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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战争“扩大派”是怎样PK掉“不扩大派”的
来源:《中日共同历史研究报告》,作者:步平、北冈伸一   2017-05-18 08:55:15

  1937年的华北,以宋哲元为委员长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管辖河北、察哈尔两省。因这个冀察政权是国民政府作为所谓“缓冲机构”而设置的,与冀东政权性质不同,所以日本中国驻屯军(以下简称驻屯军)中为数不少的人对其亲日姿态并不信任。另一方面,驻屯军频繁进行夜间演习,这被宋哲元率领的第二十九军视为“挑衅行为”,从而过度地引发了冀察政权方面的警戒心理。

  7月7日傍晚,驻扎丰台的驻屯军步兵第一联队第三大队第八中队,在宛平县城北侧永定河上的卢沟桥畔进行夜间演习。晚上10时40分左右,日方两次受到来自左岸堤防阵地方向的枪击。中队长清水节郎传令将此事报告丰台的大队本部。大队长一木清直命令通过警备召集组成的500人的部队向宛平县城附近的一文字山出动。次晨3时30分左右,由于到达一文字山的部队在龙王庙方向听到了枪声后,向北平的联队长牟田口汇报了情况,于是牟田口下令开战。一木大队一方面于5时发出攻击令进入战斗状态,另一方面命令第八中队前进,以包围攻击堤防阵地的中国军队。前进中的第八中队与中国军队之间的战斗一开始,一木就于5时30分下达了总攻击令。此间,在两次枪击之后该中队一名士兵失踪,虽然不久便平安归队,但这一消息却拖延很久都没有向大队本部报告,成为导致此次事态发展严峻的原因之一。

  在当地持续交战的过程中,7月8日,参谋本部作战部部长石原莞尔代替正在疗养中的次长今井清向参谋总长作了汇报,为防止事件扩大,便以参谋总长名义向驻屯军司令官下令,“应避免继续行使武力”。9日,石原以参谋次长的名义提出了禁止中国军队在永定河左岸驻扎、处分负责人、谢罪及取缔抗日团体等停战条件。停战交涉在北平特务机关与第二十九军代表之间进行。7月11日,第二十九军接受了道歉和处分负责人,不在宛平县城、龙王庙布军,以及取缔抗日团体等要求。11日晚8时,于当地缔结了协定。

  另一方面,近卫文麿内阁在7月8日召开的临时内阁会议上,对于此事件虽然决定采取“不扩大”的方针,但这个“不扩大”并不意味着限制动员派兵到华北。在7月9日的临时内阁会议上,陆相杉山元提议有必要从日本本土派遣3个师团,因遭到其他阁僚的反对而取消。但是,7月10日在当地龙王庙再度发生冲突后,11日的内阁会议上,在采取不扩大、当地解决之方针的同时,还同意了陆军省部要求派遣3个师团的提议(实际上派兵被予以保留)。但在同日下午6时过后的派兵声明中,却断定“毫无疑问此次事件是中国方面有计划的武装抗日”,并表示“放弃为不扩大事态的和平交涉”。

  近卫首相在11日晚召集舆论界、政界和财界的领导人,为了敦促国民政府反省,指出:“派遣关东军、日本朝鲜军以及从日本本土调派相当的兵力,目前已是不得已之事”,从而要求全面配合派兵。虽然近卫并不希望事态扩大,但他相信如果表现出将要派兵的强硬姿态,按理说“中国方面会屈服”,事件因此可以在短期内得以解决。总而言之,在决定派兵的同时公布此一决定,是无视与此同时在当地进行的为停战所做的努力之行为,这也使得其后的交涉工作变得困难。

  中国的抗日气氛高涨也使得中国方面接受妥协的停战方式的可能性变小。中国共产党在事变发生后第二天,即8日,通电全国,要求发动“抗日自卫战争”和国共合作。而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鉴于对日抗战内外体制的筹备还未完成,暂时以事件的和平解决为重点。因此,在17日的庐山谈话(19日公布)中表明其决心,即尽管寄希望于以外交方式来解决,但如若到了无法解决的“最后关头”,则必须进行抗战。

