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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中日大角逐
来源:   2014-04-08 17:24:18

了生存竞争中一股可怕的力量。他们是一群蝗虫,所过之处,树皮草根皆遭殃;他们是新来的林中之王,锋芒所向,飞禽走兽纷纷落荒而逃。

  野人山中的野人。很多年来,就是这里至高无上的主人。因为他们会用两条腿直立走路。会用火,会用工具,因而,在森林中处于无可超越的地位。现在,突然窜进一个强有力的对手。

  于是,野人与文明人无可避免地展开了竞争与冲突。这是野性的冲突。

  中国远征军本来是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队伍,在整个盟国中都享有盛誉。但是,纪律是文明的产物。当文明被毁灭,纪律便荡然无存。

  茫茫林海中,远征军的官兵们白天艰难跋涉;夜间,他们需要安身之处。当然可以搭芭蕉棚,也可以睡草堆,但是,视界所及,发现鸟巢式高脚屋时,他们便渴望能在那里占有一席之地。高脚屋毕竟比芭蕉棚、草堆干燥些,暖和些。那毕竟是人呆的地方啊,高脚屋里的野人,一见如狼似虎。端着枪的军人走来时,自感势单力薄,赶紧退避三舍,望风而逃。军人们便轻而易举地占领了高脚屋。遇着那些野人聚居的山寨,见着少量军人,野人便在首领的带领下,举着大刀长矛,拥立在寨门,对不速之客,怒目而视。严阵以待。于是,精疲力竭的军人自知是不受欢迎的人。并处于下风,便从半山腰绕道而过,另寻生路。

  此时的竞争一般是不流血的。

  然而血淋淋的竞争不可避免。

  在一处山坡下,森林的隙缝里有一小块耕地,稀稀拉拉长着些玉米。野人刀耕火种,能长出什么好庄稼?玉米秆上结了些棒子,虽然不多,但在墨绿墨绿的森林中,那鲜红鲜红的玉米缨子象一面面小红旗,是相当耀眼的。一群饥饿的士兵老远老远就盯上丁这些小红旗,不顾一切地扑了过来。

  他们如野牛一样。瞪着馈得发绿的眼睛,在地里争抢玉米,完全忘记了蛮荒中的这片耕地是有主人的。就在他们忘命地抢摘玉米的时候。林莽里闯出—群野人。野人们张牙舞爪,挥动着大刀铁矛,挽起箭,劈头盖脑地向玉米地里的军人猛袭过来。

  立时,地里倒下几个土兵。

  士兵们从慌乱中猛醒过来。此时,饥饿已成了威胁生命的第二敌人,而野人的手里的那些笨家伙立时就可能要了他们的命。于是,他们扔掉手中的玉米棒,端起了汤姆枪。起初,士兵们向空中打了几梭子,以示警告。但野人肯定不能领会这个意思,或者,他们根本不知道汤姆枪是个什么玩艺,继续逼了上来。

  又有些个士兵被野人的笨家什击中。

  士兵仃迫不及待地将枪管放平,“唰——”一串火光在玉米地里飞舞,野人们便象喝醉了似的,东歪西斜。剩下的也不恋战,一转身消失在丛林中。

  枪声停止后,玉米地已是一片殷红,好几具土兵和野人的尸体杂乱地横陈着。

  这就是十来个玉米棒子的代价!

  除了为生存。野人与文明人也为人格和尊严展开冲突。

  野人信鬼,每个高脚屋内都有一个专门房间安顿鬼魂。房内有个木架,遍插着用纸扎的牛头马面之类的鬼符。上面涂抹着红、蓝、黄、黑各种颜色。这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野人可以为文明人退让出自己的高脚屋。可是,文明人要是不懂规矩,闯进了鬼的房间,把鬼符弄乱了弄坏了,那就冒了天下大不韪。只要发现鬼们遭了冒犯。野人必得尾追而来,向文明人猛烈报复。

  野人的祖坟也是神圣的。野人什么都能将就,而祖坟很讲究。坟墓的四周挖着很探的沟,要用科学的道理解释,这是为了排水,保持坟内干燥。坟头是三四尺高的土堆。上面盖着如“白无常”帽子样儿的草帘子,那是为祖宗避雨的。旁边插着—根一丈多高的竹竿,顶端扎着纸糊的刀弓剑戟似是借此保证祖宗免受外来侵害。外人要是看见野人的祖坟,即使不肯磕头,也必须绕道走。要是有人用脚踩—下坟墓的土堆。或者把屁股坐下去,野人看见准饶不了你。有些士兵就为这点事,让野人活活打死。

  一般来说,野人不主动向文明人发起攻击,但是,也有例外。

  在野人家族中。女性的地位看来比男性高。男人多为外出狩猎,女人即看家护院,生儿育女。同时,因为野人山生态条件恶劣。女性死亡率高,男女比例失调。物以稀为贵,这也利于提高女性地位。

