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河北事件与《何梅协定》
(一)河北事件
日军在华北进行侵略扩张,基本手段是制造阴谋事件,以此为借口,进行讹作,劫夺权益。在河北方面利用的借口和制造的阴谋事件主要有:孙永勤事件和胡恩溥、白逾桓被暗杀事件等。
孙永勤系河北兴隆县黄花川人,自幼习武。当日军侵占热河后,在家乡组建“民众军”,发动了抗日武装斗争,打击日伪势力,从而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扣支持。
1934年2月,中共冀东特委派特委委员王平陆会见孙永勤,民众军从此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冀东特委选派了一部分优秀党员加入这支队伍,经过整编,改名为“抗日救国军”,孙任军长,下辖4个纵队,队伍发展到5000余人。救国军击退了日伪多次“围剿”,在一年多时间内,拔除日伪据点、消灭日伪军,战绩卓著。
1935年2月,救国军在日伪协剿之下,被迫转移到河北遵化县境内。5月,在茅山地区遭5000余日军包围和国民党军的协同“会剿”,孙身患重病,仍坚持指挥抵抗,不幸中弹牺牲,余部突围撤到长城外。日军镇压了这支人民武装的反抗斗争,接着又借口孙军进入非武装区,得到国民党地方政府的庇护等大作文章,对中国政府横施压逼,这就是孙永勤事件。
胡恩溥、白逾桓被暗杀事件。胡恩溥系天津亲日的《国权报》社社长,住日租界寿街北洋饭店。
1935年5月2日晚,有人潜入其住宅,向胡连击数枪后逃逸。日租界巡捕闻声赶到,未获凶手,将胡送至租界盐谷医院,因伤重毙命。白逾桓系天津亲日报社《振报》社长,住日祖界须磨街22号。5月3日凌晨4时许,有人潜入住屋,连击3枪,当日本警暑人员赶到现场时,白已身死。胡、白死后,两家汉奸报纸即告停刊。胡、白二人均系亲日派人物,经常往来于伪满地区及日本,二人所办报纸受日本驻天津军事机构资助,并为日本侵华政策作宣传辩护。胡、白二人在戒备森严的日租界被杀,日本即借机说这是中国排日运动的表现,向中国施加压力,要求将平津等地区纳入“非武装区”。
但是当时许多人认为并指出日本驻军参谋长酒井隆上校是事件的操纵者。
在国民党政府方面,孔祥熙财政部长会见美国大使詹森说:“亲日记者被杀害,应该说是日本为设置(侵略)口实所为。”[秦郁彦:《日中战争史》,原书房,1979年版,第18页。]
(二)何梅协定
日本为利用上述事件来压迫中国政府,1935年5月29日,日本的中国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偕驻华使馆武官高桥坦,一同到北平军计会代委员长何应钦住所北平居仁堂,会见了何应钦及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秘书长俞家骥,第一次以口头形式提出了日本的通告和要求。基本内容有:
“第一,由于中国官宪方面的贡任,发生了对付满洲国的阴谋,中国方面给予长城附近的中国义勇军援助,还有实行对日恐怖等破坏停战协定的行为,其发动的根据地在北平和天津。如此看来,日本军队已经需要再度越过长城线而进行新的发展,北平、天津两地也应在实际上包括进停战区域。”
“第二,明恩溥、白逾桓被暗杀,是践踏在天津订立的交换公文,[原著者注:1902年7月12日订立,包含镇压治罪权。] 是对日本的挑衅行为,今后如有类似事件发生,日本将依据条约所规定的权力,采取自卫上听必要的行动。”
同时又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1.中国宪兵第三团、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政治训练处和与事件有关系的国民党部及排日团体从平津撤退,罢免这些团体的负责人员。2.罢免于学忠河北省主席职。3.希望事项:驻平津地区的第51军(于学忠军)及中央军移驻保定以南,禁上平津地区党部及蓝衣社和其他秘密团体所策动的反满抗日活动。”
5月30日,驻天津日军将装甲车、小炮及机关枪队在河北省政府主席办公楼前的路上展开,飞机在平津两市上空低飞盘旋,对于学忠施加压力。