  这期间,在天津为解决此次事件的努力仍在继续。7月19日,在当地军队之间,中国方面接受了日本方面的条件,签订了有关取缔排日言行的实施条款(停战细节协定)。驻屯军于21日,给东京陆军发电报称“二十九军全面接受我军的要求,正逐渐付诸实行”,以表达其慎重派兵的论点。在此前一天的20日,应陆军省部的要求,内阁会议同意派兵华北。但又根据驻屯军的意见和参谋本部派遣人员的当地形势考察报告,参谋本部再次搁置了派兵计划。

  但是,25、26日连续发生小冲突事件(廊坊、广安门事件),以此为契机,陆军决定实施已被延期的3个师团的调兵动员,并在27日得到内阁会议的同意。于是,驻屯军28日开始全面攻击,第二天基本控制了永定河以北的北平、天津地区。随后发生的通州事件,是在日本形成对中国采取强硬态度的舆论的决定性因素。

  虽然事态扩大至此,但其不扩大方针仍被坚持下来,参谋本部的派兵计划及作战范围都以只限定在北平、天津为基本方针。自7月底起,作战部部长石原、军务课课长柴山兼四郎一起向外务省和海军方面做工作,以寻求由国民政府方面提出停战要求的可能性。在陆、海、外三省共同定下的停战条件的基础上,又委托日本驻华纺织行会理事船津辰一郎在上海与中国方面接触(船津工作)。船津于8月7日抵达上海开始进行接触,但因上海形势紧迫而未取得进展。

  卢沟桥最初的枪击事件是“偶然发生的”,当地也为进行局部解决付出了努力。但视这次冲突事件为良机,驻屯军(后来的华北方面军)和关东军为打倒蒋介石政权和实现占领华北的构想,以占绝对优势的军事力量推动了此次事件的发展。未能抑制住当地军队行动的理由之一就是,在陆军内部存在所谓的“不扩大派”和“扩大派”的对立。作战部部长石原等“不扩大派”认为,与中国的战争恐怕无法避免长期化,消耗国力造成对苏备战的障碍,从而可能招致苏联的介入,因此他们主张局部解决。而军事课课长田中新一和作战课课长武藤章等“扩大派”自事件爆发后持“一击论”,主张趁机给国民政府军一次打击,迫使国民政府转换抗日的姿态,一举解决日中问题。在陆军部内主张“一击论”者超过“不扩大派”,属于多数派。

  事件发生以来最为重要的最初的几天里,通过外交途径进行的接触,也仅仅是南京的参事官日高信六郎和中国外交部的几次交涉,处理事件的主导权掌握在陆军手中,外交当局则显得毫无力量。事件的“扩大”,政府和舆论都有责任。如前所述,无视当地的停战努力就早早地决定派兵、与之持同样论调的近卫首相和向“膺惩暴支”一边倒的媒体的论调等,都是助长日军趋向于侵略华北的综合因素。近卫内阁也认为,与其抑制事态扩大,倒不如把这次事件视为打开陷入僵局的对华政策的好机会,在预测蒋介石政权会在短期内战败的基础上,容许大量派兵,使在当地解决事件的努力付之东流。

  其间,蒋介石在7月29日召开紧急记者会,宣布认为当前的事态为“最后的关头”“局部解决的可能性已经完全没有了”,明确表明了抗战决心,将着手解决国共两党之间的问题,与共产党携手组成抗日统一战线(第二次国共合作)。蒋介石为了掌握在统一战线中的主导权,缔结《中苏互不侵犯条约》(8月21日),要求苏联对日参战(11月26日),将华北事态向国际联盟起诉(9月12日)等,以战争的“国际化”所带来的最后之胜利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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