公开发表了李顿调查团报告书。报告书共分10章,3大部分,洋洋14万字,比较详细地阐述了“九一八”事变的原因、过程及现状,并提出解决办法。长期以来,我国史学界对李顿报告书持否定态度,那么这种认识是否合理? 李顿报告书是不是真让日本如愿以偿了呢?下面对报告书的内容作一分析:

  报告前8章的内容总的说来是客观地反映了 “九一八”事变及其以来中国东北的形势,作出了有利于中国的公断,澄清了中日长期争论不休的几个实质性问题。第一,关于“九一八”事变的起因问题,李顿报告书详实地公布了“九一八”夜间及其后日军军事行动的真相,以铁的事实驳斥了日本“自卫”的谎言,指出是日本军队发动了“九一八”事变。第二,关于伪满洲国问题,李顿报告书指出,“满洲国”的建立,是日本人一手制造的傀儡政权,并非中国民众自发的产物。第三,关于“满洲国”地区的主权归属问题,李顿报告书肯定了东北是中国的领土。从根本上维护了中国在满洲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李顿报告书不仅以大量事实全面否定了日本方面的辩解,而且作出了具有权威性的结论:“日本军队未经宣战,将向来毫无疑义属于中国领土之大部分地面强夺占领,使其与中国分离并宣布独立,事实俱在。此事经过所采之步骤,日本谓为合于国联盟约,非战公约及华盛顿九国公约之义务,而实质各该约之意义正在防止此种行为。”毫无疑问,李顿报告书所陈事实和调查结论是较为公正的,有一定意义。欧洲各国和国联一致认为李顿报告书对中国有利。当时我国舆论界也对李顿报告书的上述积极作用予以肯定。当时外交次长刘崇杰说:“所有人都承认报告书的大部分是公正合理的。”因此报告书公布之日,日本政府发言人宣布“该报告书对日本不公正之处甚多,对华不公正之处则绝无”。这从另一个侧面反证了李顿报告书的客观公正性和积极作用。

  但是报告书也有许多错误之处,尤其是报告书9、10两章提出的建议部分与前述调查事实自相矛盾。报告书既承认中国在东三省的领土主权,却又承认了日本在此地的特殊权益,并表示 “事变前双方抗争,各有是处”。混淆了主权国家对本国领土的保护和侵略者侵略行径的界线,此论仍然是为日本侵略张目的谬说。关于“九一八” 事变,报告书既承认1931年9月18日的军事行动是非法的,却不指名日本是侵略者。对伪满政权,报告书持否定态度,但关于事变解决的原则方法却又否定了中国希望恢复事变前状态之要求,称“如仅恢复原状,并非解决办法”。该报告书提出解决事变的10项原则,核心是“满洲自治”,建议为自治政府成立一个顾问会议,聘用“相当数额之外国顾问,其中日本人应占一重要比例”。并声称这些建议均须列入与日本签订的新条约中。此外,报告书还鼓吹日本的建议,给日本在中国东北参与经济开发的自由;中国东北要成为非军事区;禁止有组织的抵制日货。报告书上述关于东北自治、聘请外籍顾问,给日本在满洲特殊权利等建议,严重地干涉了中国内政,损害了中国主权,这不是在制止日本侵华,而是为日本保持在华利益,以求列强们在华利益均等,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纵容日本继续扩大侵略,10项原则暴露了国联和日本的既争夺又勾结政治态势,在这种情势下国联必定是软弱的。当然报告书在实质问题上表现出了反对日本侵略的意向,在道义上对中国表示同情和支持,因此,总体上说报告书对中国还是有利的。

  三

  报告书发表后,日本政府对之进行了大肆攻击。一方面采用拖延手法,要求对报告书的讨论须在日本政府接到该书6周后方可开始,一方面派遣一贯主张对中国采取强硬政策的诡辩家松冈洋右到日内瓦大肆活动。南京政府改派顾维钧任国联代表。11月21日,在行政院会议上,松冈洋右以极顽固的态度为日本侵略政策竭力辩护,发表了不满李顿报告书的论点。顾维钧对松冈的诡辩一一加以驳斥,最后从李顿报告书的调查结果推出3条补充原则:“第一,不得鼓励侵略;第二,必须赔偿中国的损失;第三,日本撤军仍是先决条件,在军事占领或既成事实的压力下,不能进行谈判。”在中日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调处活动已无法进行下去。28日,行政院不得不将李顿报告书,中日两国政府意见书及行政院会议记录移交国联大会。

  12月6日至9日,国联全体大会举行特别会议。在讨论中,大国和中小国家形成两大阵营,各小国代表勇跃发言支持中国立场。爱尔兰、捷克、挪威、西班牙、瑞士、希腊、危地马拉、乌拉圭等代表要求国联采取有效行动,制止日本侵华,强调违反国联的原则,实际上就意味着取消国联。然而,英法意德等大国另出一辙,比较偏袒日本。加拿大代表竟不顾事实真相出人意外地攻击中国政府。显然,国联在列强的把持下不愿对日本采取果断行动。12月9日大会作出决定,要求十九国委员会尽快为大会准备决议。1933年2月14日,十九国委员会通过了根据盟约第15条第4节的规定所提出的关于中日冲突的报告草案。决议草案全部采用李顿报告书关于导致“九一八”事变前夕的情况和“九一八”后日本占领东北成立“满洲国”及上海战争经过的材料,指出日本所作所为是破坏国联宪章的。草案宣布中国对东北地区的主权是不容争议的,日本对此采取军事行动是错误的,中国自1931年9月以来所采取的态度是不可指责的。因此,无论从法律上说,还是从事实上说,都不应承认“满洲国”,日本军队必须撤退到 “铁路地区”。这样国联在道义上再次指责了日本,支持了中国。然而还是没有正式宣布日本是侵略者,也没有对它进行任何制裁。

