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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事变(一)日本步步紧逼(上)
来源:碣石钓叟   2017-10-05 10:28:24

  《塘沽协定》签订后,日本对华北进一步实施大规模扩张。这种扩张是以武力威胁为后盾,从政治、经济、外交等领域多方面展开的,这是日本推行其分离华北政策的基本特征。

  (一)各种侵略华北方案的出笼

  1933年7月6日,日本陆军省和参谋部向内阁提出《对华政策大纲》,该大纲提出对华北问题的两点:

  “(一)虽然我们暂时容忍华北政权保持为南京政府的一部分,我们应当压迫它去实现塘沽协定的意义。排除对日货的抵制与抗日运动,保持并延伸这一形势的发展。

  (二)我们必须使华北政权压制国民党在华北的抗日活动,并使国民党逐渐减少力量,最后迫使其解体。”

  1933年9月25日,日本海军方面提出《海军对华时局处理方针》,将中国分作华北、华中、华南三大部分而制定对策,其中作为一个独立问题明确使用了“对华北方策”的说法。所订出的三条方策,其基本精神是要使华北地区“通过履行停战协定,根绝抗日排货及其他反日运动,消除党部势力等,使华北的空气转向亲日”,并“逐渐在实际上独立于中央政权的政令之外,恢复同日满两国的依存关系”。

  日本陆军也于10月2日提出《帝国国策》,其中要求在华北设立“缓冲地带”,“培养适应于分离倾向的亲日分子并促使其组织化”。

  同月25日,经五相会议讨论确定了《对华方策》(绝密),认为在塘沽协定之后,日本应该努力促使和助成“华北地区形势好转”,应该经常以“严肃态度认真对待”,使“放弃反日政策,根绝排日运动”。

  11月30日,日本陆军省在对内阁制定的《帝国外交政策》提出的最后修正案中,主张“支持中国大陆上之分治运动,驱逐国民政府势力于华北之外。”

  这样,日本政府和军部经过反复协商和讨论,一致提出了在华北“根绝排日”、“削弱国民党的势力”和与中央政权“分离”的宗旨。

  (二)天羽声明——日本独占华北的宣言

  经过上述酝酿,日本分离华北的政策逐渐形成。

  1934年4月17日,日本外务省情报部长天羽英二,在定期接见记者的招待会上发表谈话,其后被称为《天羽声明》,其要点如下:

  “日本为了满洲事变和满洲国问题,于去年三月,不得已通告退出了国际联盟。”“关于东亚问题,日本的立场和使命,也许和其他各国的立场和使命有所不同。”“如果中国采取利用其他国家排斥日本、违反东亚和平的措施,或者采取以夷制夷的排外政策,日本就不得不加以反对。”“各国也应该考虑到由满洲事变,上海事变所产生的特殊情况,如果对于中国想采取共同行动,即使在名义上是财政的或技术的援助,必然带有政治意义。”“提供武器、军用飞机,派遣军事教官,提供政治借款”等等,最后显然要导致离间中国和日本以及其他各国的关系,产生违反维持远东和平与秩序的结果。因此,日本不能对此置之不理”。

  “天羽声明”拒绝国际社会对其制造“九·一八”事变的谴责,公开宣布中国为其势力范围,反对各国对中国的哪怕是“财政的或技术的援助”,这正如当时世界舆论所评论的那样,这是“日本的东洋门罗主义宣言”。它理所当然地引起中国人民及世界人民的谴责和愤怒。天羽英二在3天之后重新进行了辩解,几天以后外务大臣广田弘毅也作了重新解释,说什么“日本没有侵犯中国的独立和权益的意图。日本始终希望要保全中国,维护中国的统一和繁荣”。但同时又宣布“日本对于采取任何形式违反维持东亚和平及秩序的行动,不能置之不理。”日本对东亚有着“密切的关心”等。

  日本策划分离华北阴谋的重要人物、日本关东军沈阳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在《天羽声明》出笼的第2夭即4月18日,假借“华北人民爱国协会”的名义,向日本陆军参谋部提交了《挽救华北的政策》的机密文件。该文说:“为避免在远东爆发大战及争取东亚的和平,目前最迫切的需要便是建立一个新的华北政权。”