  野人中的男性十分强悍粗犷,女性一点也不比男性逊色。女性的上身也是公开的,两只大乳房无遮无盖地裸露着,或者以为这样很美呢。女人也纹身,大多是双刀形,或八卦图等对称图案。她们大嘴巴,厚嘴唇,高颧骨,塌鼻梁,身材短小,披头散发,背挎大刀,野性十足,显得比男性更能为所欲为。

  野人对异性的追求和占有单纯而勇猛,一点也不用考虑地域、肤色、语言、相貌、年龄等因素。在野人山里,身体单薄的女兵时常成为男性野人的猎取对象。而女性野人有更多向男兵发起进攻的机会。

  有一天,两个女野人暗中盯住一个掉队的男士兵。她们很有耐心地跟踪了整整一个上午。那男士兵看上去相当疲劳,走路一瘸一瘸,越走离队伍越远。中午时分,机会来了。男兵离开同伴到一处山泉下喝水。两个女人极为果断地扑了上去,象老鹰抓小鸡似的,架起男兵就跑。男兵精疲力尽,已经没有挣扎的气力。

  穿过一座山谷,来到林子深处,那里有一个极隐蔽的草棚。两个女人把男人放倒在棚子里;男子又急又怕昏厥过去。女人便舀来半瓢泉水,把男子扶起,轻轻地搂在怀里,一点一点地给男人喂水,还不断蘸凉水擦男人的额头脸颊。见男子慢慢睁开了眼睛,两个女人大为高兴,又唱又跳,还采来些野花,插在头顶,不知是调情,还仅仅因为兴奋。终于,夜色降临。黑沉沉的夜幕抹去了天与地、阴与阳、水与火的界限,抹去了野人与文明人的湾掏。世间万事万物都在这墨色下融为一体。

  当夜,两个野女人共同占有了一个男人。

  次日白天。一个女人留在草棚里伴陪和看守男人,另一个出去找食物。到了夜间,她们又要重温旧梦。梦持续了三夜。一个皮包骨头的男人,无论如何不能经受住两个身体壮实,情欲炽盛的野女人的轮番压迫。

  男人实在无能为力了;野女人似乎懂得这种事不能过分勉强男人。何况,目下野人山里到处都有可以捕捉的目标。第四天,两个女人背起男兵,悄悄地送回到士兵们必须经过的一个山口,把人交还回来。黄昏时分,她们又在另一个山口轻而易举地捕到另一个猎物。

  野性的融合

  野蛮人与文明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互竞争和较量,彼此加深了了解。

  野人们切切实实地知道,闯入他们领地的是人中豪杰,比他们自己强大得多。文明人手里端着、胸前挂着、屁股后面别着的那些长短粗细不一的水火棍,确实比他们的刀弓弩箭厉害得多,文明人使用的火柴和“咔嚓”就着的打火机比他们的燧石火绳便当得多。野人们逐渐由对鬼神,对虎豹龙蛇的恐惧,转而对文明人的恐惧。恐惧本身也包含着崇拜。文明人呢,他们感觉到自己已经沦为野人,甚至连野人都不如。这样,文明人便能以平等的眼光。公正的态度对野人进行研究和揣度。他们首先发现野人那鸟巢式的高脚屋原来是设计得极为合理、极为科学的哩!把屋底架离地面。能防潮,防野兽,防洪水。野人山的雨水和山洪给这些中国人印象太深了。中学地理课本里曾说缅北和印度的阿萨姆邦是全世界降水量最大的地方,年降水量高达800--1000毫米。暴雨常常引发山洪,摧枯拉朽,扫荡一切。一天,几十个士兵在野人山寨宿营,高脚屋不够住,一些士兵就在地上露营。夜间,一股山洪呼啸而至,将睡在底下的士兵一扫而光。住在高脚屋里的却安然无恙。

  你能不说这鸟巢式的建筑不是一个了不起的科学发明吗?

  至于高脚屋那“八字”草帘屋顶,有人经过一番考察后,惊异地发现,那就是活脱脱一顶孔明帽。这种说法不无根据。孔明南征时,在这一带打过仗,谁能保证雄才大略而又体恤民情的诸葛先生在这方面对当地人不有所点拨呢?

  野人吃人肉,过去是传得最玄乎的。有的说野人吃人肉枕人皮。也有的说,到了播种季节,野人便四出寻找陌生人,把头割下,挂在树上,大家围着人头跳舞。死人脸上表现出笑容。就互祝来年丰收;死人脸色悲哀,预示来年遭灾。大家就互相叹气。这些无稽之谈,很快不攻自破。要说吃人肉枕人皮,现在野人山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肉人皮,满山都有死尸,都有奄奄待毙的伤病员。野人吃了哪个的肉,剥了哪个的皮?要说挂起人头跳舞,谁发现路上有无头之尸?

  最主要。野人与文明人并无根本的、长远的利害冲突。野人关心的是他们对自己领地的永久主宰地位;文明人不过要从野人山闯出一条生路,根本不打算在这里安营扎寨,占山为王。

  渐渐地文明人与野蛮人取得了谅解和信任,学会了克制和礼让,开始和睦相处。

部队行军途中,遇有野人的高脚屋。一般都不进去。即使借宿,也不乱翻乱动屋里的物件。野人禁忌很多,以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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