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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发奎:亲临日本投降仪式现场
来源:   2015-05-28 14:57:46

是土匪出身,还有些是广东省自卫团队的成员,其部下多数并非共产党员。他们处境很艰难,自然不想为曾生卖命。

  我下令曾生将所部集中到惠州,他抗命,似乎察觉到我会解除他的武装。我派六十四军的刘绍武师与绥靖公署的保安部队去解决曾部。曾生部奉行共军的战术“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故不必打大规模的仗。再者,他们是广东人所说的“地头虫”,我的部队必须尾随追击。

  冯白驹琼崖纵队的冯白驹是个中学毕业生,部下有些是土匪,这并不奇怪。譬如,1921年我统领的第二十七游击警卫营就是土匪组成的。当国民党为推翻清王朝而斗争时,它也同土匪合作过。冯白驹只有不到一千人马,躲藏在海南岛的山区。

  我向蒋先生要六个团,誓灭冯白驹部。四十六军有一个师驻在海南,但那时日本战俘——其中大部是海军——仍待在海南。再者,四十六军已内定调防广西。

  我不能派十三军与新一军去“剿匪”,因为他们已内定调往东北,正等候美国军舰载运北上。余汉谋已带领他的广东部队去浙江就任衢州绥靖公署主任。唯一我能调度的部队就是六十四军,其中一个师又被派去“围剿”曾生部,剩下的部队需要维持地方治安。

  当时匪患严重,广州长期遭受土匪祸害。在抗战时期由于日寇入侵,匪情稍见缓和,基于爱国情怀,部分土匪团伙自动改编为抗日游击队。抗战胜利后,死灰复燃,他们属于“职业匪帮”之类。第二种类型的土匪包含汪伪军的残余、游击队以及其他混合部队。有些土匪团伙是由逃兵组建的。到战后,有些土匪团伙被中共渗透与操控。有时共产党训练某些地区的村民,派他们回去制造动乱。

  匪患为祸甚烈,殃及全省,最严重是在东江与北江地区。大多数土匪是迫于生计入草为匪的,当时政治形势恶劣,经济环境严酷。剿匪军事行动由广东省政府主席罗卓英兼任司令的省保安部队以及地方自卫团队负责,也得到军队协助。

  自从1939年邹洪带走六个团组成暂编第二军之后,广东省保安处直属部队与保安团的实力大大削弱了。胜利后,我们组建了新的保安部队,总数增加到九个保安团。按规定,必须每个行政区配备一个保安团,筹集武器、军饷及遴选适任军官都需要时间。除了被遣散的伪军单位,我们只能征募新兵。

  我认为,扑灭土匪的唯一办法是强化地方基层组织,甲、保、村、县之间务必密切配合。换言之,我认为要解决匪患,政治举措重于军事行动,在处理共产党问题时,这一点尤其显得正确。蒋先生的口号是“三分军事,七分政治”消灭共产党,我把它改为“一分军事,九分政治”。例如,当一个陌生人进入一个村庄,或者甲内有人失踪多日,如果甲长立刻报告当局,那么共产党就没法渗透村庄。甲长必须为他所辖十户居民中全体成员的行动负责,例如,其中有人接受共产党训练后返回村庄,其他居民就应该立刻报告上级。可是,保甲制度徒有其名,不起作用。

  共产党占据了乡村,还“骗取”了村民们的信任,每当国军来到前,村民会主动给它报警。虽然冯白驹是海南岛本地人,我相信如果政治形势良好,他会无处藏身的。

  我认为广东省的汪伪政府成员罪恶昭彰,必须惩处。虽然汪精卫同我很接近,但我感到陈璧君在个人关系上一无可取。我一到广州,(陈璧君的妹夫)褚民谊就写信给我申述他的困难,希望让他尽快见到蒋先生。他说,如果他能见到蒋先生,蒋会谅解他的处境。褚民谊还对军统局的特派员说,陈璧君想见我。考虑到我的职务,我不能见他们——我们的关系只是私人关系,所以我派我的秘书长麦朝枢去探望他们,褚与陈他都认识。后来麦朝枢说,陈璧君对他讲,她知道我是不会去见她的。麦解释道,我因官箴不能前去,所以派他去,我想知道自己能为她做些什么。她说对伙食不满意,又说她希望马上见到蒋先生。他们被扣押在市桥。我对郑鹤影说,他们想吃什么就供应什么。我也建议郑请示戴笠。鉴于陈璧君叛国仅止于她一人,我认为她的子女与佣仆与她一起囚禁不甚妥当,应予开释。