  1934年12月7日,日本陆、海、外三省官员经过协商,制定了《有关对华政策的文件》,规定日本在华北的基本宗旨是“形成南京政权的政令不能达及的情势”,其政治上应努力达到的目标是“伸张我方权益和形成隔绝排日的普遍气氛,不论华北政权的主要班底由何人组成,均不能无视在华北的日满华特殊关系”。

  同时,还制定了“关于伸张商权的方策”,强调其经济上的目的是:“在实业界及其他普通民间广寻对象,以促进国民经济的提携,培养隔绝排日的普遍气氛,而使日满华之间的经济特殊关系置于以政治等方面的理由无论怎样也难于动摇的地位”。

  根据当时日本驻南京总领事须磨弥吉郎记录,日本所希望的结果大约有四种:

  (1)华北五省独立;

  (2)华北五省自主;

  (3)河北省中心自治地带;

  (4)局外中立裁兵地区设立。

  各种方案的基本精神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要“自治”、“亲日”。

  1935年1月4日,关东军召开大连会议,关东军副参谋长板垣征四郎、特务机关长土肥原等均参加,会议历时两天,中心议题是塘沽协定签定后的对伪满和对华北的方针,决定要在华北扶植能够“忠实贯彻日本要求的诚实的政权”,“始终企图整个问题之解决,在未达到最后目的之前,则用侧击旁敲办法,逐步前进”。[《申报月刊》第4卷第2号,第123页。]

  (三)广田的伪善外交与国民党政府的妥协

  为了实现侵吞华北进而独霸中国的既定国策,日本兼用政治、军事手段,以武力威逼与外交诱惑相结合,企图迫使中国国民党政府就范。在日本军部与关东军着手分离华北的同时,1935年1月22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在日本议会上作外交演说,提出了对外关系中要推行所谓“不威胁、不侵略原则”。[《日本外交史》19.鹿岛研究所出版会,1973年版、第82页。] 立刻得到蒋介石政府的响应。l月29日,蒋介石邀请日本驻华公使馆武官铃木美通到南京会谈。他对铃木说:“无论如何,中日两国有提携之必要,愿中日两国以互相之精神努力进行”。中国的排日运动,“至当极力取缔,但完全消灭,尚须相当之时日”。

  此时,载于1934年12月《外交评论》杂志的国民党官方文章《敌乎?友乎?——中日关系之检讨》,正好发表。该文系由蒋介石口述,陈布雷笔记,用法律学者徐道邻的名义,竞相转载于各报纸,文中宣称:“一般有理解的中国人,都知道日本人终究不能作我们的敌人,我们中国也究竟须有与日本携手之必要。”

  1935年2月14日,蒋介石在庐山接见日本《朝日新闻》记者时说:“中日两国不仅在东亚大局上看来有提携之必要,即为世界大局设想,亦非提携不可”,“中国不但无排日之行动与思想,亦无徘日之必要。”

  接着,汪精卫以行政院长的身份在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发表“对日关系书”,大谈中日提携的必要和应促其实现,他说:“广田的演说和我们素来的主张大致吻合,……。日华两国有此共识,只要双方共同努力,两国关系改善的局面就能走上正轨,我们将为此而感到欣慰。”[《日本外交史》.第19卷,鹿岛研究所出版会,1973年版,第87页。]

  为了摸清日本对“亲善”、“提携”的意向,蒋介石与汪精卫商定,由国际法庭法官王宠惠乘返海牙任所之便,取道日本,与日本当局交换意见。王宠惠于1935年2月19日抵日本后,先后会见广日外相,访晤冈田首相,并会见陆相林铣十郎,海相大角岑生,外务次官重光葵等要人,一再表白:中日提携系属大道,希望两国努力扫除障碍。他趁此机会“与贵国朝野各士会见,一面就中日外交关系及经济提携对策等听取日方真意,一面使贵国朝野人士彻底明悉中国当局所持之意见”。[《政治周刊》第2卷第8期,第21页。]

  为了表示对中日“亲善”、“提携”的诚意,2月27日,蒋介石、汪精卫联名向全国各机关、团体发布严禁排日运动命令。同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通告各报纸、通讯社,禁止刊载排日和抵制日货的消息。