6月4日,酒井、高桥再次到居仁堂访何应钦,询问对日方要求的执行情况。何应钦答复说,已处理者已有罢免蒋孝先等3人,解散宪兵第3团特务处等7项。但酒井等变本加利,当即又提出将于学忠免职,从天津撤走国民党河北省党部,调走北平的宪兵第3团,解散抗日团体及调走驻天津的第51军等5条更为苛刻的要求。
6月7日,关东军调兵至古北口、山海关等长城一线,炫耀武力,显示其向平津推进的态势。6月9日,酒井、高桥第3次晤见何应钦,步步紧逼。国民党当局一味妥协,当日,何应钦以口头形式答复酒井和高桥等谓:“日方所希望之点,截止昨日为止,已完全办到:
1.于学忠、张廷谔已他调。
2.军分会政训处已结束,宪兵第3团已他调。
3.河北省党部已移保定,天津市党部已停止工作,
4.日方认为有碍两国国交之团体(如励志社、军事杂志社)已结束。
5.第51军已决定他调”。
然而,对于国民党当局这些让步,酒井等仍然表示不满,又提出除已办诸事之外,还须办理以下四点:
1.河北省内,一切党部完全取消。
2.第51军撤退,并将全部离开河北日期告知日方。
3.窜2师、第25师他调。
4.排日行为之禁止。
酒井等人还将日方要求的缮写件一份交中国方面。上述要求限中国于12日午前答复,并一再声称,中央军调离河北系日军军部之决意,绝无让步可言。
对于如此无理的压逼,国民党竟再度让步。
6月10日,何应钦会见高桥,根据国民党中央的训令,以口头形式,答应了日方全部要求。
同日,国民党政府发布《敦睦邻邦令》称:“对于友邦,务敦睦谊,不得有排斥及挑拨恶感之言论行为,尤不得以此目的组织任何团体,以妨国交。……如有违背,定予严惩。”[张篷舟:《近五年中国与日本》第2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1~52页。]
在此前的6月6日,国民党政府已令于学忠率第51军经保定退避陕西,再以孙永勤入境问题令遵化县长何孝恰辞职,宪兵第3团调走。6月10日停止了国民党部在平津两市的活动。中央军关麟征部第25师开始移驻洛阳,黄杰部第2师移驻豫皖。
对于中央军南撤,当时有人就写了一首诗:“忽闻协定说班师,十万儿郎涕泪时;忍辱不堪回首望,城楼不见汉家旗。”[《何应钦将军九五纪事长编》(上),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407~408页。]
日本侵略者对于国民党当局的一再退让和全部承诺仍不满足,又催逼中方用文书形式答复,以便作为凭据。6月11日,高桥突然携带一份由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签署的“备忘录”到北平军分会,要中国方面照抄一份,并由何应钦签章后送交梅津,该备忘录全文如下:
梅津致何应钦备忘录
“一、中国方面对于日本军曾经承认实行之事项如下:(一)于学忠及张廷谔一派之罢免;(二)蒋孝先、丁昌、曾扩情、何一非之罢免;(三)宪兵第三团之撤去;(四)军分会政治训练处及北平军事杂志社之解散:(五)日本方面所谓蓝衣社、复兴社等有害于中、日两国国交之秘密机关之取缔,并不容许其存在;(六)河北省内一切党部之撤退,励志社北平支部之撤废;(七)第五十一军撤退河北省外;(八)第二师、第二十五师撤迟河北省外,第二十五师学生训练班之解散;(九)中国内一般排外排日之禁止。
二、关于以上诸项之实行,并承认下记附带事项:
(一)与日本方面约定之事项,完全须在约定之期限内实行,更有使中、日关系不良之人员及机关,勿使重新进入。(二)任命省市等职员时,希望容纳日本方面之希望,选用不使中、日关系成为不良之人物。(三)关于约定事项之实施,日本方面采取监视及纠察手段。
以上为备忘起见,特以笔记送达。
此致
何应钦阁下
昭和十年六月九日
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
梅津备忘录的第一部分,把何应钦在6月4日、9日、10日的3次答复内容全部记录文中,要求何签署以形成正式协定。6月15日,经南京国防会议决定:“此事始终口头交涉,且酒井隆参谋长、高桥坦武官一再声明,由中国自动办理。现中国均已自动办理,且必能如期办妥,是日方意见已完全达到,实无文字规定之必要。我方难以照办,应请日方原谅。”
但日方仍蛮横进逼,于6月21日、7月1日由高桥连续登门将拟好的一个要何应钦具名的通告交何应钦,文稿全文是:“六月九日由酒井隆参谋长所提出之约定事项,并关于实施此等事项之附带事项,均承诺之。并拟自动的使其实现,特此通告。”
