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第335期所言,八路军在全面抗战初期迅速扩兵,随之产生了枪支弹药严重短缺的问题。那么,这一困难究竟是如何解决的?
自产:抗战前五年,军工部仅生产了不足一万支步枪
概括而言,抗战期间,中共部队武器的主要来源有四:自产、缴获、收编与拨付。至于何者所占比例最高,目前尚无法判断。
这四种来源中,数据统计较为确切的是自产,但因其大小兵工厂繁多——八路军总部设有军工部,各部队、各根据地也大都设有兵工厂,如120师在1942年有7个兵工厂,太行区有兵工厂4个,晋察冀边区有兵工厂12个——要统计出所有兵工厂在抗战期间的武器生产数量,存在极大的困难。不过,从部分的统计数据中,仍不难管窥当时中共部队的整体武器自产能力。
军工部所直辖的兵工厂,是八路军最大的武器自产基地。据其年度总结报告,1940年全年,军工部共生产步枪3360支,另有手榴弹7.4万余枚,子弹12万余颗,燃烧弹200个,地雷95个。1941年,因为日军的扫荡,生产能力骤降,全年只生产步枪1736支,另有炮800门,子弹41万颗,炸弹6万枚,刺刀1.2万把,炮弹4万发,地雷2358颗。1943年,全年共生产步枪400支,掷弹筒350支,屈枪1432支,掷弹筒弹4883个,迫击炮弹4253个,子弹68万余颗,手榴弹4万余颗。①
另据刘鼎的统计,截至1943年7月,军工部的生产成绩如下:“五年来,数量上:近万数的步枪和掷弹筒,足够十万发炮弹、几十万发地雷和炸弹,将近百万发步枪子弹和很多匹马力的机器。……质量上:a、步枪、迫击炮弹、无烟药和炸药一般的可与现代大工厂出品一样。B、掷弹筒及掷弹筒弹、步枪子弹经过最后的改进,能够为我们所用。C、其他如手榴弹、地雷和机器等,还是很勉强的。”②
主力部队的生产能力,以120师为例——1940年5月,贺龙等人曾向毛泽东等人报告,乐观预计,120师的兵工厂,“有材料月可出步枪二百支”,手榴弹厂“两个月后每月可出三千颗”。但实际上,整个1941年,120师的所有兵工厂,只生产了10挺轻机枪,292支步枪,31483颗手榴弹。根据地的生产能力,以晋察冀边区为例——截止1942年2月,共生产步枪1056支,手枪186支,手榴弹308157颗,步枪弹594997颗。③
根据上述数据,不难揣度:整个抗战八年,中共部队的自产武器,就步枪及掷弹筒而言,至多不过数万支,显然远不足以满足其军队迅速扩大的需要——1944年6月22日,朱德、叶剑英等曾在延安对中外记者披露,中共主力部队(不包括地方武装及群众武装)已有四十七万四千人 。
1937年,八路军在平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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