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初期民国政府发行的“救国公债”,它们历经抗战、沦陷、内战的炮火硝烟和政治运动的腥风血雨,七十九年后幸存下来,且品相完好,实属难得。
1937年“七七事变”突然爆发,全民抗战由此拉开序幕。自清末民初以来,中国内忧外患不断,国力枯竭民不聊生,面对强敌中华民族只有拼死抵抗。为筹集抗战资金,国民政府紧急行动,仅经过不到两个月的酝酿准备及动员,当年9月1日就发行了“救国公债”。
国统区内,政府军政要员和民族资本家带头认购,各界人民及海外侨胞也都纷纷解囊。当局考虑到国内经济困难状况,计划发行额为5亿元,实际发行额为2.225亿元,虽用于长期抗战杯水车薪,但也解决了抗战初期部分燃眉之急。
该“救国公债”上有“国民政府核准发行救国公债国币五万万元 依照条例还本付息合给本债票为证”字样;债券发行日期为“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一日,年息四厘,每年八月底一次付给,自民国三十年起每年抽签还本一次分三十年还清”。债券上,还有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孔祥熙、次长邹琳和徐堪的签字和印章。债券左上角加盖“国民政府财政部救国公债之章”钢印,债券背面照正面汉语译为英文,以方便海外发行。
从目前民间遗存的“救国公债”分析,1937年9月1日发行后,大陆沦陷区就不断扩大,国府也撤到重庆一隅,随着沿海和滇缅公路的国际运输线被日军切断,自1941年起“每年抽签还本一次”的承诺很难兑现。而后,抗战胜利内战又起,直至1949年国府撤台,“分三十年还清”也几成空话,当年爱国民众认购的两亿多元“救国公债”大多成了事实上的捐赠,但至今大家无怨无悔。那历经劫难留存不多的“救国公债”,现已成为见证中华民族七十九年前同仇敌忾共赴国难的历史物证,传世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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