何应钦在得到汪精卫的批准后,按该文稿复函,全文如下:
“敬启者,六月九日酒井参谋长所提各事项均承诺之。并自主的期其遂行,待此通知。
此致,梅津司令官阁下。
何应钦,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七月六日。”
至此,由梅津备忘录和何应钦复函实际达成协议,史称《何梅协定》。
《何悔协定》的形成;使日本攫取了河北省和平津两市的大部主权。有吉大使则声明说:“期望中日两国国交之圆满不仅限于一地,应将全华排日风潮为之一扫。”[天津《益世报》1935年6月29日。] 日方毫不掩饰侵吞全中国的意图,其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三、“华北自治”事件
日本炮制“华北自治运动”,制造了各种大大小小的“自治”事件,对中国华北地区主权进行粗暴的践踏和肆无忌惮的侵夺,在这些事件当中,关东军和中国驻屯军是主要的策划与执行者,中国方面曾对日本驻军的侵略行动表示抗议,要求日本政府约束其驻军的行动。日本军方则公然宣称:“本问题为关于停战协定内属于军司令官之统帅事项,而非外交事项,故不可移于外交交涉,想应由驻在军部当局处理之也。” 完全是实力外交,跋扈之至。
其主要的事件有:
(一)丰台事件
丰台事件是由汉奸白坚武在日军的指挥和配合下,在北平西南部丰台发动的武装暴动。白坚武是河北交河县人,曾任吴佩孚的政务厅长,1926年,北伐军击溃吴佩孚军队,白东渡日本,成了汉奸。1933年在沈阳组织“正义社”,1935年在土肥原支持下,纠集汉奸石友三、李瑞清等拼凑“华北正义自治军”,白任总司令,日本浪人樽崎一良为顾问,拟在北平暴动,组建“自治政府”,成立“华北国”。
为此,白收买北平军分会所属铁甲车大队的第5中队长沈锡之与第6中队长段春泽,段被委任为“华北正义自治军”第2路总指挥。铁甲车队原属张学良东北军,张下野后归隶北平军分会,下辖6个中队,分驻南口、西直门、长辛店等北平四郊,第5、第6两中队驻丰台,曹耀章任大队长。白还派汉奸李瑞清先行收买大队附邹立敬,邹不愿当汉奸,虚与委蛇,向曹耀章密报,曹随即密报北平军分会何应钦。北平宪兵司令邵文凯等设计逮捕了活动于铁甲车队策划叛乱的汉奸李瑞清。
白坚武和石友三等人见事情败露,遂决定提前发动叛乱。1935年6月27日夜,白坚武率60余名匪徒,伪装成日本人(内有一部分日本人)由天津乘快车在丰台车站下车,引起了乘警的注意。曹耀章得知驻丰台的铁甲车中队情况有异,亦向上作了报告。平津卫戍司令王树常立即采取措施,令全城紧急戒严,所属缪澂流部用麻袋盛土封堵永定门缺口,加强东交民巷警戒。
在丰台站下车的日本浪人会同段春泽的第6中队,于28日凌晨向北平开进。段逆一伙到达永定门,缺口已堵,车队无法前进,日本人命令向城内西长安街北平军分会所在地发炮,企图以爆炸声通知东交民巷的便衣队出来响应,但炮弹被士兵卸去引信,均未爆炸。便衣队在东交民巷受到四周军警的包围,无法行动,此时天将拂晓,城外叛军不敢拖延,听从日本人命令退回黄村。段春泽见大势已去,率300余人逃往香河县。该县长赵钟璞已经接到了王树常密令,设计抓捕了段春泽等3名头目,其余部下立即自行散去。段等被解往北平,经审讯后枪决。第5中队长沈锡之等叛乱时没有直接参加,但也没有听从命令截击叛乱,遂被扣押。日本顾问松井兼之及几名日本浪人也一同落网,其后由日本领事馆引渡回天津。据“日方史书记载,丰台事变中直接参加叛乱的日本人有15人。[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第232页。] 在天津坐镇指挥的白坚武等在日军的保护之下从塘沽乘轮船逃往东北。
(二)香河事件
丰台事件不久,又发生了香河汉奸叛乱,其导火线是香河县的税收问题。
1935年8月13日,香河县政府颁发布告,宣布从9月10日开始,每亩土地再增加附税1角2分,连同以前增加的5分1厘,每亩地每年共附加1角7分1厘。这对土地贫瘠,连年天灾的香河地区农民来说,无疑是一沉重的负担。布告贴出后,民众怨声载道。那些土地较多的乡绅地主们更为不满,城南柴庄的武宜亭,城北领子村的安厚斋等,想借民心波动之机,鼓动抗税不缴。武宜亭有土地100余亩,北洋军阀时代曾任过河北省议员,其子武真华在日本留过学。父子二人是仰仗日本势力、横行乡里的汉奸劣绅。
日本驻天津特务机关得知武宜亭等要闹事的消息,甚为高兴,他们认为这是“华北的有识之上从心底里产生出的华北自治的迫切愿望。”