  日本政府看到中日“亲善”、“提携”的谋略得到响应,遂进一步加以诱导。同年3月7日,日本驻华公使有吉明偕参赞有野晤访汪精卫,表示感谢中国方面有诚意取缔排日,中日关系渐上常规,不胜庆幸。晤谈后有吉明在发表谈话中说:“前者蒋介石氏即发表中日问题正常化之声明,国民政府亦复努力取缔排日,致中日关系,已有急速好转之机运。”

  次日,日本外务省亦表示大体满意。5月8日,日本驻南京总领事须磨弥吉郎,向国民党政府外交部转达日本将驻华公使升格为大使的决定。5月17日,中日使节升格的决定由双方同时发表。中国驻日本大使为现任驻日公使蒋作宾,日本驻中国大使为现任驻华公使有吉明。

  在日本政府伪善外交掩蔽之下,日本军部及其在华特务机关却积极策划着进一步分离华北的计划。在大连会议后,土肥原到青岛、上海、南京等地,遍访国民党有关要人,于3月下旬返回长春,提出报告。关东军据此于3月30日决定了“对华政策”,提出“对于华北——(一)依据塘沽协定暨附带协议事项伸张日本既得权,引导华北政权绝对服从。(二)为使将来以民众为对象、在经济上造成不可分离的密切关系,即须迅速促进棉、铁等产业的开发和交易。”

  4月,日本关东军司令官南次郎与中国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共同协商策动“华北自治”。同年8月,陆军次官桥本虎之助发给侵华日军各部参谋长及驻华武官一份文件,强调其华北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在“反共”和“自治”的名义下,在华北五省建立“同帝国有实质亲善关系”的脱离南京中央政府的傀儡政权。

  曾任关东军参谋并主持内蒙特务机关工作的田中隆吉,在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时说:“华北的自治运动,始于1935年4月,其目的之一是为了建立……统一的华北自治政权”,使“南京政权统辖之下的华北五省脱离南京,成为自治地区,将满洲国西南方的中国置于日本领导之下。”[《土肥原秘录》,中华书局,1980年中译本,第86~87页。]

  (四)多田骏声明——日本分离华北政策的代表作

  1935年9月24日,日本的中国驻屯军新任司令官多田骏少将就华北问题在记者招待会上发表谈话,被称为《多田声明》。多田强调“逐渐使华北明朗化,这是形成日满华共存的基础。”同时宣布了三条要则:“(一)把反满抗日分子彻底地驱逐出华北;(二)华北经济圈独立(要救济华北的民众,只有使华北财政脱离南京政府的管辖);(三)通过华北五省的军事合作,防止赤化。”

  多田上述声明在报纸刊出之后,舆论界立即哗然,中国官方也提出了抗议。

  10月7日,蒋作宾大使访问日本广田外相时指出:对于多田谈话“中国方面官民皆感到惊诧。”[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鹿岛研究所出版会,1971年版,第217页。]

  日本方面对中国的抗议置之不理。同年10月4日,日本外、陆、海三相经过协商,再度确认日本分离华北政策,强调要“采用缓急得宜的方法,使中国方面(中央及地方政权)调整其与帝国及满洲国的关系,其作法是:

  第一,“使中方彻底取缔排日的言论和行动”;

  第二,“至少在与满洲国毗连的华北地区,在经济上和文化上与满洲国进行有效合作”;

  第三“排除赤化威胁”。

  此后,就上述问题关东军、军部和政府拟定了各种文件,10月还在大连、天津、上海等地召开以关东军为主的在华官员会议。

  多田声明所宣布的日本分离华北政策的特点是:

  第一,公开宣布的完整的方案;

  第二,范围上着眼点在于整个华北;

  第三,强调政治上的“分离”、“自治”以及日本的“指导”;

  第四,在经济上正式提出了“华北经济圈”的说法。

  多田声明完整集中地概括了日本在这一时期的目的,是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分离华北的侵略政策的代表性文件。