  我没有听到广州民众对汪伪省政府的抱怨与抨击,也没有广州市民对伪政府怀抱恶感的印象。在广州的伪府大员——伪广东省长褚民谊,陈璧君的弟弟、伪广州绥靖公署主任陈耀祖等人我都认识,陈璧君在广州是幸运的——她在广州度过的日子比在南京多。她同日本人打交道是比较强硬的,她就是这种类型的人。据我观察,陈公博、周佛海——这些人我都认识——在上海同日本人打交道也比较坚定,陈公博面对日本人时十分敢言;当日本人欺凌上海市民时,陈公博大胆提出异议,这就是上海市民对陈公博、周佛海印象良好的原因。倘若戴笠不在1946年3月死于空难,周佛海会离开监狱的。

  无论在广州抑或上海,这些伪府政要都是汪精卫的追随者,他们鼓吹所谓“和平”,其叛国的理由就是“中国打不过日本”,汪精卫组织伪府就是基于这一理念。事实上,日本人并不是平等对待他们,他们充当了傀儡。然而他们宣称,即使他们仅仅是傀儡,也要为老百姓争回一点权益。

  我没有见到伪府在广州压迫民众的任何证据。如果确有这类事实,我至今仍相信,涉案的伪府成员一定会受到严惩,首恶枪决,从犯入狱,这是天经地义。

  没有人抨击广州行营,因为它只是执行中央的命令。民众没有批评我宽纵汉奸,也没有人要求我逮捕伪府成员。

  可是,(1945年10月19日至26日何应钦在广州时)在欢迎何应钦的群众大会上,有人突然要求逮捕四名伪组织首领——李辅群、广东省政府警务处长郭卫民、广州卫戍司令招桂章以及商会会长。何应钦命令我逮捕此四人。我们抓获了郭卫民与招桂章,但是商会会长逃走了。

  翌日,郑鹤影带了李辅群来见我。我可以当场逮捕他,但他表示已被捕过,他不能保证政府能接管他的全部财产——有些旧式的钱庄与其他企业,他打算捐献给政府,可是他手下的职员不会移交有关文件。他建议我在逮捕他之前给他时间去处理业务,将财产移交给政府。我问他需要多少时间,他答一个月。我问,若是不回来怎么办,他答应不让我失望。我想,他可能以为军统局会保护他。从权责上考虑,我必须逮捕他,不管政府是否能接管他的财产。可是,我想,既然郑鹤影带他来见我,一旦李辅群弃保潜逃,郑鹤影可以作为证人,证明我没有收过李辅群的贿赂。再者,我发觉李辅群很坦率,相信他不至于骗我。故我准许他保释一个月做他必须做的事,这一安排只限我们三个人默契。

  我来广州之前不认识李辅群,这段时期他常来见我讨论财产捐献给国家的事。他是伪军师长中唯一土匪出身者,战前在广州郊区市桥一带活动,人们叫他“市桥皇”。在朱执信收编他以前,他的所作所为酷似早年的李福林。他胁迫每位坐船的乘客向他缴纳两元买路钱,所以人们称他“李朗鸡”——“朗鸡”同粤语方言“两元”谐音。

  李辅群隐居了一个月,满期那一日他独自到我的司令部投案。当他递交名片时,司令部人员感到震惊,因为此事我甚至没告诉过参谋长。我命令他进来,宣布逮捕。他苛虐民众,故民愤极大,经司令部军法处审讯后,判处死刑。他被解送南京复审,再度判死。所有涉及死刑的案件都要呈请中央批准,中央可能交付南京的高院复审,也可能派人到广州复审。

  军统局为李辅群申辩,但是枉然。李福林去找许崇智的门路,可惜许崇智那时很少有机会见到蒋先生,遂把希望寄托于居正。这三个人一起去见蒋先生要求特赦。他们说,李辅群在珠江三角洲拥有一定的实力,最好是免其一死。倘若将来有什么突发事件,他可以出来为国家出力。蒋先生聆听他们三人的意见后,同意特赦,减为终身监禁。1959年李辅群被从上海市监狱押回市桥,同年9月19日被枪决。

  陈璧君、褚民谊与其他汪伪政府要员被解送到中央受审,名单是中央指定的。结果褚民谊判死、陈璧君判无期徒刑。

  我组织了一个肃奸委员会,由中央与省政府的代表组成,二方面军军法处长吴仲禧代表司令部,冯次淇任主席。在我回广州前,军统局已经逮捕了伪府重要成员,名单通知了我,其中一些人由军统直接解送中央,次要的汉奸移交给肃奸委员会。

  在我回广州后,军统局继续逮捕重要汉奸,它给了我一张次要汉奸名单,我交付肃奸委员会调查。该委员会想实施逮捕时便会报告我,由我派宪兵执行。不必要的逮捕极少,因为中央颁布了惩治汉奸条例,规定哪些人可确认为汉奸,又把他们分成不同的种类:文化、教育、经济、政治、军事等等。在教育界,譬如,只有中学校长以上或者教育局处长以上才被视为汉奸。

  处理汉奸案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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