香河县地处平津之间,又与“非武装区”相连,战略地位重要。在此策动“自治”,既可直接影响平津两市及河北全省,又能使国民党方面难以武力干涉。把香河抗税闹事纳入“分离华北”阴谋的轨道,还能通过武宜亭等人搞一个“民众倡导自治”的先例。10月上旬,曾任伪满军事顾问的日本驻天津特务机关长大迫通贞,在北平对武宜亭、安厚斋亲自指点,面授机宜。武、安等返回香河,武真华与两个日本浪人胜见、福田霞也同时赶回柴庄。一面联络乡绅地主,一面派人到各村串联煽动。
18日,武宜亭与两个日本浪人到大地主胡承武家,召集所谓“国民自救会”,决定20日以请愿抗捐为名到县府闹事,“要求县长收回成命”,“要求自治”。20日晨,约2000余被鼓动起来的民众聚集到县城门口,武宜亭到场指挥。县府已经获悉武宜亭等人将举行叛乱,见状急忙关闭城门,只让其派3名代表入城交涉。此时,两名日本浪人带领部分胁队者,撞开城门涌入城内,经该县警察呜枪弹压,又将城门关闭,受骗民众大部散去。翌日,河北省主席商震,由附近的三河县调“非武装区”保安队第1总队第7中队前往香河。日本使馆借口有日本人参加,便从北平派出宪兵20余名,由分队长大木带领,分乘汽车2辆,开赴香河蓄意扩大事态。当日下午,日本宪兵到达县城西门,汽车穿城而过,武宜亭等暴乱队伍,随之蜂拥而进,占领县政府各机关,接管县城四门的警戒。
6月22日,武宜亭等扩凑了一个“县自治会”,主持县政,并派人四处张贴和散发由武署名的“香河县人民自救自决宣国民党政府对日本有计划煽动的香河乡民暴乱,既不愿放任不管,又怕采取措施会触怒日方,遂于10月23日命令商震“妥为处置”,“万勿任其扩大”,“于外交中得一根本解决办法”。[《北京日报》1935年10月27日。]
商震所派代行县长职的省参议刘耀东到达香河后,23日19时,武以个人名义宴请刘参议及日本“代表”西村。刘不知这是一席难吃的鸿门宴,如约前往。席间,西村向刘索阅省府委任状,刘从身上取出递过,西村根本不看即将其撕毁。刘耀东提出抗议,武宜亭同伙一拥而上,将刘打得大呼救命,刘的随从3人拔枪登楼,武等一齐开枪,随从杨文治身中5弹,当即倒地。其余2入亦受伤,其后一人重伤在医院死去。刘本人被扣押监禁。随后,武等率众挖掘战壕,准备凭武力顽抗。
商震于24日晚从北平赶到天津,次日会晤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多田骏和参谋长酒井隆,以及日本驻榆关特务机关长竹下睛义等人,但未能解决。各国驻平人员纷纷表示对事态的关注。6月24日,日本陆军省召开非正式军事参议官会议,川岛陆相、桥本次官、杉山参谋总长等均参加,讨论了所谓“华北农民运动的情势”。会后,陆军省发言人说,香河事件,将来无发展之可能、“可望依华方当局之手使之平息。”[天津《益世报》1935年10月25日。]
基于日本“民众倡导自治”的隐讳策略,事态扩大对日本好处不多。中国驻屯军及驻华特务机构,经过一番强同夺理的纠缠后,才与商震达成协议,放弃对武宜亭的支持。这伙叛逆一失去主子撑腰,立即如乌兽散,武宜亭于6月27日晚逃进天津日祖界,其余亦各寻出路。驻通县的保安第1总队第7中队于28日早6时开入城内,维持治安。这样,一场由日本扶植的“自治”闹剧匆匆收场。据日方宪兵队调查材料,有6名日本人参加了这次叛乱,整个事件受到了伪满驻天津特务机关的操纵。[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第233页。]
(三)冀东防共自治政府
冀东泛指河北东部平津一线东北的大片地区,包括唐山、秦皇岛等重要城市及22个县城,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人口约400余万。日本的关东军虎踞于前,驻屯军狼顾在后,到塘沽协定签署,这里大部分被划入所谓非军事区,实际上已成为日军的囊中物。
1933年9月,国民党政府批准将冀东22县划为两个区,在唐山和通县分别设立滦榆、蓟密两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由陶尚铭、殷汝耕分任公署专员。陶不讨好日本,为日方所排斥,不得不于1935年7月27日辞职,转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参议。殷汝耕由日本推荐改任滦榆区行政督察专员,遗职由苏玉琦继任,冀东大权实际上全部握于殷一人之手。殷汝耕系浙江平阳人,早年曾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毕业,娶了日本妻子。其后虽然归国,实际却是一个死心塌地的汉奸。日本学者评论他是:“自认为只有依赖日本才有安身之本,任何时候都是心甘情愿地投靠日本。”[《日本外交史》19,第238页。]