  日本分离华北政策的制定决不单是军方的作用,而是日本统治阶级意志和权益的集中体现。法西斯军人桥本欣五郎曾说:“华北问题是日本为了向大陆发展迟早要解决的问题”。

  近卫文吕更露骨他说:中国对华北“自己没有开发之力而将此天赋资源放弃不顾,这可以说是对上天的冒渎,日本为了表露友谊而对其进行开发”。

  1935年和1936年间,日本在华北地区大规模展开多种形式的侵略活动,制造了各种大小的阴谋事变,正是其分离华北政策的必然产物。

  日本对华北的侵略活动,在1933年“榆关战役”之后逐渐加强,伴随其分离华北政策的酝酿和形成,日益加剧了对华北主权的攫取。在中国方面,由于执政的国民党以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为基本着眼点,仇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的革命运动,实行“攘外必先安内”政策,将中国共产党视为心腹之患和主要敌人,将“剿共”放在第一位,而对日本的侵略,则采取一再妥协退让的政策,并压制人民的抗日救亡运动,因而不能形成抵御日本侵略势力的有效力量,以致日军在华北的侵略行动一再得手。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日益严重的危机之中。

  一、张北事件、察东事件与《秦土协定》

  察哈尔省为宋哲元第29军驻防地区,察哈尔省的张家口、张北两城,乃华北重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日军在其“华北政策”以及“内蒙工作”的方案中,都十分重视这一地区,其矛头常首先指向张北、张家口等要地。

  (一)张北事件

  日军制造的张北事件,共有两次。

  1934年10月27日,日本的中国驻屯军参谋川口清健、外交书记生他田克已等一行8人,以前往内蒙“旅行”为名,未经报告中国有关方面,即出发前往多伦。到达张北南门时,企图立即穿行而过,守门卫兵及保安队索查证件,盘查约40分钟后放行。10月29日,日本驻张家口代理领事桥本正康,向驻军第132师提出抗议。30日,驻北平武官高桥坦向宋哲元提出强烈抗议。

  11月25日,宋皙元令第132师师长赵登禹向日军道歉,并于29日将直接责任者连长免职后,日军才暂告罢休。

  1935年6月5日,日本关东军驻阿巴嘎特务机关的4名军人,奉该特务机关长盛岛角芳的派遣,以“旅行”为名前往张家口,潜入察哈尔境内偷绘地图。当其乘卡车由多伦去张家口,途经察省张北县城南门时,因无护照,被哨兵暂时扣留,但宋哲元怕触怒日方,下令放行。

  第二天上午,驻军将4名日本军人“礼送出境”。然而,日本驻张家口领事馆却诬称日方人员在张北受到“非法监禁”,在向关东军司令部报告的同时,于6月11日由领事桥本正康和特务机关长松井源之助出面,向国民党察哈尔省政府民政厅长、第29军副军长秦德纯提出抗议,并提出向日方道歉、处罚责任者和保证今后不发生类似事件等三条无理要求。松井还宣称:“五天之内得不到答复时,我军将采取自由行动。”[〔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年版,第94页。] 这就是第2次张北事件。

  (二)察东事件

  1935年1月,日军曾制造了第1次察东事件。1月18日,关东军司令部发表声明,诬称驻守热察边区的宋哲元部有碍行政,曾限该部于上年12月31日撤退而未履行,故决定要以武力驱逐宋军。1月19日,日本驻华公使馆武官高桥坦向第29军军长兼察哈尔省主席宋哲元提出警告,胡说独石口到沽源一带中国军队所驻守地方,属热河省丰宁县境,要求中国军队迅速撤出,否则将采取“断然态度”。宋哲元根据何应钦的指示,于20日派察省民政厅长秦德纯面晤关东军驻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源之助,表示愿意让步取得和解。但日军于1月22日以步炮兵1000余人,伪军2000余人,向长梁、乌泥河、独石口一带发起进攻,日机配合日军的地面攻击,连日轰炸独石口、东栅子等地。2月2日,中日双方代表在大滩达成协议。2月4日,北平军分会公布了“大滩口约”。议定日军即返固原防,二十九军亦不进入石头城子、南石柱子、东栅子(长城东侧之村落)之线及其以东之地域。

