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很贴切形容八路军之艰苦的词儿,叫“小米加步枪”,形象地说明了中共领导的军队吃饭难和武器补给难的问题。而军需给养关乎战争胜败,在恶劣的条件下,八路军自办军工事业,发扬了“没有枪,没有炮,我们自己造”的自力更生精神。
八路军武器装备之落后和匮乏,可从一则故事窥见一斑。曾主晋的军令部长徐永昌1940年在日记中载,“黄树芬来,述牺盟会此次叛变,去精锐部队约三四万,好枪约二万五千支。”据有关资料,当时八路军共拥有枪9.5万支,2.5万的数目可谓雪中送炭。
1941年时,中央军委给各根据地的指示中,还专门提到,“敌后抗战的武器补充日益困难:国民党已两年未发一颗子弹,将来发给的可能也很少;与日寇作战,弹药消耗很大,而缴获则较不和,这与国内战争,不相同。”
为此,中共中央下决心发展军工事业,坚决走“自产”之路。1938年9月29日至11月6日,中共召开六届六中全会,在作出的决议中专门对此提出,要把“提高军事技术,建立必要的军火工厂,准备反攻实力”作为“全中华民族的当前紧急任务”之一,“游击战争的军火接济是一个极重要问题……每个游击战争根据地都必须尽量设法建立小的兵工厂,办到自制弹药、步枪、手榴弹等的程度,使游击战争无军火缺乏之虞。”
据此,中央军委成立了专门的军工局,建起了大大小小数个军工企业。主要的如:军工局1厂、2厂、3厂、5厂(石油)、6厂(制鞋)、8厂(皮革)、玻璃厂、陶瓷厂。另有马家沟修械所、制药厂和修理部1个。经过努力,边区的军事工业从设备十分简陋、只有几十个人的修械所,发展成规模虽小但相互配套、比较正规的军工体系。军工部所辖各兵工厂创造条件,克服困难,保持了较高的生产能力。据统计,1940年共生产步枪3360支、手榴弹7.4万枚、子弹12万发、燃烧弹200个、地雷95颗。1941年因日军扫荡,生产能力严重受限,但仍完成步枪1736支、大炮800门、子弹41万发、炸弹6万枚、刺刀1.2万把、炮弹4万发、地雷2358颗。1943年发生步枪400支、掷弹筒350个、手枪1432支、掷弹筒弹4883发、迫击炮弹4253颗、子弹68万发、手榴弹4万枚。
除了八路军总部当时,各根据地根据中共要求,也纷纷开办兵工厂。1939年初,以太行军区的军工企业为基础、集中太岳、冀南、冀鲁豫等地的部分技术力量,在山西榆社且韩庄建立了“韩庄修械所”(后“黄崖洞兵工厂”)。1942年时,晋察冀边区拥有兵工厂12个、120师有兵工厂7个、太行区拥有4个。
陕甘宁边区的军事工业为保卫中共中央、保卫陕甘宁边区、发展边区经济、支援其它边区和根据地的军事工业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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