殷曾参与1932年《松沪停战协走》和1933年《塘沽协定》谈判,为日方尽了犬马之劳,深得土肥原等日本军政要员的青睐。殷在任专员时竭力巴结日本,纵容日方走私,完全成了日方在冀东得力的看家犬。
8月4日,滦县车站保安队长刘佐周被人暗杀,日本一宪兵亦被流弹击伤。日方认为是离任的陶所策划,一方面向中国提出抗议,同时还以商谈为名,约见已去北平的陶尚铭,并将陶扣留两周之久。这就是“滦东车站事件”。
土肥原致力于华北“自治”,在拉拢宋哲元遭受挫折后,即着眼于冀东,企图利用殷汝耕树立一个“自治”典范,打开一个缺口,以实现其分离华北的政策。照土肥原的盘算,以此促动,“说不定宋哲元也会屈服”。[〔日〕土肥原贤二刊行会:《土肥原秘录》,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43页。] 决定让殷公开打出其叛国“自治”的旗号。
1935年11月23日,殷汝耕在天津与土肥原密谋后,当晚召集停战区各保安队总队长开会,决定宣布停战地区自治。24日,殷汝耕返回通县,当夜发表“自治宣言”,25日便在通县宣布建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殷如此尽心尽力,连上肥原的助手专田盛寿都感到:“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
殷汝耕宣布“自治”的消息,给了国民党政府以巨大冲击。为防止事态的扩展,国民党政府于11月26日宣布撤销北平军分会,派何应钦为行政院驻北平办事长官,宋哲元为冀察绥靖主任,通缉殷逆,撤销滦榆、蓟密两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但冀东地处“非武装区”,有日军庇护,南京政府没有能力惩罚他,蒋介石也说:“要讨伐他,就一定会直接和日本冲突;我们现在力量不够,不得不暂时容忍。”
在日军卵翼之下,这个伪自治委员会在一个月之后,改称“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改组后的自治政府制定了组织大纲14条,设委员9人,殷汝耕为政务氏官,“总揽全区军政事宜”。1936年4月,该傀儡政权第二号人物,政府秘书长兼外交处处长池宗墨,作为专使率10余名官员访问伪满洲国,其目的是公开表示“为与邻邦敦睦友谊,并专诚答谢关东军”。池宗墨一行每到一处,肉麻地吹捧伪“满洲国”为王道乐土,保证要以日满“王道乐土精神,灌输于我冀东二十二县”。[《冀东日报》1936年4月24日。]
5月,伪“满洲国”官员回访冀东,互相安抚。殷逆不但为日本看护冀东这块殖民地,还配合日本的侵华政策,频繁以通电、谈话,甚至以飞机播撤传单等方式,向宋哲元、阎锡山等国民党华北大员施加压力,要求他们跟着冀东实行“自治”。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成了日本推行分离华北政策的得力工具。
四、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
日本将国民党政军两方面的势力逼出平津等河北中心区之后,立即着手扶植“自治”傀儡。日本曾拉拢诱使华北各势力代表人物,如于学忠、孙传芳、吴佩孚以及阎锡山等人,均遭抵制或公开拒绝。其后,日本分析宋哲元拥有很大的政治军事力量,又同南京政府有矛盾,是一个理想的对象,遂展开了对宋的“工作”。
日本最初设想要达到的目标是土肥原所拟定的“高强度方案”,建立“华北共同防共委员会”,其主要内容有:“(1)自治领域为华北五省,推宋哲元为委员长,委员会中聘日本人为顾问;(2)由最高委员会主持五省军事,截留五省关税、盐税、统税分配给五省;(3)向确立日满华三国的合作经济圈迈进,即:开发矿藏资源,振兴棉花栽培,脱离国民政府的白银国有令,通货与日本建立连锁制等:(4)扑灭三民主义和共产主义,宣扬东洋主义。”