  日军通过制造这次察东事件,削弱了中国政府对沽源县长城以东地区的控制。5月,日军更把察东沽源县的小厂、石头城子、乌泥河、北石柱子、长梁、断水梁等地,划为“热河丰宁县第六区”,设置“国境警察队。”并以日本军官名字改变地名,如长梁改称林田堡(日军队长林田)、乌泥河改称松田堡(日军队长松田)。[天津《益世报》1935年5月5日。]

  6月,日军再次制造了第2次察东事件。

  11日,热河日伪军在察东发动新的军事进攻,热河伪军进犯东栅子。12日,伪满国境警察队进犯小厂。[〔日〕《现代史资料》8,《日中战争史》1,第74页。]

  第29军所部在上述地点进行了抵抗。然而,日方却硬说:“6月11日丰宁县日本人参事官一行,将进入东(北)栅子(独石口北约八公里的伪满洲国境内)时,遭到独石口宋哲元部队的步枪射击面返回。”还说12日,宋军又向小厂的国境警察射击。关东军立即以此为借口,电令土肥原少将,要在“最短时间内使守军撤退到黄河以南。”

  而日本陆军部认为,将宋军逼过黄河,恐有过份刺激,影响平津地区之虞,遂于13日电令土肥原,暂时放弃了迫宋哲元撤过黄河的决定。

  (三)秦土协定

  对于张北、察东事件,何应钦唯恐事态扩大,指示察省当局,要求对日方“斟酌情势办理”。6月13日,日方负责交涉张北事件的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到北平,与日本使馆武官高桥但密谋。此时,日本关东军又派土肥原为全权代表来天津参与交涉,松井邀察省交涉代表民政厅长秦德纯同赴天津。

  6月16日,日方又提出道歉、撤职和惩办第132师参谋长、军法处长等4项要求。17日,关东军将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等召到长春仔细密谋,最后决定:以平津地区为重,将上述事件发生后的问题作为地方性问题而加以解决,要求中国将在“满洲国”境内和多伦附近的军队向张家口方面撤退,由宋哲元就各类事件向日方谢罪,处分直接责任者,中方保证将来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等。由于土肥原等人在平津大肆活动,要求罢免宋哲元,国民党政府于6月19日下令免去宋哲元察哈尔省主席职务,改由宋的副手秦德纯代理。

  6月23日,土肥原偕同驻北平武官高桥坦及驻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由天津市长程克陪同,到达北平府右街秦德纯住所,提出宋哲元军撤退,向日方道歉并处罚责任者等5条苛刻要求。关东军为配合上肥原谈判,调兵4000余人在古北口、南天门等长城一线进行实弹演习。在此情况下,国民党政府再度妥协,于26日晚复电同意签署协定。27日上午,中方代表秦德纯、察省官员陈觉生和雷寿荣与日方代表上肥原、高桥坦签署了协定,其土要内容是:

  “一、从日中亲善的角度,为了将来日本方面在察哈尔省内的合法行动不受阻挠,向察哈尔当局提出以下要求:

  (1)将驻于昌平和延庆一线的延长线之东,并经独石口之北、龙门西北和张家口之北、至张北之南这一线以北的宋(哲元)部队,调至西南地区。

  (2)解散排日机构。

  (3)[对日]表示遗憾,并处罚负责人。

  (4)从六月二十三日起,在两星期内完成以上各点。

  (5)制止山东移民通过察哈尔省。

  二、此外,作为要求事项的解释:

  (1)必须承认日满的对蒙工作,援助特务机关的活动,并且停止移民,停止对蒙古人的压迫。

  (2)对日满经济发展和交通开发工作予以协助,例如对张家口—多伦之间,以及其他满洲国—华北之间的汽车和铁路交通,加以援助。

  (3)必须对日本人的旅行予以方便,并协助进行各种调查。

  (4)〔从日本〕招聘军事及政治顾问。

  (5)必须援助日本建立各种军事设备(如机场设备和无线电的设置等)。

  (6)中国军队撤退地区的治安,应根据停战区所使用的方法予以维持。”

  这就是所谓《秦德纯土肥原协定》,又称《察哈尔协定》,日军据此实际控制了察省北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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