  1933年2月24日,国联大会通过了《国联特别大会关于中日争议之报告书》。在中日双方表明各自的态度后,未进行讨论,就进行表决。结果,42票赞成,日本1票反对,l票弃权。十九国委员会的最终报告被通过,日本挑起“九一八”事变,建立伪满洲国的侵略活动在国联最终遭到否定。在中国和世界上主持正义国家的反对下,日本的侵略行径在外交上遭到了惨败,它已无脸赖在国联,3月27日,日本政府的正式退出国联。日本退出国联,证明报告书不利于日本实现其侵略计划,证明日本侵华政策和战争政策在外交上已陷于孤立境地。

  

  国联的调处,在一定程度上向全世界揭露了日本侵略者的真面目,戳穿了日本制造的欺骗谎言,为中国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支持,从而使日本的国际信誉大大降低,陷于越来越孤立的地位,迫使日本宣告退出国联。

  但费时17个月,国联最终没能制止日本的侵略。一致通过的关于中日争议的报告书,《国联盟约》、《非战公约》、《九国公约》等,也没有使日本改变它的侵略立场,尽管国联在不断指责日本侵略,日本却仍以武力侵占了热河,并继续扩大它的侵略。国联为何没能制止日本侵略?因为国联本身有不可避免的缺欠。一方面国联宣称以维护世界和平为宗旨,另一方面,国联是被几个列强所操纵控制的,各个列强和日本一样,都是掠夺成性,在世界、在中国进行疯狂侵略的强盗,因而国联必然要被列强用来维护其在华的自身利益,从而使维护自身利益和维护世界和平形成一个悖论,陷国联于无法克服矛盾的困难境地。因此,要国联公正的处理日本侵华问题,非但很困难,而且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从国联调处过程不难看出,在国联起重要作用的英法美几大列强对日本侵略主要奉行了“绥靖政策”,这与列强的帝国主义本质有关。列强和日本在侵略中国和保持帝国主义在华殖民权益方面,具有共同性。但日本侵占东北,打破了西方大国在远东太平洋地区的“均势”,直接损害了他们的在华利益,所以他们又不愿日本在中国的势力过分扩张。可他们也“不愿由于中国受侵略而去冒与日本作战的危险。它们只能在战争边缘后面徘徊,希望通过国联机构来调解中日纠纷。当时,美国和英帝国正经历着严重的经济危机,法国也面对德国军国主义复兴的重大威胁,他们自顾不暇,哪能为中国火中取栗呢?”

  另外国联自身缺乏实力。它既未有武力军事机构,也没有经济实力。故此,国联只有观点和结论,而无制裁和行动。没有实力做后盾,蛮不讲理、唯我独尊、侵略成性的日本,能够尊重报告书的观点和结论吗?“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断定国联没有干涉和制裁自己的能力,英法美在远东利益处于相互对立状态中,不能形成遏制日本势力发展的联合体,因而无视国联的撤兵决议,对中国的侵略步步加深。而国联受西方大国的掣肘,被各大国政策所牵制,又没有自主权力,所以在处理中日争端上,必然表现软弱。实力、地位决定它只能通过劝告、决议,甚至不惜与日本磋商的办法,敦促日本撤兵。然而这些没有实力的外交行为,自然不能遏止日本的“焦土外交”政策,不能制止侵略。

  “九一八”事变后,中国作为国联会员国,“希望借助于国联,将问题公布于世,引起全世界的注意和同情,并且,或者能得到某些物质和政治利益。”这无论在法律上或事实上都是必要的。中国驻国联代表虽然没有获得实质性的效果,但他们通过展开艰难困苦的外交活动,维护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他们通过国联与日本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外交较量,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日本侵略。在外交交涉中尽管有妥协、退让,可在原则性问题上,如日本撤兵、拒绝承认伪满洲国政权、东北主权归属等坚持不让,表现出了一个主权国家的尊严。因此应该承认南京政府对国联的外交是积极的,有意义的。正如美国五星将军曾对顾维钧说:“你们中国人样样不如人,政治不修,科学落后,经济亦落后,但以外交而言,却办得高明,可以说与国力不相称。日本虽强,但在外交方面远不及中国。”这样的评价,普遍存在于外国的观察家中,以致国联通过最终决议案时,人们发现能够帮助中国对付未来问题的,也许就是这场外交战争。在这场外交战争中,日本除了维持它在事变前的权益外,基本上没有新收获。日本在国际上越来越陷入孤立的境地,最后以失败而告终。但是南京政府在诉诸国联的同时,没有在军事上进行强有力的抵抗,单靠唇舌活动的外交斗争,是根本无法驱逐日本侵略势力的。历史告诉我们,要有效地抵抗外来侵略,必须依靠民族的力量,像中国共产党号召并领导的那样:“停止内战,一致对外”,用武力把侵略者赶出去!否则幻想国联和列强大国去阻止日本侵略,终是白日做梦幻景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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