土肥原还企图在国民党的五全大会召开期间达到这一目标,在五全大会闭幕时公开宣布自治消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日本在军事上对中国施加巨大压力。1935年11月13日,日本关东军调一个旅的兵力在山海关等处摆出推进姿势,海军亦调兵到青岛。
日本侵入华北,触动了国民党和蒋政权的根本利益,国民党内反对对日妥协的势力在增长。英美等国在华北亦有巨大的利权关系,它们也不愿看到日本独霸华北。
因此,蒋开始以较为强硬的态度同日方谈判。为力求主动,不允许宋哲元等地方将领进行对日交涉,同年11月20日蒋电告宋说:“中央必当以实力为兄等后盾,决不令兄独为其难。”又电告河北省主席商震:“如平津自由行动降敌求全,则中央决无迁就依违之可能,当下最后之决心。”
同时,蒋调集部分军队至京沪、陇海等线,还命令河南方面赶造船只,以防不测。对于宋哲元来说,尽管同国民党蒋介石有不少矛盾,却绝不甘心作日本的傀儡。但迫于日方的压力,又幻想借外力保障其在华北的地位,所以,宋没有完全拒绝日本的拉拢。
11月20日,日本大使在南京会见蒋介石时说:中国方面对华北“如果采取压迫或武力镇压等办法,势必引起纠纷事态和破坏治安,进而还会严重影响与该地有密切关系之日本及满洲国,特别作为负责满洲国安全之关东军,决不会对此默视不问。”蒋答:“作为中国,对引起反国家主权完整,破坏行政统一等之自治制度,绝对不能容许。”还说:“今天和贵大使会见,本拟商谈有关中日邦交改善问题,而首先谈起属于内政问题之华北自治运动等,甚感遗憾。”但同时,蒋又表示,对于华北的特殊情况,自己也特别有所认识,决心近期废除军事分会,另派能胜任同日方接触的高级官员,以打开调整事态的途径。[《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文书》第310~311页。]
日本方面看到国民党五全大会前后中国民众抗日气氛的高涨,顾虑到强力施行华北高度自治方案会引起英、美等国的强烈反应,且有可能迫蒋调兵北上。经过11月18日召开的三相会议,日方决定暂缓11月20日就要宣布的强硬计划,对华北的举措视有吉与蒋会谈的结果而定,自治内容可以采取“轻度自治”,“以渐进方式工作”。
11月30日,蒋介石与行政院五院长制定“华北自治办法”六条:“(一)实行共同防共;(二)关于币制改革,在华北方面可作适当修改;(三)考虑关内外人民关系密切,对两地的经济关系予以方便;(四)在财政方面给华北政权以相当支配权;(五)给予就地合理解决对外悬案权;(六)根据民意录用人才,实行理想的政治。”并派何应钦、熊式辉、陈仪、殷同等立即北上与宋哲元共商处理华北问题。当日晚,何应钦从南京去北平。行前,先派陈仪、殷同到天津拜访日本的中国驻屯军司令多田骏,到北平拜访土肥原和日本驻北平武官高桥坦,在征得日方同意后,何于12月3日晚进入北平。
4日晨,何与宋等举行会议,讨论解决华北时局的办法,未哲元表示愿在何应钦领导下努力解决华北问题。但是,在日本军方警告他不要在背离日本方面走得太远后,5日晨,宋哲元忽然宣布到西山“休息”,并发表书面谈话称:“此后一切困难问题,当悉听命何部长负责处理”。
宋去西山后,留下秦德纯、萧振瀛与何应钦周旋,会谈实际成为僵局。12月5日,15架日本飞机在北平上空低空盘旋,并投下殷汝耕要求宋哲元响应自治的传单。据此情况,何应钦与秦、萧等商定,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由宋哲元任委员长兼绥靖主任。6日晨,萧振瀛赴天津,向土肥原和多田骏通报这一方案,征得了日本同意。8日,何应钦在电请国民党中央照准后,即召集陈仪、熊式辉、萧振瀛等会商冀察政务委员会的组织。
日本肆无忌惮地分裂华北和国民党政府的一再妥协退让,遭到全中国人民的反对。
1935年8月1日,中国苏维埃中央政府、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著名的《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中指出:“最近以来,汉奸卖国贼等在‘中日亲善’、“中日合作,和‘大亚细亚’等口号之下所作的降日卖国之露骨无耻行为,简直是古今中外未有之奇闻!”“同胞们起来!为祖国主命而战!为民族生存而战!为国家独立而战!为领土完整而战!为人权自由而战!”
