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族抗战爆发后,萧明满怀爱国热情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抗日救亡活动。1938年4月,参加了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之后,萧明参与筹组了县青年救国会,成为青救会的骨干。在青救会开展的宣传演讲,编写壁报、会刊,组织群众歌咏队等活动中,表现出色。
萧明虽然年轻,但斗争性很强。当抗日救国会活动受到国民党顽固派及其家庭阻挠时,他意志坚定,毫不动摇。1938年8月,由于国民党顽固势力干扰,青救会被迫停止活动。经中共党员于化琪介绍,萧明同刘渊、许里人、萧文等以“抗敌剧团”名义一起北上山东,进入鲁南临郯青救团工作。
1939年1月,在山东“肃托事件”中,萧明以“托派”涉嫌在费县车辋被捕。4月,萧明被错杀于沂水地区,时年仅17岁。
1987年7月,中共宿迁县委根根中央中组发〔1983〕17号文件精神,经过复査核实,决定对萧明等“肃托”事件遇害者予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史料来源:宿迁市政协资料文史委编印《宿迁文史资料(第十一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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