11月13日,中共中央又发表《为日本帝国主义并吞华北及蒋介石出卖中国宣言》,呼吁全中国的民众“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吞并华北吞并全中国。”
北平、天津、上海各大城市和河北省各地群众团体、爱国学生纷纷发表宣言、通电,反对“假自治之名,行叛国之实”。北平教育界以联署的方式发表声明,反对“自治”,“要求政府用全国力量,维持国家的领土及行政的完整”。
冀东的昌平、香河、玉田、三河、顺义、宁河、平谷、乐亭、临榆、抚宁、卢龙等11县的县长也相继发表声明,决不附逆。冀东旅平同乡会通电全国,要求政府“查抄殷逆浙江省永嘉县原藉家产,一面坐以重罪,以为媚人叛国者戒。”
国民党政府对日妥协,激怒了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北平爆发了“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运动持续到12月16日,原订12月16日举行的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大会,只好延至12月18日举行。其大会开得十分短小,据报道,“晨起,外交部街及东单牌楼一带,加紧戒备,军警林立,……开会时间,事前井未发表,开会时,仅到有少数来宾,及该会职员与新闻记者等30余人”,开会仅20余分钟就宣布散会。
冀察政务委员会是国民党政府对日妥协政策的产物,是一个在名义上主权还属于中国的半自治地方政府。委员会的委员中间,有相当一部分是日方授意或征得了日方认可的亲日分子,如王克敏、王揖唐、高凌霞、李廷玉、贾德耀、冷家骥等,他们中有的还是汉奸分子。委员会下设经济、外交、交通等“特种委员会”,多为亲日分子所把持,并设有日本人顾问。委员会在行政上与南京政府保留半独立关系,而经济上,南京政府的关税、盐税、统税和铁路收入等完全被截留,与日本保持“特殊关系”,通过日本所设“兴中公司”等殖民机构实行“经济提携”,满足日本对华北各种资源的需求。
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后,日本于1936年1月制定第一次《处理华北纲要》,要求将自治的范围扩大到华北五省,并在冀察政务委员会“大体上可以信任的时候”,让宋与殷汝耕“合流”, 尽快实行完全的“自治”。日军参谋部也认为,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在明朗化方面总是进了一步”,它将“成为华北五省政治上脱离南京政府而独立的阶梯。”然而,在全中国人民日益高涨的抗日救亡运动的压力下,宋哲元对日态度也日益明确。
1936年5月,他提出要“力保主权”的口号,释放被抓捕的爱国学生,在各学校开展军训,在军队进行爱国抗日宣传,在委员会同南京政府的大政关系方面,尽量执行南京政府指令。
1937年2月,宋甚至不顾日本的反对,派秦德纯代表他参加南京的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公开宣布“冀察外交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央政府的政策”,连经济领域过去对日最为妥协的状况,也开始改变,宋遵照南京政府意旨,停止了津石铁路、塘沽建港等项目的对日谈判,中止或改变了龙烟铁矿等项目的筹建上马。在土地管理等方面,亦抵制了日本的贪得无厌的要求。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挫败了日军吞并华北的阴谋。
中国人民的爱国热情和坚决斗争,曾迫使日本对其侵略华北的政策作了微小调整。如1936年8月11日的《第二次处理华北纲要》,特别是1937年2月20日制定《第三次处理华北纲要》,强调注意不要“造成激发中国民众的排日抗日感情。”
其侵华的根本决策虽没有改变,却不得不采取更带欺骗和伪善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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